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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南京野蛮拆迁酿成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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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31 20: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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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南京拆迁户“自焚”事件调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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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9:48 新民周刊






  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6月12日开始旧房拆迁工作,部分拆迁居民与拆迁办在拆迁费上出
现争议,居民因此不肯搬迁。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

  但邓府巷拆迁办的一些拆迁人员却在最后搬迁期限内,采取一系列强制性野蛮拆迁行为。8月22日,惨祸终于发生

  南京“自焚”事件调查

  撰稿/杨江(记者)

    最后的轨迹

  8月22日中午11点,南京城,秋老虎正在施威。玄武区邓府巷同庆里的拆迁工作仍在进行。28号居民翁彪一瘸一拐(翁彪腿有残疾)地走出家门,到离家不远的大排档为家人购买午饭。他走出家门不久,邓府巷拆迁办便过来几个人站到了翁彪的妻子周洁面前:小瘸子(指翁彪)呢?……丁科长(邓府巷拆迁办领导)找他,一定要去的。

  邓府巷属黄金地段新街口的老城区,居住条件相当简陋。2003年6月12日,南京市有关部门公布了邓府巷的拆迁公告。这块地皮据说是新街口片区老城改造面积中最大的一块,土地级别为一级。当地媒体早些时候曾报道,“改建后的邓府巷将成为一个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商贸区,集商贸、休闲和娱乐为一体。”

  拆迁的截止日期为8月30日,拆迁办公布的拆迁费用为每平方米3370多元,至8月22日,邓府巷1000多户居民大多已搬迁,仅剩翁彪及其他近10户居民因对拆迁费存在异议,迟迟不肯搬迁。

  翁彪的屋子建筑面积20多个平方米,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费是8.5万元,但翁彪一直在与拆迁办协商,试图将这个数字争取到10万元,他认为8.5万过低,无法重新购置房屋,因此一旦拆迁将使他无家可归。

  22日上午10点,他已经去拆迁办协商过一次,他提出要一套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住房问题,别无其他要求。据周洁后来介绍,拆迁办当时回答翁:不要做梦。协商未能继续。

  翁彪随后回到家中,夫妇二人商议一番后,决定在拆迁费上进行最后一次努力,无论能否遂愿,第二天都将搬家。

  11点15分,翁彪提着两只鸭子头、一盘酸菜鱼、一瓶啤酒回到家中后,第二次前往拆迁办协商。周洁说,翁彪离家不久,拆迁办一名叫谢彪的拆迁人员便带来了一帮人,在屋内找到一桶汽油(翁彪家有辆助动车),不顾周的阻拦,拎着就走。

  随后十几个拆迁人员拥进屋子,围着翁彪74岁的父亲,要求公媳二人离开屋子。周洁以正准备吃午饭为由拒绝了。此时一名叫沈永康(音)的,据周洁称可能是拆迁办综合组的工作人员,嚷道:你再不走,老子就揍你。

  “我们被推推搡搡赶出家门,我身上被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他们把公公推倒在砖头堆上便不再理睬。”周洁说,随后一部推土机开来,不到两分钟就把房子铲平了。

  “我在这里生活了10年,很多家当都没来得及撤出,房子瞬间变为废墟……我的一部照相机,还有结婚时姐姐给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了,VCD、床、信用卡、5000块现金……都被人拿走了……”




被推倒的家园
  ……

  邻居回忆,未过多久,翁彪从拆迁办赶回家中,一看房子已被夷为平地,大叫一声,转身拾起一样东西,似乎是香烟或打火机,然后折回拆迁办。

  12点左右,拆迁办方向突然传来火警声。周洁觉得奇怪,走到半途,邻居拦住了她:翁彪没事。周洁遂回到房屋废墟上照顾公公。

  此后一直到傍晚,周洁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有关丈夫的消息。她开始产生不祥的预感。当天晚上,警方找到她:翁彪出事了!周得到消息,翁彪在拆迁办公室用汽油“自焚”,并烧伤了拆迁办的其他6名人员,此刻正在医院抢救。

  周洁一下子懵了。

    现场发生了什么

  邓府巷拆迁指挥部位于洪武北路10号,距翁彪家200多米。8月26日,同庆里几位居民向本刊记者介绍了“自焚”现场的情景。

  邓府巷巷口卖报纸的李阿姨说,当时只听得拆迁办传来几声喊叫“不好了,出事了。”随后谢彪第一个自行从办公室内走出来:身体弯曲,双手张开呈拥抱状,身上的化纤衣服已被烧光,滴着化纤的融化物,全身只剩一条棉短裤。

  李阿姨说,谢彪直接坐上出租车去了医院,随后其他5名被烧伤者也陆续走了出来,拦下出租车直奔医院。

  多位居民回忆,翁彪是最后一名从大火中出来的。消防员赶来后透过玻璃发现翁彪趴在地上,随即质问拆迁办人员:里面还有一个人,你们怎么不救!

  同庆里居民陆亚清说,翁彪被担架抬出时身上还有火。从惨剧发生至被救出,约有30多分钟。

  周洁提出了几点质疑:第一,拆迁办内照理该有灭火措施,为何在30分钟内一直无人来灭火;第二,拆迁办为何不先抢救烧伤最严重的翁彪。

  没人知道办公室内发生了什么。同庆里居民告诉记者,翁彪平时为人老实厚道,并不偏激,如没受到刺激,不会做出自焚的过激行为。

  周洁推测:翁彪第三次冲到办公室时,可能与拆迁办人员发生了争执,在愤怒中将汽油倒在身上,争吵不断升级,翁彪遂点火自焚。

  而根据谢彪走出时的姿势推断,拆迁办的人员可能也没意识到翁彪真会点燃自己,当意识到情节严重时,谢彪冲过去抱住翁彪试图阻止,但为时已晚。

  多位居民反映,翁彪第三次前往拆迁办时两手空空并没有携带汽油。汽油来自何处?现场发生了什么?26日,记者试图就此采访拆迁办有关负责人时,被门口的保安拦住。

  周洁在回答记者有关翁彪“自焚”动机时,提出翁彪的过激行为与此前发生的一系列野蛮拆迁大有关联。

  周洁说,早在7月9日,拆迁办一名叫吕凯的人便带领10多名拆迁人员强行爬上她家屋顶将瓦片掀翻。翁彪当时提出抗议:我74岁的老父亲和12岁的儿子还在屋内,砸伤了怎么办?但吕凯嚷道:我们不管,我们就是地痞流氓,打的就是你,谁让你不搬的。

  “7月12日,翁彪39岁生日,下午5点,拆迁办的人便将同庆里的水电突然掐断。”居民告诉记者,南京正好下着滂沱大雨。由于翁彪家屋顶在7月9日被掀,屋内漏得一塌糊涂,一家四口躲在角落里无计可施。

  同庆里居民义十分气愤,前去交涉。迫于民愤,拆迁办在晚上7点将水电重新接上。

  但7月14日,同庆里的水电被再次拉断,此后再没接上。

  周洁说,接下来的一个月,拆迁人员不断骚扰他们的生活,砸玻璃,将碎砖烂瓦故意堆在翁彪家门口……想方设法赶他们搬迁。此过程中,公公被窗外砸来的一块石头砸伤,周洁找拆迁办理论,拆迁办回复:是农民工干的,找他们去!




翁彪遗像
    是死?是活?

  8月26日傍晚,翁彪的岳父、老母亲等七八名亲属从老家浙江舟山赶到同庆里,周洁面对亲属,几度昏厥。他们欲在同庆里的废墟上再次搭建临时灵堂,被处理此事的有关部门劝止。

  玄武区宣传处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介绍了翁彪目前的身体状况,他说,翁彪的烧伤面积为98%,深度面积78%,伤残3级,医院目前正在全力进行抢救,每天费用高达1万元,且翁彪病情已有好转。

  但周洁及亲属对翁彪的生死还是有很大怀疑,有传言,翁彪已于事发当日身亡。

  周洁说,22日至24日,她一直要求见翁彪,但始终未能遂愿。23日夜里,有人代表拆迁办安慰周洁: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尽量满足。

  周洁因此推断翁彪可能已经不在人世,24日中午,她将丈夫的照片放大,买来翁彪当天没有吃到的酸菜鱼、啤酒、水果,在房屋废墟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灵堂,后在当天夜里被拆除。

  25日上午9点多,周洁与姐姐周艳(化名)在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前往南京军区总医院探望翁彪。但周洁一看到翁彪露在外面呈焦炭状的手脚便昏厥过去。

  据知情人士透露,27日上午,在翁彪亲属的强烈要求下,南京市玄武区有关部门再次将周洁亲属一行10多人带进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部,但终因主治医师有急诊,未能探视。

  南京市新街口派出所的一位所长透露,其他6名被烧伤者中,谢彪烧伤80%,情况并不比翁彪乐观多少,其他几名则是轻伤。目前,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处理谢彪家属的安置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自焚”事件的真相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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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31 21: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当官的都这么干。气死人的。打着旧城改造旗号的拆迁,绝大多数实际上是和着奸商刮地皮。
我有说错吗?
开发商的投资回报都是从卖拆迁户的地皮收回来。凭什么强制拆迁公民的财产给开发商卖地皮,建商品楼?国家宪法不是保护公民财产的吗?

旧社会都没有这么名副其实的刮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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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31 23: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国家宪法都保不了国家主席!
你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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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 07: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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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 23: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我们的电视还在报道拆迁户拍手称赞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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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10: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恨不得杀了这些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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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1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
哪一个部门都有败类
生存的原则和工作的方法每个人都不一样
小心....*-*)
说不定明天你也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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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11: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可气的是:


竟然有人讲这是故意纵火,不是自焚,而且要追究翁彪的刑事责任!!!

他们的心比资本家的都黑!!!!!!!![/COLOR]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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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6 23: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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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9 09: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自己拆迁公民的房产去出售是侵犯公民财产权。通过开发商去拆迁就变成合法了。中国的法律真是容易糊弄。

依此论,拿刀杀人是违法,借刀杀人违不违法?

在香港的旧城区,因为早期房址的规划不合理,导致道路弯曲狭窄的地方很多。可是政府不能去搞什么强制拆迁,只能等到房子不能使用时通过不批准再建来解决。

内地的有的官员不理解,以为人家迂腐。

人家说,香港,路是弯的,但法律却是直的。在内地,路是直的,可是法律却是曲的。可以人为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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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2 21: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一件事:有一单位职工(银行)的房子比较沿街,被划为拆迁,房主因价不拆,
最终被勒令:下岗或拆房,自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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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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