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原创]:砖混结构地下室,在抗震计算时应如何考虑?
我们这砖混结构有一层地下室时,审图中心专家对抗震计算有两种考虑:一种,是在PKPM中点取有地下室把地下室也当作一层通过修正地下室结构嵌固高度来进行抗震计算.
第二,是不把地下室算做一层,把地下室和一层合并,即不考虑地下室楼板对抗震的影响,而直接把地下室减去地下室结构嵌固高度后的高度加在一层层高内.这样总层数等于是减少了一层,但增加了一层的层高.
我算了一下,对8度六层砖混,第二种方法要对抗震有利很多.而我们总工认为应该按第一种考虑,而我也觉得第一种合理;第二种少了一层楼板,等于少了一个质点.可是我们这别的设计院按第二种考虑进行设计,他们的结构要比我们省很多钱.真是很有压力.
在这里我也请大家发表下看法,同时最好有谁能找到权威的说法给我一个定论.
谢谢 首先我来说说对你指出的这两种情况的看法:
第一种方法偏于安全,相当于多了一个质点。(但实际情况也不经都如此)
第二种太冒了,可能比较危险,另外一层的计算高度也不符合实际。
对砖混结构有一层地下室的情况:可以分如下几种情况来考虑:
1.半地下带窗井,部分露于室外地面以上,同时层高比较高,此类应按一层考虑。
2.半地下室嵌固条件好(1.地下室墙体全部位于地下2.有底盘),这时可以按上部嵌固于此考虑。
3.半地下室露出地面较少(小于1m左右),且地下室层高较小,露出地面开的通气空也不大,这种情况下墙体的削弱较少,此时可以不考虑半地下室为一层。 二楼说的按上部嵌固考虑,意思是地下室可不算做一层记入抗震了?<砌体规范>5.13条说砌体底层当埋置较深,可取室外地面下500mm.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说当嵌固好时,就按我说的第二种考虑计算。我想请问下您有什么依据吗?我这总工很严格的。 关于这个问题的依据
建议你看一下《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法》砌体分册 图集 《常见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法》砌体分册 我在网上找不到,能给个图集号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关键点在于:地下室所具备的刚度(及其周围填土所提供的支撑作用)能否使得地下室顶板可以成为上部砖混结构的嵌固点。 露出地面开的通气空也不大,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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