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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r兄的激励,我也挑战一把权威。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经营》有如一颗陨石,近来引起规划界热烈的讨论。作为一名规划专业学生,我也带着崇敬和好奇的心情拜读了,我们这位被广大规划学生尊称为“Zhao Sir”的力作。
文章开篇从西方经济学历史发展中来描述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政府职能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转变的关系。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从弗里德曼到蒂波特,赵先生为我们展示他深厚的西方经济学知识,也使我对赵先生更加肃然起敬。(尤其对于甚少接触经济理论中国规划学生,一下子就被“俘获”了)再往下读,我们看到了一个深陷在蒂波特世界里的Zhao Sir, 如果说赵先生对蒂伯特学说运用于城市规划的阐述,还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论以供讨论的可能性。城市政府等同于企业的论述也多少有它理论的支持和实践的证实。但当读到了在赵先生的学说下,规划师扮演的角色定义的时候,我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对于学习了城市规划6年的我,这简直就像是巨大的角色反叛!
于是就有了写点东西的想法,我只是一个规划的学生,于复杂深奥的城市规划学科还只是略通皮毛,与赵先生这样的规划权威比起来,真是尚有数十年的差距,但是还是想把自己的一些看法说出来。
danney
发贴: 36
2003-05-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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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初入同济规划系的第一堂规划理论课讨论什么是城市规划时,教授给出了十几个定义以使我们了解到城市规划学科的复杂性。我已经不记得这中间的绝大多数,但对于一个定义我却印象深刻,相信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城市规划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句来自金经昌先生的至理名言。当初与很多同窗一样对这一看上去简单的字句很不以为然,但是越摄猎于这个学科,越是觉得金先生这句名言的真理性。我想这是每个从事规划行业的都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
回到赵先生的文章,以下是我的一些想法和疑惑:
1. “以脚投票”
赵先生描述了在蒂伯特的世界,“用脚投票”比形式上的民主更能迫使政府改善服务,又引用了杨小凯教授“人民以脚投票,哪个州的税制最好,哪个州的公共服务设施最好,就向哪个州‘移民’”的美好画面。
1.1局限性的竞争动力
但是首先“用脚投票”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需要代价的,牵涉到就业,住房和教育等一系列的问题。普通民众和企业一样在投票前,一定会衡量这一票投下去的benefit 和cost。而这里的benefit and cost并不仅仅是税制,公共服务等这么简单的定义,而涉及到诸如opportunity cost:即对本地community or city和移民地migrant destination community的发展预判;还有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于做出投票决定的信息并不对所有的民众平等透明。举个例子就是说虽然加利福尼亚州或是佛罗里达州可能在税制等方面要优于伊利诺斯州,但是只要这种差距(benefit)没有大到远高于从伊州移民到加州和佛州所带来的损失,民众就不会投这一票。当没有面向大众透明和平等的信息时,对个人偏好和个人选择就变得更加无法捉摸,没人知道他的票会投到哪里,除了他自己。
也许有人说对于普通民众是这样,那对于企业和资本他们对于城市税制,公共基础设施的偏好会不会使得这种投票成为有效推动政府效率的机制呢。对这种观点我持保留态度,虽然我承认一个高效的政府,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对于资本和企业的确有吸引力,如果再加上政府补贴一揽子计划确实有助于招商引资,但是这些对在企业资本进行战略地点选择上有多少分量我们不知道。近些年美国一些经济发展规划学者和教授的研究表明,企业和资本在做基地选择时”but for” 现象很多,企业和资本早就通过自身的研究分析做了决定,而留给城市政府可以改变很少,如果在已经决定的地方政府那里又可以拿到更加优惠的税制和补贴那就更好了。而企业和资本的这种location decision analysis所涵盖的不仅仅是地方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土地利用,银行信贷,劳动力市场等,而且也包括地缘,区域经济,市场大小等一些地方政府很难影响到的方面。
1.2 被遗忘的穷人
之前已经提到“用脚投票”的代价问题,也就是说投票权只属于富人,而穷人尤其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弱势人群是更本不可能来投票的。其实美国的郊区化过程在这里也可以看成一个中产阶级的投票结果,在旧的城市中心区,老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建立的郊区community之间,把票投给了郊区城镇。但是看看这些投票的人们的种族收入年龄吧,犹如工厂里批量生产的产品,他们大多打上了,白人,中产收入,30-50岁的商标。而那些低收入阶层和少数民族被留在旧市区inner city中,伴随中产阶级离去的还有大量税收来源,这使得旧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变得更加难以维持。当中产阶级们在他们郊区别墅的草坪上享受绿野芳香时,穷人却在inner city 中挣扎求存。
再看看中国的实际吧,一个生活在陕西黄河岸边一个农村里的一个农民,即使知道与上海比起来他的地方政府在税制,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几乎所有的方面都差得很多,年收入不到千元的他和一张要花去他三分之一以上年收入的火车票加上一个看上去很美的上海,他会做怎么样选择呢?不要指望只有在电影和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景---农民变卖了他的一切,提着一个行囊只身闯荡大上海,最后功成名就。这样的一个打工英雄形象无法掩盖在现实中多数弱势群体的无奈,他们没有主动选择生活的能力。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之大已经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了,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也早已浮出了水面。大量的国内外的研究一遍遍警告着我们,这些都将制约和影响中国经济长远的发展。
(在很多美国的郊区community都是经过了大量移入中产阶级居民以后,再incorporated组织成地方政府,所以人们再在地方政府出现之前就投完了他们的票,又是一个对这种竞争机制的质疑。而在被投票人抛弃了的inner city中也没有看到拼了命的发展高水准的公共设施。)
赵先生在文中珠江三角洲区的城市提出“留住富人”以例证中国城市竞争的激烈和城市经营的必要。但是“留住富人”的潜台词不就是“赶走穷人”吗?
danney
发贴: 36
2003-05-1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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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城市政府=企业?
2.1 企业式管理 or 企业式经营?
对于赵先生的把城市当作企业来管理以提高政府的效率和为市民服务的能力的观点我基本赞同。他还生动的描述了美国的城市经理制来论证企业式管理的优点。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企业式管理”而不是“企业式经营”,这两者的区别又如手段和目的的区别。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企业的目的是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政府的职能分配,再分配和稳定。如果政府的目的也变成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原来的分配和再分配社会利益的职责有至于何处呢?其实说到底,我们又回到了公平和效率这对兄弟关系上来了。对于企业我们可以接受它的唯效率论,事实上这也企业的生存之道,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只讲效率不讲社会公平显然是无法被大多数人认同的。
其次对于赵先生用美国的城市经理制的例子来支持经营城市的论调,我想谈一下我的看法。事实上正如我前面说的这是一个很好的以企业化管理制度来管理城市的方法,而不是一个企业化经营的制度。一个village manager的工作职责是维持城镇日常运作,有效的使用每年有限的财政预算,通过各种发展计划使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这是一个public administrator公共事务管理员的角色。而且实际上多数的在美国的city manager拥有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 或者相关公共事务方面的教育背景。如果如赵先生所言,从经营城市出发,全部由凯洛格,沃顿,芝大这样常青藤MBA毕业生出任city manager 岂不更好。再者,如果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来经营城市,应该会对所有有助于城市得到最大化经济利益说“可以”,但是我们看到在美国一些城镇在面对增加密度的开发项目,甚至是一些百分之百可以为城镇增加税收的项目说不,原因很简单因为居民满足于现状,不认为增加的这部分经济利益是他们必须的,更加不值得为了这些利益去剥夺其他人的利益,虽然的这么做的净利益还是很大。
2.2 民主是绊脚石?
赵先生在文中指出规划师城市内部民主和公众参与的信仰,在城市变成企业之后就成了问题。似乎有城市民主的一定会败给强大公权力换言之没有民主的城市。这里首先想指出赵先生的一个前后矛盾:在赵先生刚开始向我们描述经营城市的时候,他说到“在城市这个企业里,市民就是股票持有人,选举产生的议会就是董事会,市长就是企业的CEO”也就是说这个城市企业产生的前提是民主选举制度,就像上面的例子中美国城镇居民可以也有足够的权力对开发商说不,因为他们有权力将不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议会和市长选下去。没有民主制度就不会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董事会,也就无法形成对企业领导者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在谈到中国城市企业的时候,赵先生又指出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在中国城市企业中,这个董事会就变成了国家,市民反而变成了顾客。(这似乎与中国的人民民主的不相符吧。在中国国家即是人民,人民即是国家。)当城市企业面对市民和资本这两个客户时要怎么面对。而在个别城市,国家即是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就是国家,在市民和资本这两个客户的重要性和选择就不言自明了。这里不想就政治制度这一敏感话题作过多纠缠,但至少从赵先生的论断我看到的反而是一种倒退。
2.3 现代企业制度不是万能的
赵先生在推销城市企业概念的时候,充分阐述了现代企业制度用于城市政府的优越性。可是他似乎忘了提及一下负面作用,任何制度都不是绝对完美的,企业制度也有它的局限性。我们应该还不会忘记美国世通公司,安达信公司的舞弊案。而去年荣获全国十大经济人物之一的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女士就是在《上市公司虚假从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一书的写作过程中,发现蓝田公司存在严重问题,在机密级《金融内参》刊《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600字内参文章披露,此后引发了轰动全国的“蓝田事件”。这为她带来过诉讼和人身威胁,也成为终结蓝田神话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做了那个“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这就是在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制度下发生的故事,虽然这可能只是个案,但是一个普通上市公司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的欺诈行为难保不会在城市企业的身上。而这种欺诈行为的后果和揭穿欺诈行为的代价和风险在刘姝威和蓝田的故事中可见一斑。当权力,金钱利益,政治利益混杂在一起的时候,这层窗户纸几乎是戳不破的。
2.4 一个输不起的企业
一个企业如果经营不善,至少还有破产保护。工人可以去其他企业再上岗,经理人也可以继续去其他企业任职。股东们则会受到财产损失。而如果一个城市企业的失败会意味着什么?它不会也不可能有破产保护,(在美国有discorporate, 似乎可以看成一种地方政府解散,也不算是破产保护)可以想象的景象就只有萧条的市场,空荡荡的街道,富人和资本的离去,恶性循环的城市基础设施的衰败,高失业率。
对一个国家而言,用这样的代价来换取几个超级明星城市和一批城市经营大师,是否真的值得。
danney
发贴: 36
2003-05-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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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规划师到纵横家
3.1 为谁而规划?
规划不仅是为穷人也为富人,更为了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作。而由于社会各个利益集团,阶级互相交错互为影响的复杂性,使得规划师很难划出一道精确的公众利益区分线,这不是简单的含糊不清可以解释的。在具体不同的地点,时间,项目都可能是不同的。
我同意Zhao Sir的观点“政府一样存在机会主义的行为,有自己的利益,并追求将其最大化。”,而与企业和个人不同的是政府利益归属的模糊性。谁是政府?到底是谁会拿走了最大了化的政府的利益?当政府不再代表多数普通大众利益的时候,而沦为特权和企业资本交易的平台的时候,我们究竟改为谁而规划?是继续为普通大众的利益而驱使,还是为政府当事人摇旗呐喊?到底谁是我们规划师的当事人clients?
3.2 规划师的职业道德问题
春秋战国时期的纵横家们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风光的一代人物,他们周游列国,游说群雄,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背后都有他们的身影。但是同时他们又是最没有原则性的,今天可以有水赵魏同盟攻秦(合纵),明天就可以远交近攻的连齐攻赵(连横)。规划师与纵横家们的最大分别正是在于我们的原则性---规划师的职业道德。有不少的文章将规划师职业与律师职业相比较,把服务于非营利组织,政府,研究机构,开发商,市民组织等不同利益组织的规划师比作为不同当事人服务的律师。在我看来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比喻并无不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这些中这些利益组织一定会有矛盾和摩擦,而身在不同利益集团的规划师认为的公共利益制衡点可能也不相同。但是正是因为规划师的职业道德的约束和思维方式,使得这些规划师在关注自身所在利益集团的同时,能够帮助己方的决策者理解到其他方的需求 (providing different views and think differently),从而有利于达到真正的公共利益的调和。
3.3 城市规划的权威
确实如赵先生所说在中国城市规划自以为是的权威制约着我门学科的进一步发展。7天做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两周完成一个详细规划这都是不争的事实。很难想象一个第一次踏上一座城市的“权威”,会为这个城市的发展指出一条光明大道。规划师不能,经济学家不能,“纵横家”们更不能。如果说之前的城市规划师的绝对权威不足取,那么“纵横家们”又凭什么去推销自己呢?将自己一成不变的东西卖了又卖?即使他们全力以赴的只为自己的雇主牟利,他们真的有这种能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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