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52222
- 积分
- 0
- 精华
- 贡献
-
- 威望
-
- 活跃度
-
- D豆
-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4-6-2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我把一些精华贴子的内容整理了一下(下面是原贴子题目):
1.应该称KL还是LL,L呢?
2.框架结构中的构造柱问题]
3.设计的几个什么,献给新手
4. 63米长的小高层需设缝吗?
5.结构设计的重点:
6.规范几个值限制值的意义何在?
7.圈梁的作用?构造柱的作用?
8.彻底了解在PKPM中主梁与次梁的区别
9.PKPM结构设计使用心得
10.PKPM程序学习的一些体会
11.参加pkpm学习班的笔记
12.PKPM公司论坛精华帖。
13.PM里面什么是虚梁?怎样设置虚梁?是把断面设为250X0吗
另:14新规范抗震概念设计要
15.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定…………………………………………………….40
16.结构设计若干问题……………………………………………………………………….64
17 关于框架梁高度的选择…………………………………………………………………68
18.[讨论]:混凝土规范4.1.6条…………………………………………………………….68
14新规范抗震概念设计要点
??1 背景材料
??七十年代以来 ,人们在总结大地震灾害经验中发现 ,对结构抗震设计来说 ,“概念设计”
??比“计算设计”更为重要。 1 990年 1月开始施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 1 - 89(以下
??简称 89抗震规范 )中列出了工程设计中必须遵守的规定 ,来保证“概念设计”在实际工程
??中的实现。概念设计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提高结构抗震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概念设计就是以工程概念为依据从有利于提高结构抗震力的概念上 ,用符合工程客观规
??律和本质的方法 ,对所设计的对象作宏观的控制。 1 990年以来 ,结构工程师将概念设计应
??用于实际工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随着建筑业的发展 ,建筑的体型、功能的日新月异
??的变化与要求 ,我们发现 89抗震规范中规定的概念设计内容不够全面。 2 0 0 2年 1月实施的
??GB50 0 1 1 - 2 0 0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新抗震规范 )对概念设计的要求作了更全
??面、更符合实际的规定 ,尤其是增加了“不规则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 ,使得概念设计在工
??程中的应用更具体更明确地落到实处 ,切实提高了结构的抗震能力。“概念设计”愈来愈受
??到国内外工程界的普遍重视。
??2 概念设计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结构具有足够的抗震可靠性而对建筑工程结构做的概念设计主要考虑了以下因
??素 :场地条件和场地土的稳定性 ;建筑物的平、立面布置及其外形尺寸 ;抗震结构体系的选
??取、抗侧力构件的布置以及结构质量的分布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关系及其两者之间的锚拉 ;材料与施工质量等。
??下面按照新抗震规范的精髓归纳为以下几点 :
??1 .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场地 ,宜避开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
??甲、乙、丙类建筑。对于不利地段 ,结构工程师应提出避开要求 ,当无法避开时 ,应采取有
??效措施 ,这就考虑了地震因场地条件间接引起结构破坏的原因 ,诸如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
??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与地裂。
??2 .建筑的平立面布置应符合概念设计的要求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方案。不规则的
??建筑 ,在结构设计时要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 ,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
??构造措施。借鉴国际的通行做法 ,参考外国规范 ,使我们的设计更加完善合理。
??3 .结构材料选择与结构体系的确定应符合抗震结构的要求。采用哪一种结构材料 ,什
??么样的结构体系 ,经技术经济条件比较综合确定。同时力求结构的延性好、强度与重力比值
??大、匀质性好、正交各向同性 ,尽量降低房屋重心 ,充分发挥材料的强度 ,并提出了结构两
??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 (周期和振型 )相近的抗震概念。
??4.尽可能设置多道抗震防线。地震有一定的持续时间 ,而且可能多次往复作用 ,根据
??地震后倒塌的建筑物的分析 ,我们知道地震的往复作用使结构遭到严重破坏 ,而最后倒塌则
??是结构因破坏而丧失了承受重力荷载的能力。适当处理构件的强弱关系 ,使其形成多道防
??线 ,是增加结构抗震能力的重要措施。例如单一的框架结构 ,框架就成为唯一的抗侧力构
??件 ,那么采用“强柱弱梁”型延性框架 ,在水平地震作用下 ,梁的屈服先于柱的屈服 ,就可
??以做到利用梁的变形消耗地震能量 ,使框架柱退居到第二道防线的位置。
??5.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以及与之匹配的延性。提高结构的抗侧移刚度 ,往往
??是以提高工程造价及降低结构延性指标为代价的。要使建筑物在遭受强烈地震时 ,具有很强
??的抗倒塌能力 ,最理想的是使结构中的所有构件及构件中的所有杆件都具有较高的延性 ,然
??而实际工程中很难做到。有选择地提高结构中的重要构件以及关键杆作的延性是比较经济有
??效的办法。例如上刚下柔的框支墙结构 ,应重点提高转换层以下的各层的构件延性。对于框
??架和框架筒体 ,应优先提高柱的延性。在工程设计中另一种提高结构延性的办法是结构承载
??力无明显降低的前提下 ,控制构件的破坏形态 ,减小受压构件的轴压比 (同时还应注意适当
??降低剪压比 ),提高柱的延性。
??6.确保结构的整体性。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必须可靠 ,符合下列要求 :1 )构件节点的承
??载力不应低于其连接构件的承载力 ,当构件屈服、刚度退化时 ,节点应保持承载力和刚度不
??变。 2 )予埋件的锚固承载力不应低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3 )装配式的连接应保证结构的整体
??性 ,各抗侧力构件必须有可靠的措施以确保空间协同工作。 4)结构应具有连续性 ,注重施
??工质量 ,避免施工不当使结构的连续性遭到削弱甚至破坏。
??3 规范与设计
??新抗震规范已将设计中常出现的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1 .体形复杂的建筑不一概提倡
??设防震缝。 2 .对规则结构与不规则结构做出了定量的划分。并用强制性条文对建筑师的建
??筑设计方案提出了限制。如第 3 . 4. 1条规定 ,“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 ,不
??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方案”。 3 .予应力混凝土的抗侧力构件 ,应配有足够的非予应力钢筋。
??4.非结构构件与其结构主体的连接 ,应进行抗震设计 ,如幕墙、附属机械、电气设备系统
??支座和连接等需符合地震时对使用功能的要求。 5.投资方愿意通过增加投资来提高安全要求的抗震建筑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6.结构材料的选用应减少材料的脆性 ,优先采
??用延性、韧性和可焊性较好的钢筋和规定强度等级范围内的混凝土。
??通过执行新抗震规范中的各项规定 ,来保证抗震概念设计的完成 ;通过遵循抗震概念设
??计的原则 ,使建筑物具有可靠的抗震性能。概念设计决定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如果概念设计
??不适宜于抗震 ,那么不管多“精密”的计算也无济于事。当然 ,在做好概念设计的基础上也
??要认真计算做好定量分忻。新抗震规范对于各构件在抗震计算中的作用及各项参数的选取作
??了详尽的规定 ,并且提出了在建筑物内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的要求 ,这标志我国建筑工程
??抗震科学的发展进步。
??4 小结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常用的结构形式 ,目前城市中正在建设和拟建的多层、高层建筑物大
??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 ,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 ,为避免它给人类带来大的灾难 ,要求结构工程
??师根据新抗震规范运用好抗震概念设计。做到 :1 .结构功能与外部条件一致 ;2 .充分发展
??先进的设计理念 ;3 .发挥结构的功能并取得与经济的协调 ;4.更好地解决构造处理 ;5.
??利用定量的计算进行抗震分忻 ;6.用概念来判断计算的合理性。
??客观事物是多种多样的 ,而且都是在不断地变化 ,因此对不同的客观事物有不同的概
??念 ,随着事物认识的不断发展 ,概念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 ,做好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概念设
??计 ,有着深远的意义。
高层结构设计需要控制的六个比值[推荐]
高层结构设计需要控制的六个比值
1、轴压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的延性,规范对墙肢和柱均有相应限值要求,见抗规6.3.7和6.4.6。
2、剪重比:主要为控制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确保结构安全性,见抗规5.2.5。
3、刚度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竖向规则性,以免竖向刚度突变,形成薄弱层,见抗规3.4.2。
4、位移比:主要为控制结构平面规则性,以免形成扭转,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见抗规3.4.2。
5、周期比:主要为控制结构扭转效应,减小扭转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要求见高规
6、刚重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的稳定性,以免结构产生滑移和倾覆,要求见高规
15.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定
3 结构专业
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图审查是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3.1.2 对符合需作抗震设防评价的工程项目应取得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
项抗震评价。
3.1.3 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的内容应有可靠依据(试验研究、技术鉴定、专题论证等)。
3.1.4 对处于山区地基的建设项目,应注意地勘资料中对场区内有无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以及是否对建设工程造成危害的明确评价。
3.2 结构设计总说明(首页)
3.2.1 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体系选型、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作法、选用标准图等是否正确合理,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
3.2.2 设计基准期,建筑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防分
类、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基本风压值、人防工程防护等级等的确定是否正确。
3.2.3 地基概况描述:+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地基持力层的选定及相应的
持力层承载力、基础选型以及地下水类型及标高、场地和地基抗震性能、不良地质现象等。
3.2.4 结构设计荷载、风载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5 结构材料及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安全等级、裂缝控制等级和质量要求(如焊缝质量等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摩擦面处理方法)等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6 本工程各类结构的统一做法和要求如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纵向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箍筋作法等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7 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的防火、防腐、防护、施工安
装要求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2.8 采用的标准图目录和构件的选用。
3.2.9 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施工顺序、楼面允许施工荷载、预应力
结构、钢结构专项施工说明、各类地基的施工、验收要求等。
3.2.10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和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构造措施。
3.3 地基、基础设计
3.3.1 地基持力层、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和设防水位标高的确定是否合理。
3.3.2 基础选型和平面布置是否正确、基础底面不同标高时的结构处理是否合理可行。
3.3.3 软弱下卧层的验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3.4 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指标要求,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等是否明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3.5 位于斜坡上的地基,是否满足稳定的要求;平整场地中,是否考虑了大量的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3.3.6 土质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基础埋深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岩石地基上的高层
建筑基础埋深较小时,是否验算建筑的稳定性、倾复、滑移。
3.3.7 扩展基础底面积是否按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计算确定;基础高度和变
阶处的高度,是否满足抗冲切、抗剪切的要求;基础底板的配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3.8 箱、筏基础的上部竖向荷载重心与基础平面形心的偏心距是否满足
规范要求;箱、筏基础是否满足结构承载力、刚度和防水的要求。
3.3.9 桩基竖向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单桩承载设计值是否注明,承载力检测要求是否明确;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主筋保护层厚度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承台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桩端持力层为软弱土的一、二级建筑桩基以及桩端持力层为粘性土、粉土或存在软弱下卧层的一级建筑桩基,是否验算沉降。对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其承载力验算是否满足要求。坡地、岸边的桩基是否满足稳定性要求。当桩周土层沉降较大时是否考虑了桩侧负摩擦力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
3.3.10 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是否按规范进行计算,变形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高层与裙房间沉降差异控制和处理是否合理可行。
3.3.11 需进行抗震验算的地基及基础,其验算及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3.12 工程边坡或基坑开挖和支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保证施工安全、满足规范要求,高边坡是否经过论证。
3.3.13 当基础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有影响时,对基坑开挖、工程降水的施工
要求是否明确,是否安全。
3.3.14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场区的影响是否考虑,处于江河岸边、
低洼地带的建(构)筑物底层地坪位于室外地坪之下时是否考虑和采取了建(构)筑物及其构件的抗浮措施。
3.3.15 处于特殊性土层(湿陷性黄土及膨胀土地区)上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3.4 多层与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3.4.1 结构选型及设计、重点审查内容:
一、结构类型是否满足最大高度限值规定要求,超限高层建筑是否经过论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结构体系是否为双向抗侧力结构,其布置、刚度、质量分布是否均匀对称,主体结构是否避免了铰接;对非规则平面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抗侧力构件截面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三、竖向布置高宽比控制、结构竖向构件的上下连续性及截面尺寸、强度等级的变化是否合理,竖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内缩及出屋面部分的结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房屋的顶层、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楼板是否现浇,其厚度及配筋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五、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布置、形式及间距是否合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落地剪力墙和落地筒体是否加强,落地剪力墙间距、落地剪力墙数目与全部剪力墙数目之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框支梁是否按偏心受拉构件设计,转换层楼板是否采用双向上、下层配筋。筒中筒结构的高宽比,内筒与外筒间的距离,外筒柱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主楼与裙房的连接处理是否正确。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不设缝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七、转换层上下结构刚度变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转换结构选型是否合理可靠。
八、异形柱框轻结构(框架结构、框架—斜撑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选用是否符合《重庆市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规程》DB50/5019-2001的要求。
九、地下室结构构件如地下室底板、侧墙、柱、顶板的设置和选用是否能保证高层建筑埋深的有效性,是否有利于水平力的传递;其强度及裂缝宽度能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柱、剪力墙、板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截面尺寸、配筋,配筋率、配箍率及配箍特征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抽查),柱、墙轴压比控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一、一般民用建筑局部采用小型钢网架、钢屋架、钢雨蓬等结构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安全可靠。
3.4.2 计算和构造重点审查内容:
一、应列出所有计算采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
二、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
三、计算输入的结构总体信息是否正确;输入的荷载是否正确(抽查)。
四、时程分析对地震波和加速度值等计算参数的取值是否正确。
五、薄弱层部位判别验算及处理措施是否正确。
六、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结构的计算模型和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
七、结构计算分析判断:结构周期、振型、底部总剪力与总质量的比值是否属于正常范围之内,层间位移和结构顶点位移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八、当高层建筑由于高宽比超限、岩石地基上基础埋深不足等情况下必须进行抗倾复验算时,计算倾复力矩和抵抗倾复力矩是否按规范要求取值。
九、高层建筑钢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侧移值和顶点最大加速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钢结构梁、柱的强度、整体稳定性、局部稳定、刚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受压构件计算长度的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梁与柱及柱脚连接节点的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定。
十、框架—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承受的地震倾复力矩是否大于结构总地震倾
复力矩的50%,如不满足,框架抗震等级的确定是否考虑了这一因素。
十一、转换层上下层的侧移刚度比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上下结构的连接、转换
层结构的截面、配筋和构造是否安全可靠。
十二、对计算输出的超筋超限信息以及其它异常信息的特殊处理措施是否恰当。
十三、梁、柱、剪力墙、支撑、钢结构连接节点,组合楼板的计算和构造是否
符合规范规定,抗震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结构薄弱部位在构造处理上是否采取加强措施。采用预应力结构是否遵守有关规定,保证设计、施工质量。当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时,框架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是否注明钢筋强度实测值的具体要求。
十四、房屋顶层、楼电梯间及剪力墙底部、框支层上二层楼板以下的落地剪力
墙等是否符合加强部位的要求。
3.5 多层砌体结构
3.5.1 结构布置和设计
一、房屋总高度、层数、高宽比及各层层高,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规定;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位置、间距及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二、平面布置是否简单对称,非简单对称平面是否有加强措施。
三、纵横墙上下是否连续,传力路线是否清楚,抗震横墙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是否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当墙体被竖向管道削弱时或开洞率过大时是否采取了加强措施。
四、对有错层、空旷大房间的特殊处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楼梯间位置是否合理。
五、楼屋盖圈梁和构造柱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承重窗间墙宽度、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尺寸,无锚固女儿墙高度等局部尺寸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要求。若未满足是否有特殊构造处理。
3.5.2 计算与构造
一、多层砌体房屋的静力计算和抗震验算是否符合规范有关规定,抗震验算是否按二个主轴方向分别验算;计算程序选用是否正确。
二、是否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墙体及其控制截面按规范要求进行砌体构件的高厚比、受压、受剪、局部受压承载力及抗震抗剪强度验算。
三、圈梁、构造柱的构造和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浇坡屋面及檐口受力是否明确。
四、悬挑构件是否满足抗倾覆计算并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是否明确要求了施工中悬挑构件拆除底模支撑的条件;女儿墙选型是否合理,构造是否可靠。
五、承重墙梁中托梁混凝土强度等级、纵向配筋率,墙梁支承长度、托梁纵向钢筋锚固、托梁上墙体材料、厚度等构造要求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六、预制构件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支承部位是否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
七、局部薄弱部位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
3.6 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
3.6.1 结构布置和设计
一、房屋总高度、总层数、高宽比是否满足规范限值规定。
二、底部纵横两方向的抗震墙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规定,转换层上下层侧移刚度
的比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质量中心与刚度中心是否一致。
三、转换层以上墙体是否上下对齐,纵横墙是否竖向连续。
四、底部框架及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底部框架楼盖是否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盖。
六、底层框架的梁、柱、剪力墙、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截面尺寸、柱轴压比,
配筋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上部砖房的结构布置、圈梁、构造柱及墙体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本
文件第3.5的要求。
3.6.2 计算与构造
一、结构抗震计算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底层纵向、横向地震剪力设计值是否
按规范要求乘以增大系数并全部由该方向的抗震墙承担,结构的总体受力分析计算软件是否适合底框结构计算。
二、底层框架砖房的框架部分设计、计算和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 大跨度房屋钢结构
3.7.1 结构体系的选型是否合理,支撑系统的布置是否能保证整个结构体系的稳定性,挠度及侧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2 网架、网壳结构的杆件及配件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焊缝金属材料与母材金属材料是否相匹配,防腐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7.3 网架、网壳结构的杆件计算长度取值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节点连接构造是否能保证传力的可靠。
3.7.4 网架、网壳结构采用的支座节点形式是否与力学模型相符,支座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焊缝或锚栓是否可靠。
3.7.5 工业厂房及门式刚架结构体系中檩条、拉条、墙架系统的设置以及与主框架连接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3.7.6 工业厂房及门式刚架结构体系中框架梁、柱计算长度的选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构件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计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柱脚及连接节点的构造是否合理,连接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7.7 工业厂房钢结构中吊车梁系统(包括制动结构、辅助桁架及支撑)的设计是否合理,多台吊车作用时吊车荷载的取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吊车梁截面设计及连接节点设计是否采用减少动力影响及防止疲劳破坏的构造措施。
3.8 幕墙结构
3.8.1 一般规定
一、材料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二、材料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
三、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技术指标、耐久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8.2 幕墙横梁、立柱的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幕墙主要受力构件及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结构硅硐密封胶中的应力计算是否考虑短期或长期荷载和作用计算。
3.8.3 隐框或半隐框幕墙玻璃与骨架间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及厚度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计算。
3.8.4 幕墙与主体结构是否采用预埋件连接,预埋件的计算和构造要求是
否满足规范要求。
3.9 玻璃屋顶结构
3.9.1 是否采用安全玻璃,是否根据上人或不上人屋顶的使用要求按规范要求进行采光顶玻璃内力计算,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设计许用应力的要求。
3.9.2 半钢化夹层玻璃和钢化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厚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9.3 骨架是否根据使用要求进行内力分析和强度、稳定、刚度设计,
结果是否正确;采光顶玻璃与骨架的连接是否可靠,传力是否直接。
3.9.4 骨架与主体结构连接是否可靠,予埋件的计算和构造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8.2 人防结构
8.2.1 人民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是否符合要求;人防地下室的位置范围是否明确。
8.2.2 防空地下室结构的选型是否合理;采用平战兼顾设计时临战加固能否达到战时防护要求,当防空地下室有上部结构时,是否综合考虑上部建筑在平时使用条件下对防空地下室结构的要求。
8.2.3 防空地下室的荷载取值、材料强度取值是否符合人防规范要求;承载能力是否满足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要求。
8.2.4 当有侵蚀性地下水时,所采用材料是否采取防侵蚀措施。
8.2.5 结构构件的最小厚度、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构造配筋、箍筋、拉接筋、钢筋锚固、保护层厚度、门洞加强筋、圈梁、构造柱设置等是否满足人防规范要求及其它现行规范要求。
8.2.6 平战兼顾设计的计算书是否正确,计算简图是否理;被加固构件是否满足临战加固前、后两种不同受力状态的各项要求,对加固部位、方法及具体实施要求是否在设计图中注明。
8.3 人防给水排水
8.3.1 人防工程给水排水
一、防空地下室的水源、水质、用水量标准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人防规范”)的规定。
二、防空地下室的贮水池(箱)容积、位置及其附属设施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三、防空地下室内部的给水管道布置,是否做到严禁跨越通信和变、配电设备。
四、防空地下室的给水管道,当从出入口引入时,是否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防爆波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是否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防爆波阀门,其抗力不应小于1MPa。
五、防空地下室的排水系统以及透气管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六、采用污水泵排水的污水集水池,其容积是否包括有调节容积和贮备容积。
七、压力排出管在穿越外墙或顶板处的内侧是否设有公称压力不小于1MPa的防爆波阀门。
八、透气管如需穿越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时,在其内侧是否设有公称压力不小于1MPa的阀门。
九、防空地下室的自流排出管设置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十、扩散室是否设有防爆波地漏或集水坑。
十一、洗消用水量、水温和洗消间内淋浴器数量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十二、需冲洗的房间及通道是否按《人防规范》的规定设有防爆波地漏。
十三、防空地下室排水设计是否有清洁区不被污染的措施。
十四、柴油发电机房的给水排水设计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十五、柴油发电机房的输油管,当从出入口引入时,是否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防爆波阀门;当从围护结构引入时,是否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防爆波阀门,其抗力不应小于1MPa。
十六、燃油贮存量、贮存位置、贮存方式以及供给方式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十七、给水、排水管材的选用是否符合《人防规范》的规定。
8.3.2 人防工程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一、消防水源、消防用水量的设计,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二、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及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和部位是否符合《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消防水池的设置条件、火灾延续时间及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是否符合《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条件、数量及两者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五、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及消防水箱的设置是否符合《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六、消防水泵的设置是否符合《人防防火规范》的规定。
七、设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是否设有消防排水设施。
8.4 人防电气
8.4.1 供电
一、防空地下室电力负荷等级的确定是否考虑平时和战时两种情况,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
二、防空地下室常用设备战时电力负荷的分级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三、防空地下室电力负荷是否按平时和战时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四、防空地下室是否引接电力系统电源,平战结合的工程是否满足平时电力负荷等级的需要,其供电容量是否满足平时和战时总计算负荷的需要。
五、供电电压,供电电源的可靠性考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六、供电系统图是否安全合理,各级之间配合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七、引接10KV电力系统电源的降压变压器的位置确定是否合理。
八、变压器的配置和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设置柴油发电机组数量和容量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原则规定。
十、防空地下室柴油发电站的选址、电站的型式、电站的构成及其设施的组成、布置、各种间距、进排风及排烟、排水与冷却等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十一、柴油发电站的起动、投入运行的方式及监控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二、移动柴油电站的设置及其设施组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三、防空地下室采用蓄电池作内部电源的条件、范围,以及蓄电池容量、连续供电时间、蓄电池的种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4.2 电力线路及敷设
一、电缆和电线是否采用铜芯导线。
二、电缆、电线芯线截面的选择是否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相关规定。
三、防空地下室内电缆、电线敷设的路径、敷设方式与各种设施管线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电线、电缆保护管的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电线、电缆共管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导线的选择、路由、敷设方式,备用穿线管的预留等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七、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电气管线及预留备用穿线钢管,是否进行了密闭处理,管材是否选用镀锌钢管。
8.4.3 电力、照明
一、电力、照明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动力、照明配电屏(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二、设有清洁、滤毒和隔绝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是否按规范设置了显示通风方式的声光信号装置。
三、防空地下室呼叫音响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要求。
四、防空地下室平时和战时照明种类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各种场所和房间照度选择是否满足功能和标准的要求。
五、照明光源的选择是否合理。
六、照明灯具的选择是否安全。
七、应急照明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8.4.4 接地
一、防空地下室接地方式是否采用TN-S系统。
二、接地装置的设置及接地电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电力系统低压电缆进线处是否设置重复接地。
四、是否按规范设置了过电压保护接地和燃油设施的防静电接地。
8.4.5 防火安全
一、火灾报警及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是否满足消防电源要求,其供电方式是否合理、可靠,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是否按规范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三、火灾疏散照明、火灾备用照明的设置和电源配电方式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人防工程内的消防配电设备、配电线路所用电线、电缆、管材,照明灯具及备用蓄电池的防护是否满足防火要求。
五、人防工程内消防配电线路敷设及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柜、消防控制箱及灯具、开关插座等的安装是否满足防火、防爆、防潮等要求,并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六、防空地下室柴油发电站储油的油量和储油方式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应急广播的设计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8.5 人防暖通及防排烟
8.5.1 一般规定
一、防空地下室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必须确保战时防护要求,并应满足战时及平时的使用要求。当平时使用要求与战时防护要求不一致时,设计中是否采取了功能转换措施。
二、设计中是否按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其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其通风与空调系统是否按防护单元分别设置的。
三、专供平时使用的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战时是否采取了防护密闭措施,其措施是否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四、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选用,是否均满足防火、防潮及卫生要求,且便于安装和维护。
五、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人员掩蔽所的战时通风方式,应包括清洁通风、滤毒通风和隔绝通风。设计中各类工程采用的战时新风量(包括清洁通风时的新风量和滤毒通风时的新风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平时通风时的人员新风量是否大于或等于30m3/p.h。
六、防空地下室战时隔绝防护时间,以及隔绝防护时室内CO2的容许含量,设计中是否进行了计算,其数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有消声要求的通风和空调系统,其送风、回风和排风是否采取了消声措施和必要的减振措施。
8.5.2 防护通风
一、防空地下室防护通风的进风系统及排风系统形式和防护设备的组成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二、选用的消波设施是否满足抗力、清洁通风量以及防护通风设备的允许压力等要求。平战通风合用消波设施时,是否按规定采用的是门式防爆波活门。
三、进、排风系统选用的防护通风设备及阀门等抗冲击波的允许压力是否满足规范表规定。
四、设置在染毒区的进、排风管,是否由2~3mm厚的钢板焊接成型,并具有0.5%的坡度坡向室外。
五、穿过密闭墙的风管和进入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及其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是否采取了防护密闭措施。
六、自动排气阀门的选用数量,是否满足滤毒通风的排风量要求,其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七、滤毒通风时,防空地下室内是否保持有30~50Pa的超压。
八、毒通风设计中,如有防化要求,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九、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毒通道的最小通风换气次数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防空地下室滤毒通风的新风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8.5.3 通风
一、防空地下室机械通风的进、排风口,是否设置在空气流畅、清洁的位置,其风口下沿是否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5m。
二、防空地下室平时和战时合用一个通风系统时,其新风量是否按平时和战时工况分别计算。并按规范规定选用通风和防护设备。
三、对于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是否采用的是电力、人力两用通风机。
8.5.4 空气调节
一、防空地下室采用一般通风不能满足温度、湿度要求时,应进行空气调节设计。
二、空调房间的热湿负荷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三、过渡季使用大量新风或全新风的空调系统,其进风和排风的控制是否适应新风量变化的需要。
四、新风和回风是否设置了符合卫生要求的除尘装置。
8.5.5 采暖
一、防空地下室温度有一定要求,并冬季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采暖系统设计。
二、防空地下室采暖热负荷的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引入地下室的采暖管道是否采取了防护密闭措施,是否在其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了阀门。
8.5.6 柴油发电站和蓄电池室的通风
一、发电机室利用其它房间内部空气进行通风时,是否存在有蓄电池室和厕所等房间的有害气体进入发电机室。
二、发电机室采用清洁式通风时,其进、排风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三、隔绝通风时,柴油机所需的燃烧空气量是否单独引入室外空气燃烧。
四、柴油发电站的贮油间等附属房间,是否设计有排风装置,在其排风管上是否设置有防火阀。
五、柴油机的排烟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六、蓄电池室的排风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5.7 防烟、排烟
一、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是否设有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2.避难走道的前室。
二、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是否设置了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易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和丙、丁类生产车间;
2.长度大于20m的疏散通道;
3.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四、机械加压送风机全压值的选择,除满足最不利环路的压头损失外,是否还有余压,其余压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当避难走道的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是否在送风支管上设置了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六、避难走道的前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排风是否设置了余压阀,其调定的余压值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七、避难走道的前室送风口位置,是否正对前室入口门,且宽度大于门洞宽度。
八、设计的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风机和风管的风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九、排烟区是否设计了补风措施,其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当设计中采用机械排烟系统与工程排风系统合并设置时,是否设计了当火灾发生时能将排风系统自动转换为排烟系统的措施。
十一、排烟口的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二、排烟口的开闭状态控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三、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排烟管道的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十四、排烟风机的选用和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十五、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及其辅助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六、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上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火阀。
十七、火灾发生时,防火阀的温度熔断器或与火灾探测器等联动的自动关闭装置一经动作,防火阀能否自动关闭。
十八、当通风、空调系统中设置有电加热器时,是否采取了如下安全措施:
1.通风机与电加热器联锁;
2.电加热器前、后0.8m范围内,未设置有消声器、过滤器等设备。
9 高边坡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为针对由于工程活动可能诱发的H≤30m的岩质边块、H≤15m的土质边坡、H≤10m的新填土边坡失稳而需采取支挡结构的施工图设计文审查内容。审查依据的规范主要为重庆市地方标准“建筑边坡支挡技术规范”。
9.1.2 边坡及支挡结构设计施工图审查资料(地勘资料、环境资料及相应的边坡评估报告等)是否齐全、内容正确并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9.1.3 设计基准期、边坡工程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是否正确。
9.1.4 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相邻建筑及基础概况、边坡高度及其岩
土层分布的简要描述是否与地勘资料及实际情况相符。
9.1.5 结构材料的组成与选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9.1.6 支挡结构及构件的一般构造要求如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连接与锚固、挡墙伸缩缝、锚杆(钉)及锚索的防腐防锈处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要求。
9.1.7 填料的选用、填土的压实要求是否明确和符合规范要求。
9.1.8 边坡及其支挡结构的防排水措施(设置泄水孔、排水沟、坡顶地面防渗等)、坡顶的安全护栏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9.1.9 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是否明确,适当和符合规范要求。
9.1.10 对锚杆(钉)及锚索进行性能试验的锚杆试验荷载值试验方法和数量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11 是否根据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地质及支挡结构情况对边坡工程提出了符合规范规定的监测要求。
9.2 计算要点
9.2.1 边坡岩(土)体及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是否考虑了时间效应和含水状况并满足有关规范的取值要求。
9.2.2 坡顶荷载取值是否恰当,是否考虑了坡顶建筑物基础传来的荷载(水平作用、竖向作用及力矩作用)对边坡的不利影响。
9.2.3 支护结构承受的侧向岩(土)压力计算与边坡地质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符合规范相应要求。
9.2.4 当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时是否按规范要求对支护结构的侧压力进行修正并控制建(构)筑物变形。
9.2.5 对边坡塌滑区内有建(构)筑物基础、土质边坡下卧基岩表面外倾坡度大于20%且在坡面出露和处于滑坡地段的边坡工程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整体或局部稳定性验算。
9.3 支挡结构审查要点
9.3.1 是否根据边坡地质及周边环境条件、边坡等级、坡高及变形特殊要求按照规范合理选用适宜的支挡方案。
9.3.2 支挡结构计算简图是否合理,传递水平力、竖向力的途径是否明确、可靠,是否传递至稳定的岩(土)层中,是否满足承载能力及正常使用的要求。
9.3.3 对稳定性较差、坡高较大的边坡若采用分阶放坡时水平台阶是否有足够的宽度,若不满足是否考虑上阶边坡对下阶边坡的荷载作用。
9.3.4 对于坡顶已有建(构)筑物的挖方工程边坡,设计中是否避免了由于切坡使建(构)筑物基础处于可能失稳破坏的边坡地基上,是否按规范要求对建(构)筑物基础外边缘到支护结构外边缘间水平距离作了必要的控制和验算。
9.3.5 支护结构构件如锚杆、锚索在柱(桩)内的锚固等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
9.3.6 通过计算的锚杆(钉)及锚索截面及配筋、锚筋长度(自由段长度及锚固长度)、锚杆(钉)及锚索间距,锚杆上覆岩(土)层厚度、倾角是否满足规范的构造设计要求。
9.3.7 支挡结构中的立柱(桩)面板、墙顶连梁、基础等构件设计和构造作法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附表一
施工图审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特征表
审查编号
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总负责人 结构负责人
建筑概况 建筑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抗震分类
人防等级 防火等级 基本风压(KN/m2) 顶部最大风压
层数 地下 地上和檐口以上 裙房
层高(m) 地下 地上 裙房
高度(m) 地下 地上(至檐口) 裙房
总面积(m2) 总高度(m) 总重量(KN)
地基基础 场地土类型 场地土类别 液化判别及指数
典型柱状图及剪切波速(m/s)————————————————————————————————————————————————————————————————————————————————————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持力层 名称
埋深(m)
承载力fk(kpa)
地下水 类别
水位
地基处理方法 处理后承载力fk(kpa) 预计沉降值(cm)
柱基 种类 直径 D(d) 桩长 持力层
混凝土等级 配筋 单桩承载力设计值(kpa)
普通基础 类型 尺寸(cm) 底板厚(cm)
箱基 高度(m) 埋深 墙量
底板形心与竖向荷载(准永久组合)形心的偏心距
底板 顶板 外墙 内墙
厚度(cm)
配筋
筏基 埋深(m) 悬挑长度
板厚 筏板形心与竖向荷载形心的偏心距
配筋
上部结构 结构体系 材料类别 混凝土强度等级
楼板 类型 厚度(cm):标准层 刚度变化层 顶层
柱 中柱 边柱 框支柱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剪力墙 厚度(cm) 层 层 层 层
配筋率
砖砌体墙 厚度(cm) 层 层 层 层
砖、砂浆标号
梁 截面(b×h) 主梁 次梁 框支梁
转换层结构 类型 截面 上下层侧移刚比
计算分析 抗震计算 周期(s) 基底剪(KN)
T1 T2 T3 地震FEK FEK/GE 风载
横向
纵向
顶点位移U(cm) 地 震 风 载 层间位移△Umax(cm) 地 震 风 载
X Y X Y
u/H △Umax/h
动力分析 地震波名称 FEK(KN) FEK/GE △Umax(cm) △Umax/h
附注:
附表二:
施工图审查砌体结构及底框结构设计特征表
审查编号
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总负责人 结构负责人
建筑概况 建筑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抗震分类
人防等级 防火等级 基本风压(KN/m2) 顶部最大风压
层数 地下 地上框架一剪力墙层 砌体层
层高(m) 地下 地上框架一剪力墙层 砌体层 转换层
高度(m) 地下 地上框架一剪力墙层 砌体层
总面积(m2) 总高度(m) 总重量(KN)
地基基础 场地土类型 场地土类别 液化判别及指数
典型柱状图及剪切波速(m/s)————————————————————————————————————————————————————————————————————————————————————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
持力层 名称
埋深(m)
承载力fk(kpa)
地下水 类别
水位
地基处理方法 处理后承载力fk(kpa) 预计沉降值(cm)
柱基 种类 直径 D(d) 桩长 持力层
混凝土等级 配筋 单桩承载力设计值(kpa)
普通基础 类型 尺寸(cm) 底板厚(cm)
箱基 高度(m) 埋深 墙量
底板形心与竖向荷载(准永久组合)形心的偏心距
底板 顶板 外墙 内墙
厚度(cm)
配筋
筏基 埋深(m) 悬挑长度
板厚 筏板形心与竖向荷载形心的偏心距
配筋
上部结构 结构体系 材料类别 混凝土强度等级
楼板 类型 厚度(cm):标准层 刚度变化层 顶层
柱 中柱 边柱 框支柱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截面 配筋率 轴压比
剪力墙 厚度(cm) 层 层 层 层
配筋率
砖砌体墙 厚度(cm) 层 层 层 层
砖、砂浆标号
梁 截面(b×h) 主梁 次梁 框支梁
转换层结构 类型 截面 上下层侧移刚比
计算分析 抗震计算 周期(s) 基底剪(KN)
T1 T2 T3 地震FEK FEK/GE 风载
横向
纵向
顶点位移U(cm) 地 震 风 载 层间位移△Umax(cm) 地 震 风 载
X Y X Y
u/H △Umax/h
动力分析 地震波名称 FEK(KN) FEK/GE △Umax(cm) △Umax/h
附注:
结构专业负责人: 审定人: 年 月 日
16.结构设计若干问题
这是本人10年结构设计经验的总结,属于一家之言,看看也好,别太当真。欢迎交流探讨指教。
1.关于箱、筏基础底板挑板的阳角问题:
(1).阳角面积在整个基础底面积中所占比例极小,干脆砍了。可砍成直角或斜角。
(2).如果底板钢筋双向双排,且在悬挑部分不变,阳角不必加辐射筋,谁见过独立基础加辐射筋的?当然加了也无坏处。(独立基础接近刚性角与薄底板受力差之远矣。独立基础有裂缝无妨,悬挑底板纵向为构造筋至阳角处双向为构造,加放射筋能抵抗集中应力,防止漏水,岂能马虎。)
(3).如果甲方及老板不是太可恶的话,可将悬挑板的单向板的分布钢筋改为直径12的,别小看这一改,一个工程省个3、2万不成问题。
2.关于箱、筏基础底板的挑板问题:
(1).从结构角度来讲,如果能出挑板,能调匀边跨底板钢筋,特别是当底板钢筋通长布置时,不会因边跨钢筋而加大整个底板的通长筋,较节约。
(2).出挑板后,能降低基底附加应力,当基础形式处在天然地基和其他人工地基的坎上时,加挑板就可能采用天然地基。必要时可加较大跨度的周圈窗井。
(3).能降低整体沉降,当荷载偏心时,在特定部位设挑板,还可调整沉降差和整体倾斜。
(4).窗井部位可以认为是挑板上砌墙,不宜再出长挑板。虽然在计算时此处板并不应按挑板计算。当然此问题并不绝对,当有数层地下室,窗井横隔墙较密,且横隔墙能与内部墙体连通时,可灵活考虑。
(5).当地下水位很高,出基础挑板,有利于解决抗浮问题。
(6).从建筑角度讲,取消挑板,可方便柔性防水做法。当为多层建筑时,结构也可谦让一下建筑。
3.关于箍筋在梁配筋中的比例问题(约10~20%): 例如一8米跨梁,截面为400X600,配筋:上6根25,截断1/3,下5根25,箍筋:8@100/200(4),1000范围内加密。纵筋总量 :3.85*9*8=281kg,箍筋:0.395*3.5*50=69,箍筋/纵筋=1/4, 如果双肢箍仅为1/8,箍筋相对纵筋来讲所占比例较小,故不必在箍筋上抠门。且不说要强剪弱弯。已经是构造配箍除外。
4.关于梁、板的计算跨度:
一般的手册或教科书上所讲的计算跨度,如净跨的1.1倍等,这些规定和概念仅适用于常规的结构设计,在应用日广的宽扁梁中是不合适的。梁板结构,简单点讲,可认为是在梁的中心线上有一刚性支座,取消梁的概念,将梁板统一认为是一变截面板。在扁梁结构中,梁高比板厚大不了多少时,应将计算长度取至梁中心,选梁中心处的弯距和梁厚,及梁边弯距和板厚配筋,取二者大值配筋。(借用台阶式独立基础变截面处的概念)柱子也可认为是超大截面梁,所以梁配筋时应取柱边弯距。削峰是正常的,不削峰才有问题。
5.纵筋搭接长度为若干倍钢筋直径d,一般情况下,d取钢筋直径的较小值,这是有个前提,即大直径钢
筋强度并未充分利用。否则应取钢筋直径的较大值。如框架结构顶层的柱子纵筋有时比下层大,d应取较大的钢筋直径,甚至纵筋应向下延伸一层。其实,两根钢筋放一起,用铁丝捆一下,能起多大用,还消弱了钢筋与混凝土的握裹力。所以,钢筋如有可能尽量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锚固搭接全靠混凝土握裹,铁丝捆一下仅作钢筋定位,如非受拉,远比焊接可靠.机械联接成本过高,若非钢筋直径过大()25),能省则省。)
6.钢筋锚固长度为若干倍钢筋直径d,这是在钢筋强度被充分利用的前提下的要求,在钢筋强度未被充分利用时,如梁上小挑沿纵筋,剪力墙的水平筋端部等,锚固长度可折减。如剪力墙的水平筋端部仅要求有10d的直钩即可。
7.柱子造价在框架结构中是很小的,而在抗震时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经实验,考虑空间作用时,柱子纵筋加大至计算值的2.5倍左右才可保证塑性铰不出现在柱子上。可不按计算配筋,大幅度增加纵筋,同时增大箍筋。(加大柱配筋能保证塑性铰不出现在柱子上,实验依据何在。常规0.8~1.0%柱配筋x2.5=2.0~2.5%,高得离谱。 )
8.抗震缝应加大,经统计,按规范要求设的防震缝在地震时有40%发生了碰撞。故应增大抗震缝间距。
9.锚固?搭接?:例如,中柱节点处,框架梁下纵筋锚入柱内LAE,其搭接长度:2*LAE-柱宽,如钢筋直径25,LAE=40D,柱宽500,2*25*40-500=1500,既其搭接长度,已经达到了1500,远大于1.2*LAE=1200。而柱变断面,如上下柱断面相差50,上柱锚入下柱40D,此处按锚固还时搭接?
10. 关于回弹再压缩: 基坑开挖时,摩擦角范围内的坑边的基底土受到约束,不反弹,坑中心的地基土反弹,回弹以弹性为主,回弹部分被人工清除。当基础较小,坑底受到很大约束,如独立基础,回弹可以忽略,在计算沉降时,应按基底附加应力计算。当基坑很大时,相对受到较小约束,如箱基,计算沉降时应按基底压力计算,被坑边土约束的部分当做安全储备,这也是计算沉降大于实际沉降的原因之一。
11. 柱下条基一般认为在刚度较大,柱子轴力和跨度相差不大时,可按倒楼盖计算。实际大部分都可以按倒楼盖计算。即采用修正倒楼盖。先按平均反力计算连续梁,然后将求得的支座反力与柱子轴力相平衡,将差值的正值加到柱两边的1/3梁上,负值加在梁跨中1/3,相对来讲,跨中1/3的压应力较小。可能要修正多次,直到支座反力与柱子轴力接近平衡。
12. 主梁有次梁处加附加筋:一般应优先加箍筋,附加箍筋可认为是:主梁箍筋在次梁截面范围无法加箍筋或箍筋短缺,在次梁两侧补上,象板上洞口附加筋。附加筋一般要有,但不应绝对。规范说的清楚,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承担。也就是说,位于梁上的集中力如梁上柱、梁上后做的梁如水箱下的垫梁不必加附加筋。位于梁下部的集中力应加附加筋。但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主次梁截面相差不大,次梁荷载较大时,应加附加筋。当主梁高度很高,次梁截面很小、荷载很小时,如快接近板上附加暗梁,主梁可不加附加筋。还有当主次梁截面均很大,如工艺要求形成的主次深梁,而荷载相对不大,主梁也可不加附加筋。总的原则,当主梁上次梁开裂后,从次梁的受压区顶至主梁底的截面高度的混凝土加箍筋能承受次梁产生的剪力时,主梁可不加附加筋。梁上集中力,产生的剪力在整个梁范围内是一样,所以抗剪满足,集中力处自然满足。主次深梁及次梁相对主梁截面、荷载较小时,也可满足。话又说回来,也不差几根箍筋。但有时画图想偷懒时可用此与老总狡辩。
13. 一般情况下,悬挑梁宜做成等截面,尤其出挑长度较短时。与挑板不同,挑梁的自重占总荷载的比例很小,作成变截面不能有效减轻自重。变截面挑梁的箍筋,每个都不一样,加大施工难度。变截面梁的挠度也大于等截面梁。当然,大挑梁外露者除外。外露的大挑梁,适当变截面感官效果好些。
14. 现浇板一般应做成双向板。其一,双向板的支承边多,抗震的稳定性好,垮了两边还有两边。单向板垮一边板就下来了。二,双向板经济。从计算上讲,例如四边简支支承的双向板,其单向跨中弯距系数约1/27,两边简支的单向板跨中弯距系数为1/8,二者比为2*1/27 / 1/8,约为60%。从构造上,双向板的板厚为1/40~50,单向板为1/3~40,双向板薄,再着,即使是单向板,其非受力边也得放构造筋。
15. 梁垫:为了减小支座反力偏心对砖墙体产生的附加弯距,可做成内缺口梁垫。
16. 一般认为,板的上筋直径为8以上时,可防止施工时踩弯,而现场经验看,只有螺纹12以上的才能保证。
17. 现浇阳台栏板,从施工条件来讲,当布单排筋时,板厚应大于80,双排筋时,应大于120。因振捣棒最小为30,布单排筋时,板厚如为60,双向钢筋直径如为8+6,则钢筋两边仅剩23,无法振捣。
18. 当某一房间采用双向井字次梁时,板应考虑整体弯距。即,井字次梁分隔成的4个角上的小板块,负筋应考虑按房间开间进深尺寸截断,而不是仅仅按本小板格截断。即次梁仅认为是大板的加劲肋。
19. 当建筑大多数房间较小,而仅一两处房间较大时,如按大房间确定基础板厚会造成浪费,而按小房间确定则造成配筋困难,当承载力能满足要求时,可在大房间中部垫聚苯卸载,按小房间确定基础板厚。
20. 挑梁端部的挠度并不完全取决于本身的变形,其支座内垮的影响很可能超过挑梁本身的变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