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重庆结构施工图审查要则
重庆结构施工图审查要则【导读】结构设计总说明,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体系选型、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作法、选用标准图等是否正确合理,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
3 结构专业
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图审查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
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3.1.2 对符合需作抗震设防评价的工程项目应取得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抗震评价。
3.1.3 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的内容应有可靠依据(试验研究、技术鉴定、专题论证等)。
3.1.4 对处于山区地基的建设项目,应注意地勘资料中对场区内有无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
以及是否对建设工程造成危害的明确评价。
3.2 结构设计总说明(首页)
3.2.1 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体系选型、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作法、选用标准图等是否正确合理,
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
3.2.2 设计基准期,建筑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基本风压值、人防工程防护等级等的确定是否正确。
3.2.3 地基概况描述:+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地基持力层的选定及相应的持力层承载力、基础选型以及地下水类型及标高、
场地和地基抗震性能、不良地质现象等。
3.2.4 结构设计荷载、风载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5 结构材料及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安全等级、裂缝控制等级和质量要求
(如焊缝质量等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摩擦面处理方法)等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6 本工程各类结构的统一做法和要求如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纵向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箍筋作法等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7 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的防火、防腐、防护、施工安装要求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8 采用的标准图目录和构件的选用。
3.2.9 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施工顺序、楼面允许施工荷载、预应力结构、钢结构专项施工说明、
各类地基的施工、验收要求等。
3.2.10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和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构造措施。
3.3 地基、基础设计
3.3.1 地基持力层、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和设防水位标高的确定是否合理。
3.3.2 基础选型和平面布置是否正确、基础底面不同标高时的结构处理是否合理可行。
3.3.3 软弱下卧层的验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3.4 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指标要求,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等是否明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3.5 位于斜坡上的地基,是否满足稳定的要求;平整场地中,
是否考虑了大量的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3.3.6 土质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较小时,
是否验算建筑的稳定性、倾复、滑移。
3.3.7 扩展基础底面积是否按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计算确定;基础高度和变阶处的高度,
是否满足抗冲切、抗剪切的要求;基础底板的配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3.8 箱、筏基础的上部竖向荷载重心与基础平面形心的偏心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箱、筏基础是否满足结构承载力、刚度和防水的要求。
3.3.9 桩基竖向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单桩承载设计值是否注明,承载力检测要求是否明确;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主筋保护层厚度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承台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桩端持力层为软弱土的一、二级建筑桩基以及桩端持力层为粘性土、粉土或存在软弱下卧层的一级建筑桩基,是否验算沉降。对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其承载力验算是否满足要求。坡地、岸边的桩基是否满足稳定性要求。当桩周土层沉降较大时是否考虑了桩侧负摩擦力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
3.3.10 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是否按规范进行计算,变形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高层与裙房间沉降差异控制和处理是否合理可行。
3.3.11 需进行抗震验算的地基及基础,其验算及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3.12 工程边坡或基坑开挖和支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保证施工安全、满足规范要求,高边坡是否经过论证。
3.3.13 当基础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有影响时,对基坑开挖、工程降水的施工要求是否明确,是否安全。
3.3.14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场区的影响是否考虑,处于江河岸边、
低洼地带的建(构)筑物底层地坪位于室外地坪之下时是否考虑和采取了建(构)筑物及其构件的抗浮措施。
3.3.15 处于特殊性土层(湿陷性黄土及膨胀土地区)上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3.4 多层与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3.4.1 结构选型及设计、重点审查内容:
一、结构类型是否满足最大高度限值规定要求,超限高层建筑是否经过论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结构体系是否为双向抗侧力结构,其布置、刚度、质量分布是否均匀对称,
主体结构是否避免了铰接;对非规则平面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抗侧力构件截面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三、竖向布置高宽比控制、结构竖向构件的上下连续性及截面尺寸、强度等级的变化是否合理,
竖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内缩及出屋面部分的结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楼板是否现浇,
其厚度及配筋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五、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布置、形式及间距是否合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落地剪力墙和落地筒体是否加强,落地剪力墙
间距、落地剪力墙数目与全部剪力墙数目之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框支梁是否按偏心受拉构件设计,转换层楼板是否采用
双向上、下层配筋。筒中筒结构的高宽比,内筒与外筒间的距离,外筒柱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主楼与裙房的连接处理是否正确。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当不设缝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七、转换层上下结构刚度变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转换结构选型是否合理可靠。
八、异形柱框轻结构(框架结构、框架—斜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选用
是否符合《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程》DB50/5019-2001的要求。
九、地下室结构构件如地下室底板、侧墙、柱、顶板的设置和选用是否能保证高层建筑埋深的有效性,
是否有利于水平力的传递;其强度及裂缝宽度能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柱、剪力墙、板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截面尺寸、配筋,配筋率、配箍率及配箍特征值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抽查),柱、墙轴压比控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一、一般民用建筑局部采用小型钢网架、钢屋架、钢雨蓬等结构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安全可靠。
3.4.2 计算和构造重点审查内容:
一、应列出所有计算采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
二、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
三、计算输入的结构总体信息是否正确;输入的荷载是否正确(抽查)。
四、时程分析对地震波和加速度值等计算参数的取值是否正确。
五、薄弱层部位判别验算及处理措施是否正确。
六、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结构的计算模型和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
七、结构计算分析判断:结构周期、振型、底部总剪力与总质量的比值是否属于正常范围之内,
层间位移和结构顶点位移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八、当高层建筑由于高宽比超限、岩石地基上基础埋深不足等情况下必须进行抗倾复验算时,
计算倾复力矩和抵抗倾复力矩是否按规范要求取值。
九、高层建筑钢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侧移值和顶点最大加速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钢结构梁、柱的强度、整体稳定性、
局部稳定、刚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受压构件计算长度的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梁与柱及柱脚连接节点的计算和
构造是否符合规定。
十、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承受的地震倾复力矩是否大于结构总地震倾复力矩的50%,如不满足,
框架抗震等级的确定是否考虑了这一因素。
十一、转换层上下层的侧移刚度比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上下结构的连接、转换层结构的截面、配筋和构造是否安全可靠。
十二、对计算输出的超筋超限信息以及其它异常信息的特殊处理措施是否恰当。
十三、梁、柱、剪力墙、支撑、钢结构连接节点,组合楼板的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抗震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
求。结构薄弱部位在构造处理上是否采取加强措施。采用预应力结构是否遵守有关规定,保证设计、施工质量。
当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时,框架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是否注明钢筋强度实测值的具体要求。
十四、房屋顶层、楼电梯间及剪力墙底部、框支层上二层楼板以下的落地剪力墙等是否符合加强部位的要求。
3.5 多层砌体结构
3.5.1 结构布置和设计
一、房屋总高度、层数、高宽比及各层层高,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规定;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位置、间距及宽度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二、平面布置是否简单对称,非简单对称平面是否有加强措施。
三、纵横墙上下是否连续,传力路线是否清楚,抗震横墙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是否采用横墙承重或纵、
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当墙体被竖向管道削弱时或开洞率过大时是否采取了加强措施。
四、对有错层、空旷大房间的特殊处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楼梯间位置是否合理。
五、楼屋盖圈梁和构造柱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承重窗间墙宽度、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尺寸,无锚固女儿墙高度等局部尺寸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要求。
若未满足是否有特殊构造处理。
3.5.2 计算与构造
一、多层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和抗震验算是否符合规范有关规定,抗震验算是否按二个主轴方向分别验算;
计算程序选用是否正确。
二、是否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墙体及其控制截面按规范要求进行砌体构件的高厚比、受压、受剪、局部受压承载力及
抗震抗剪强度验算。
三、圈梁、构造柱的构造和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浇坡屋面及檐口受力是否明确。
四、悬挑构件是否满足抗倾覆计算并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是否明确要求了施工中悬挑构件拆除底模支撑的条件;
女儿墙选型是否合理,构造是否可靠。
五、承重墙梁中托梁混凝土强度等级、纵向配筋率,墙梁支承长度、托梁纵向钢筋锚固、托梁上墙体材料、厚度等构造要求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六、预制构件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支承部位是否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
七、局部薄弱部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
3.6 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
3.6.1 结构布置和设计
一、房屋总高度、总层数、高宽比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规定。
二、底部纵横两方向的抗震墙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规定,转换层上下层侧移刚度的比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质量中心与刚度中心是否一致。
三、转换层以上墙体是否上下对齐,纵横墙是否竖向连续。
四、底部框架及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底部框架楼盖是否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盖。
六、底层框架的梁、柱、剪力墙、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截面尺寸、柱轴压比,配筋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上部砖房的结构布置、圈梁、构造柱及墙体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本文件第3.5的要求。
3.6.2 计算与构造
一、结构抗震计算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底层纵向、横向地震剪力设计值是否 按规范要求乘以增大系数
并全部由该方向的抗震墙承担,结构的总体受力分析计算软件是否适合底框结构计算。
二、底层框架砖房的框架部分设计、计算和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 大跨度房屋钢结构
3.7.1 结构体系的选型是否合理,支撑系统的布置是否能保证整个结构体系的稳定性,挠度及侧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2 网架、网壳结构的杆件及配件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焊缝金属材料与母材金属材料是否相匹配,
防腐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7.3 网架、网壳结构的杆件计算长度取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节点连接构造是否能保证传力的可靠。
3.7.4 网架、网壳结构采用的支座节点形式是否与力学模型相符,支座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焊缝或锚栓是可靠。
3.7.5 工业厂房及门式刚架结构体系中檩条、拉条、墙架系统的设置以及与主框架连接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
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7.6 工业厂房及门式刚架结构体系中框架梁、柱计算长度的选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构件强度、整体稳定、
局部稳定计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柱脚及连接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7 工业厂房钢结构中吊车梁系统(包括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的设计是否合理,多台吊车作用时吊车荷载的取值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吊车梁截面设计及连接节点设计是否采用减少动力影响及防止疲劳破坏的构造措施。
3.8 幕墙结构
3.8.1 一般规定
一、材料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二、材料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
三、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技术指标、耐久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8.2 幕墙横梁、立柱的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幕墙主要受力构件及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结构硅硐密封胶中的应力计算是否考虑短期或长期荷载和作用计算。
3.8.3 隐框或半隐框幕墙玻璃与骨架间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及厚度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计算。
3.8.4 幕墙与主体结构是否采用预埋件连接,预埋件的计算和构造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9 玻璃屋顶结构
3.9.1 是否采用安全玻璃,是否根据上人或不上人屋顶的使用要求按规范要求进行采光顶玻璃内力计算,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设计许用应力的要求。
3.9.2 半钢化夹层玻璃和钢化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9.3 骨架是否根据使用要求进行内力分析和强度、稳定、刚度设计,结果是否正确;采光顶玻璃与骨架的连接是否可靠,
传力是否直接。
3.9.4 骨架与主体结构连接是否可靠,予埋件的计算和构造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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