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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分类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指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 投产或使用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的经济文件。该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规定,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项目竣工后均要编制竣工决算。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的大小,可分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小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两大类。
施工企业在竣工后,也要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用作预算和实际成本的核算比较,以便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但两者在概念和内容上存在着不同。
二、竣工决算的作用
(一)竣工决算是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规定,在批准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可依据投资估算来估计基本建设计划投资额。在确定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可依据设计概算决定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最高数额。在施工图设计时,可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确定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计划价格,同时规定其不得超过相应的设计概算。因此,竣工决算可反映出固定资产计划完成情况以及节约或超支原因,从而控制投资费用。
(二)竣工决算是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我国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对于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工业项目经负荷运转和试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民用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不同情况,由负责验收委员会或小组进行验收。
(三)竣工决算是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竣工决算中需要详细计算建设项目所有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和其他费用等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及流动资金,以作为建设管理部门向企、事业使用单位移交财产的依据。
(四)竣工决算是基本建设成果和财务的综合反映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项目从筹建到建成投产(或使用)的全部费用。除了采用货币形式表示基本建设的实际成本和有关指标外,同时包括建设工期、工程量和资产的实物量以及技术经济指标。并综合了工程的年度财务决算,全面反映了基本建设的主要情况。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文件;
2.建设项目总概算书以及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3.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以及说明,其中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图、安装工程施工图以及相关资料;
4.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底、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者施工签证以及其他工程中发生的费用记录,如象工程索赔报告和记录、停(交)工报告等;
7.竣工图以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相关记录;
9.历年基本建设资料和历年财务决算及其批复文件;
10.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
四、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四部分。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通常包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以及名细表、建设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后的投资效益表等;对于小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是由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资产名细表组成。
(一)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概括了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和经验,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也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及评价;
2.会计财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结余资金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 竣工决算报表结构
根据国家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财基字[1998]498号文《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表说明》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名细表等(略)。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有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名细表等
(三) 工程竣工图
工程竣工图是真实的记录和反映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它是工程交工验收、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对竣工图的要求是:
1.根据原施工图未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标志后,即可作为竣工图。
2.施工过程中尽管发生了一些设计变更,但可以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以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图章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变化、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时,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制;属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图章标志。并附以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4.为满足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需要,应绘制能反映竣工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
五、竣工决算书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一)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
收集和整理出一套较为完整的相关资料,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必要条件。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应注意保存和收集资料,在竣工验收阶段则要系统的整理出所有技术资料、工程结算经济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资料,分析其准确性。
(二) 清理各项帐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在收集、整理和分析资料过程中,应注意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或使用)的全部费用的各项账务、债权和债务的清理,既要核对帐目,又要查点库存实物的数量,做到账物相等、相符;对结余的各种材料、工器具和设备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管理,且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收回资金;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全面清理,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三) 填写竣工决算报表
依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的内容,根据编制依据中有关资料进行统计或计算各个项目的数量,并将其结果填入相应表格栏目中,完成所有报表的填写。这是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的主要工作。
(四) 编写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书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说明的内容、要求以及编制依据材料和填写在报表中的结果编写说明。
(五) 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以上编写的文字说明和填写的表格经核对无误,可装订成册,即可作为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把其中财务成本部分送交开户银行签证。竣工决算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需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制,在竣工建设项目办理验收使用一个月之内完成。
六、新增资产的确定
竣工决算作为办理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依据,因此,正确核定新增资产的价值,不但有利于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的财务管理,而且还可作为建设项目经济后评估的依据。
(一) 新增资产的分类
根据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新规定,新增资产可以按照资产的性质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五大类。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以及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列入流动资产范围内,如企业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以及各种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4.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
5.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指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的特种物质、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质、涉及诉讼的财产等。
(二)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涵义
新增固定资产亦称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投资项目竣工投产后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其内容包括:
(1)已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
(3)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以及迁移补偿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2.新增固定资产的核算
新增固定资产是工程建设项目最终成果的体现,核定其价值和完成情况,是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单项工程建成后,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应以单项工程为对象;
(2)对于为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或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3)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工程,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4)凡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5) 属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其他投资, 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时一并计入。
3.交付使用财产成本计算
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照如下内容计算:
(1)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以及各种特殊炉的建设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
4.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
增加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照比例分摊。在分摊时,什么费用应由什么工程负担,又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要安装设备价值总额按比例分摊;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则只按照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例】某建设项目及其第一车间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需安装设备费以及应摊入费用如下表所示。
第一车间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需安装设备费以及应摊入费用 表6-3
决算内容
决算项目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需安装设备 建设单位管理费 土地征用费 勘察设备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2000 800 1200 60 120 40
第一车间竣工决算 400 200 400 — — —
现对以上资料计算如下:
应分摊建设单位管理费= 400+200+400 ×60万元=15万元
2000+800+1200
应分摊土地征用费= 400 ×120万元=24万元
2000
应分摊勘察设计费= 400 ×40万元=8万元
2000
则第一车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400+200+400)+(15+24+8)=1047万元。
(三)流动资产价值的确定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就是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在外埠存款、还未收到的在途资金、银行汇票和本票等资金),一律按照实际入账价值核定计入流动资产。
2.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通常情况下,应收以及预付款项按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时的实际成交金额入账核算。
3.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存货的形成,主要有外购和自制两个途径。外购的,可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可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四)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上应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途径不同,所发生的支出不一样,无形资产的计价也不相同。新财务制度按照如下原则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
1.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
(1)投资者将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企业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可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持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
根据以上原则,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有几种。
2.无形资产的计价
(1)专利权的计价。专利权分自创和外购两类。自创专利权,其价值为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主要包括专利的研究开发费用、专利登记费用、专利年费和法律诉讼费等各项费用。专利转让时(包括购入和卖出),其费用主要包括转让价格和手续费。由于专利是具有专有性并能带来超额利润的生产要素,因而其转让价格不按照其成本估价,而是根据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估价。
(2)非专利技术的计价。如果非专利技术是自创的,通常不得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新财务制度允许作当期费用处理,这是因为非专利技术自创时难以确定是否成功,这样处理符合稳定性原则。购入非专利技术时,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进一步估价,一般通过其生产的收益估价,其思路同专利权的计价方法。
(3)商标权的计价。如果是自创的,尽管商标设计、制作注册和保护、广告宣传都花费一定的费用,但其一般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是直接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当企业购入和转让商标时,才需要对商标权计价。商标权的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来确定。
(4)土地使用权的计价。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计价有两种情况:一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并为之支付一笔出让金,在这种情况下,应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二是建设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原先通过行政划拨的,这时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只有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时,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在其有限使用期内分期摊销。
(五)递延资产的确定
递延资产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1.开办费的计价
指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根据新财务制度的规定,除了筹建期间不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净损失外,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的计价
应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中去。
(六)其他资产计价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等,主要以实际入账价值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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