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高层办公楼疏散问题
一幢10层的办公楼,1~3层裙房为商业,4~10层主体为高层办公。办公标准层平面建筑面积2100m2,分为两个防火分区。现在问题是:一个防火分区有两部疏散楼梯;另一防火分区有一部疏散梯,并通过防火门开向相邻防火分区。这样设计是否可以? 应该可以。据你介绍的情况,该建筑高度一般情况下应该不超过50米,应归为二类高层综合楼。所以据《高规》6。1。1。3条规定,可以一个防火分区设两部疏散楼梯,一个防火分区设一部疏散楼梯,并通过防火门开向相邻防火分区,作为第二个疏散口。但有一事不明:为什么不划为一个防火分区?二类高层建筑,加自喷时,防火分区可达3000m2。 根据高规3.0.1条,本工程应为一类高层(24m以上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综合楼) 见高规6.1.1.3,规范是说每个防火分区一个出入口+一个相邻的要求,和你说的不太一样,不过对于只有一个口的那个区,不行。这样做也置自己于不利。不明白既然你也定义为一类了,为什么要分两个区。如果是使用问题,只是管理门的分隔,2个楼梯即可,3部楼梯亦可,用不着争议的,反而你分成两个区更罗唆了。 支持斑竹的意见,学习了. 如果真有必要分成2个防火分区,楼主的做法可取 可以呢,规范上有这一条,就可以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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