mhm 发表于 2005-9-9 13:25:13

[求助]:关于高规中地下室消防设施解释的问题

大虾们好,我正在做一个18层(54米)普通住宅楼,地下室(480平米左右)分隔为小储藏室,想请问这个地下室是否要设自动喷淋系统和送风、排烟系统?据高规规定,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需要设,大家对“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这句话是怎么理解的?这种小储藏室(10平方左右)符合这种条件吗?是否只需在走道设排烟及送风而不设自动喷淋系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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