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04|回复: 6

[分享]:新的门钢规范CECS 102:2002中7.2.18条是否有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10-8 21: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7。2。18条中规定锚栓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锚栓端部应按规定设置弯钩或锚板。”
可是我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找了半天,也没发现有关规定,不知同行有没有眼睛亮、水平高的给我提醒一下,谢谢了
我还是按照GBJ17-88设置吧,应该没问题吧?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发表于 2003-10-9 14: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CECS是标准化协会的标准!!!
做工程设计的首先应遵从GBJ国标,这是强制性的,如里面条文不详,则参照行业标准。
用行业标准来参对GBJ,岂不是舍本求末???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1 14: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MM,我们做轻钢设计,主要依据就是CECS 102:2002了,这本书的前言中说了黑体部分建议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而且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的,真是让我晕了,现在你不按他的来,审图就不想通过了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0-12 13: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体部分所说的也仅仅是建议。而GBJ17-88是必须执行的。
由于出台时间上的原因CECS 102:2002比GBJ17-88更具有可操作性,这并不表明GBJ17-88失效,在新的GBJ出台之前,GBJ同样制约任何钢构的标准和规范。审图如果以CECS来推翻GBJ,你则可向权威部门提出申诉,看他还牛不牛?
另:《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并没有你要的内容。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0-13 16: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确实没有对锚栓锚固长度的规定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3-10-17 08: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的用词应该很严谨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有那位高手指点,不会是规范错了吧?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10 09: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也搞的我好晕,我现在可以确认CECS错了。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申请友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辽公网安备|晓东CAD家园 ( 辽ICP备15016793号 )

GMT+8, 2024-11-15 11:10 , Processed in 0.162669 second(s), 4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