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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教: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在底层距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是否可按30m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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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0 16: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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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对于高层建筑,是不是高规中的条文没有明确? 我只看到: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在底层距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是否可按30m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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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10: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规范明确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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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 18: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在底层距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还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来执行,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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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0 21: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当地消防部门是否认同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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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5 17: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1。《高规》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说的是楼梯间在首层必须直通室外,根本不应该在有楼梯距是外多远的问题。
2。《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指的是室内一点到疏散出口的距离,而不能拿楼梯来套用(2.0.15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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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0: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对于高层如果是主要的消防出入口,比如和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的这种出入口是一定要直接对外的。如果不能,就要做扩大前室再出,做了扩大室就用不着考虑距门的长度的。建规提出来是因为多层不会专门做扩大前室,做一套加压送风系统,从经济角度定下15米这个数。不能用在高规上。但是象商住楼这种做个胡同出来的,应该还是不能太远,数值在高规也有规定: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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