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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建筑理论的谈论,我以为存在一些评论主体的错位,因此,在这里,首先论述"理论的理论"问题.
这是一个基本的理论结构,
道,是本体.对于世界观而言,可以是哲学;对于学科而言,可以是本体论.
法,因道而定.
.当哲学发展到一定时期,就会产生学科或者科学.
将道定义为世界观时,法即为学科.近代科学的起源,从思维方式的演进来看,最早应该来自形而上学;近代科学的世界观基础是形而上学,因此近代科学,如物理学,其理论体系,并非研究对象本身,因此客观上存在瓶劲问题;
将道定义为学科时,法即为方法论.当理论处于瓶劲时,本体理论就会以方法论的形式出现,自70年代本体理论的广泛突破,如建筑学,就以设计学为基础发展了近代多元话的建筑理论.
技,即为技术.手段等.
器,即工具,材料等.
由道而下,是一个逐步的入世过程,表现为形式化的过程.也是逐渐被人认识的过程.对于学科认识较浅时,我们经常停留在材料,工具以及技术的层面上;而当专业化研究深入时,学科的研究就会开始模糊抽象化而不易被人理解.
对于建筑学理论体系,这四个层次就是本体建筑学,设计学,工程学,材料和工具.
建筑界的理论论述经常出现在这四个层面的穿插论述,因此导致理论建构的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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