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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ainieliuna

[讨论]:荆州规划,同济做的,值得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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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1: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关帝庙是不是少发了一个.还有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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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4个的啊
上午不能发CAD了,接着来
1-市域保护规划.part01.rar      6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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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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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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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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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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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1 19: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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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11: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文化规划保护在当今社会中必须考虑相应的产业发展,不然领导升了,留下大量欠款谁来买单?我们省里某个市就是这样!这种规划需要资深经济顾问支持,大家的荆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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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帝庙是少一part5附件,请查实一下;
这个古城保护规划的文本、说明书以及城区保护规划图纸能否一起上传呢?热切期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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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15: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关帝庙肯定少了一个!
期待楼主补上并强烈支持钻石长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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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19: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资料传完全啊,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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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 22: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第三章 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
第四章 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第五章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
第六章 市区绿化水系保护规划
第七章 荆州古城保护规划
第八章 历史街区整治规划
第九章 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
第十章 旅游发展规划设想
第二部分 保护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规划依据与指导思想
第二章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三章 市区文物古迹与绿化水系保护规划
第四章 荆州古城保护建设规划
第五章 历史街区整治规划
第六章 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
第七章 旅游规划设想与实施对策建议
第三部分 基础分析
第一章 历史沿革与城市形态
第二章 特色分析与价值评价
第三章 文物古迹与人文资源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1-1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具体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
1-2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为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1982年2月8日国务院国发(1982)26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及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99)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1-3 本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原则指导下,为保障历史环境保护和城市开发建设的协调进行,从城市总体层面展开的保护性控制规划。在规划过程中,运用城市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对古城空间特色和形态肌理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古城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和视线通廊的规划要求。
1-4 本项规划是在对荆州市域内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当地居民的意愿,详细调查分析历史名城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编制的。
1-5 荆州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的重要港口,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荆州古城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旅游休憩、历史博览为主要职能,是集中体现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色的中心。
1-6 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
1-7 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的特性之一,它的保护、建设和发展将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体布局,环境控制以及城市形态、风貌产生重要影响,为使名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城市建设发展应贯穿保护观念和提高名城意识。
1-8 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充分结合起来,充分协调保护更新、发展旅游、改善生活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1-9 本规划的解释权归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荆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第二章 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2-1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是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存独具特色的荆州古城风貌,充分挖掘和发扬历史名城的传统文化。
2-2 认真分析城市的发展过程和文化特征,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还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继承、发掘城市传统文化内涵,发扬光大名城特色,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使城市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2-3 将名城整体环境保护、特色地段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与重要文物古迹,文保单位的具体保护相结合。
2-4 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保护并重,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的共存、共生,以丰富城市景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市区与城区相结合,挖掘历史资源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事业。
2-5 对现存的文物建筑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修葺,并整治其周边环境。对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物可原址复建,以展示荆楚文化。

第三章 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
3-1 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各级文物点保护范围划定、荆州古城保护、古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名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统经济的发展。
3-2 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将其作为继承与发扬古代灿烂文化的物质载体,并结合遗址的条件和适当的发掘,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展览馆和博物馆作为教育和宣传的基地。
3-3 保护市区范围内的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对古建筑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修缮,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对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并结合旅游规划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3-4 在提炼荆州古城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名城的整体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和单个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建设有传统特色、文化内涵与时代气息的现代古城。
3-5 城区的文物古迹,不仅要制定文物古迹保护措施,还应对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方面制定与文物古迹环境风貌相适应的控制引导要求。
3-6 郊外的重点文物古迹,应划定建筑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措施,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以达到保护、利用文物古迹的目的。郊外一般地区的文物古迹,要求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通过文物古迹保护有关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法规进行管理,以达到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
3-7 重点保护的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历史街区与古建筑以及反映平原湖区特色的自然地理环境。

第四章 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4-1 根据荆州市文物保护实际情况,拟定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范围指文物古迹占有的地域,或空间范围内的所有建筑与环境都要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更改原有面貌及环境状态。
4-2 文物保护范围以外,依据保护对象的性质、高度、体量、环境景观的要求,使其保护对象的环境不受破坏而设立的建设控制地带。
4-3 一类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文物而设立的非建设地带,此地带只能进行绿化和必要的市政工程建设,不得新建其它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4-4 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为与保护对象相关的二层以下建筑物可建地带,建筑物檐高控制在6米以下。
4-5 三类建设控制地带为与保护对象相关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可建地带,建筑物檐高控制在9米以下。

第五章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
5-1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为各级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划定保护范围;对古城遗址外20~100米范围,古文化遗址外20~50米范围,古墓葬封土堆10~50米范围划为建设控制地带,禁止烧窑取土,大兴土木。对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域,提出整体保护、整治和开发措施,将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
5-2 加强对纪南城、郢城、万城、阴湘城等大型古遗址,鸡公山等古文化遗址和八岭山等古墓群的保护和管理。在大型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安排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施建设,城市和村镇发展避开大型遗址。
5-3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允许有损害文物的种植,禁止烧窑取土,开沟挖渠,不得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纪南城、郢城等遗址内现有居民点,应慎重进行改建,不准在土城遗址内扩大规模,新建民宅的应迁到保护范围以外地区。
5-4 对纪南城遗址、郢城遗址、万城遗址、阴湘城遗址、偃月城遗址、沙市古城遗址、邵家咀古城的保护按照文物古迹保护的要求,划定文物重点保护范围、重点建设控制地带、一般建设控制地带,并按相应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扩建。
5-5 对鸡公山遗址、荆南寺遗址、毛家山遗址、蔡台遗址、索范台遗址、龚家台遗址、陀江寺遗址等古文化遗址划定文物重点保护范围、重点建设控制地带、一般建设控制地带,并按相应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除此之外,荆州市区各乡镇还分布有众多的古文化遗址,应按上述保护要求具体划定好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在遗址周围进行绿化,禁止破坏性开发和盲目建设。
5-6 对八岭山、川店、纪山、孙家山、雨台山、拍马山、观音垱等7个古墓葬群进行保护,划定村组建设用地范围、规模,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零星分布的古墓葬划定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第六章 市区绿化水系保护规划
6-1 城区主要水体面积12.8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中心部区段面积10.5平方公里),其它众多小型湖渊绝大部分为养殖水体,规划为的远期城市建设用地。保护和建设内河渠及湖渊水体,荆沙河、荆襄河、护城河、太湖港、三国公园水面、西湖、江津湖等,使水景观特色与防洪、蓄水、排涝等功能有机结合、统一。
6-2 保护长江中心城区段和长湖中心城区段水域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水体标准。结合城区排水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区水系,使其水体达到养殖景观水质。
6-3 依照国家对相应水体功能的环境质量要求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水体环境的要求,进行市区内地面水系的环境保护与控制。
6-4 根据古树名木的树种特性、树冠大小及生长状况,提出保护措施,本次规划划定树冠以外3米至5米或树干以外8米~15米为保护范围,严禁砍伐焚烧古树名木。
6-5 逐步实施护城河滨河绿化规划,使护城河的绿化景观与古城墙协调,绿化带成为人们的休闲场所。与水系保护利用规划相配合,在市域内结合现有的河网水系种植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
6-6 结合古城墙环路的开通,强化并完善沿古城墙墙基的绿化系统。以灌木和少量乔木的形式,结合有关城墙的小品设置,烘托古城墙的庄重古朴的历史氛围。
6-7 改善文物点周边环境的同时增加绿化面积,强化近人尺度的庭院绿化,种植单株观赏植物形成视线吸引点;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对各自的庭院进行自赏绿化布置,为古城内部的老屋旧街增添绿色的生机。
6-8 在老城内主要是结合环城风貌带的整治设置点式绿化体系。整治西湖周边地区建设西湖公园;沿城墙并结合实际情况整治建设洗马池公园、明月楼公园、仲宣楼公园、带形绿化广场;对三国公园进行整治扩建。

第七章 荆州古城保护规划
7-1 根据保护荆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对荆州古城(古城墙范围内)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通过对现状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同时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观光旅游,为荆州名城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7-2 在城市发展方向上控制荆州城以北的发展,将城北地区划为名城整体环境控制区。城北的马山、川店、八岭、纪南等集镇,应严格控制对水体、大气产生危害的建设项目,以保持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7-3 荆州古城内,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使古城居住人口控制在5.5万人以内。老街区改建,应成片考虑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空间环境、限制小块建设和见缝插针。为疏散古城内的人口,应加大城南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7-4 土城、砖城和护城河外沿为荆州古城文物保护范围,必须按 《文物保护法》依法严加保护。护城河是古城特色之所在,应保护好现有水域面积,严禁填埋。为保护古城生态环境,将田园、绿地、水系等绿色空间楔入城区,继承和发扬古城空间格局和空间形态特色,治理、疏浚护城河、荆沙河,保护好古城水域空间。
7-5 调整古城区的工业用地和教育办公用地,并利用现有的水系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古城区的环境质量。古城内的三监狱、粮食加工厂、钢窗厂、太晖观北侧的农药厂、大北门外的火葬场、张家山旁的砖瓦厂等,应限期搬迁。同时调整古城内行政办公用地,增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恢复和开辟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文化休息场所。
7-6 确定对荆州古城保护实行整体保护,根据古城区现状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分片的保护方式。重点保护"一环、二片、五点"。一环即明代城垣和护城河;二片指三义街、得胜街二块历史地段;五点是指古城范围内的开元观、玄妙观、铁女寺、文庙以及关帝庙。
7-7 对荆州城进行局部整治,结合古城墙的保护,确定古城墙向内延伸100米左右为重点整治带,整治形成一条环城风貌带,以此体现荆州古城风貌。
7-8 重点保护区内为非建设地带;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控制3层以下,总高度为9米;一般协调区内综合考虑改造开发效益和古城空间尺度的要求,建筑物最大高度控制在5层以下,总高度为15米。
7-9 城内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分三级控制:距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高度小于3米;距重点保护区50~75米,建筑高度控制在2层,高度小于6米;距重点保护区75米以外,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高度小于3米。
7-10 分别选择和确定各视廊的视点、视高(视点相对地面的高度)、视向、视域和被视区域,最终确定3个通视区。太晖观--西门--开元观--三国公园--大北门;大北门--玄妙观--小北门--明月楼--东门--雄楚楼;关帝庙--南门--仲宣楼--画扇峰--东门。

第八章 历史街区整治规划
8-1 历史街区本着全面规划、重点保护,局部修复的原则,对荆州区内的三义街、得胜街,沙市区内的胜利街、中山路等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对能够体现历史发展文脉的南门街、托塔坊、民主街、居正街等进行改建,并组织步行购物街区。
8-2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荆州古城老大北门内,北抵北环路, 南接荆门路,全长680米,东西两侧保护地带宽度各约100米,保护范围占地面积11.78公顷,其中水面约1.13公顷。
8-3 三义街风貌整治区占地面积3.85公顷,对保留民居进行维护、加固、修葺,使其保持原有风貌。除保留的民居外,对可改建的建筑拆除后,按原风格式样新建。规划三义街为传统步行商业街,街道两侧建筑为前店后宅,结合荆州古城大北门旅游点,以经营旅游纪念品,传统风味小吃等旅游服务项目为主。风貌协调区占地2.4公顷,规划为2至3层居住用地,建筑风格要求与临街建筑相协调,绿地率大于25%。控制建筑地带为保护地带的东西两侧,占地面积5.87公顷。西侧为三国公园的北湖,规划保留水面,严格控制填湖建设。东侧控制宽度为65米,建筑限高9米。
8-4 得胜街风貌整治恢复区占地面积1.87公顷,对有保留价值的民居进行维修、加固,使其修旧如故;对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予以整理、拆除过密部分和违章搭建部分,按传统方式改进其外观,对内部进行改造,增加厨卫设施,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规划得胜街为传统步行商业街,街道两侧建筑为前店后宅,结合环城旅游特点,经营旅游纪念品,传统风味小吃等旅游服务项目。风貌协调区在风貌整治区外围,占地3.76公顷。要求该区在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材质与传统风貌区相协调,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局部三层,绿地率大于25%。街区东西两侧各6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按三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
8-5 对沙市区胜利街历史街区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中山路近代商业风貌街保护好整体连续性。风貌保护应按建筑物不同的历史价值,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重要的建筑内外尽量维持或恢复原状,危房要加固,破坏的部分应予以修复;一般性建筑只强调其外观的保护,内部允许改造,加上现代化设施,适应多种使用功能;少数价值不大的建筑,应允许拆除改建,但改建的艺术风格与整个街道应协调,要倍加小心。

第九章 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
9-1 对荆州古城内历史建筑的环境整治规划,应尽可能地利用现存的建筑,拆除其周围没有维护价值的建筑或构筑物,兴建一些与原有建筑协调的新建筑,并敷设铺地,增加绿化,设置小品设施,以改善古城历史环境。宗教建筑最好能够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为广大的宗教信仰者提供活动场所
9-2 太晖观环境整治规划范围南到太湖港,北至观后水塘,东至排灌渠、西到将台中学、湘献王墓,面积3.6公顷。太晖观环境整治详细规划分三期实施,第一期搬迁拆除观前居民区,由山门到西环路,建筑面积约12530平方米;二期整治工程,占地面积4940平方米,搬迁聋哑学校,建文物陈列室,接待室等;三期整治工程,搬迁将台中学。
9-3 玄妙观整治规划范围南至荆北路,北抵内环路,东至通道,西至文物局机关用地和盆景园,面积2.1公顷。在整治规划中,拆除观内东侧的全部临时建筑及西侧对玄妙观景观有较大影响的旧建筑物,恢复建筑群体的空间布局和视觉完整。对于西侧的围墙也考虑拆除,同时将盆景园的水系与玄妙观现有水面融为一体,道观、景园相映成趣。
9-4 开元观整治规划将开元观连同博物馆统一考虑,并将开元观本身看作是博物馆的一件珍贵文物。在观的东侧和北侧各设置一个入口与博物馆相通,可根据需要单独或一起游览。介于荆州博物馆主楼与开元观之间的地段建筑物可于二期整治。
9-5 关庙整治规划主要涉及其周围环境。结合荆州南路的开通,规划建设关庙前广场和一块城市绿地,并在迎宾路南侧地段规划停车场和增建相应的商业和服务建筑。拆除关庙以北、宾兴街以南的杂乱居民区,规划风格相协调的商业和服务建筑。尤其强调要恢复关庙和荆州城南门的中轴线(爱民街),爱民街两侧列为二期整治范围以重塑该地区在城市结构布局中的整体空间形象。
9-6 文庙整治规划是为更好保护文物,同时也避免保护规划工作带来的大规模工程量,建议将棂星门迁移至大成殿北侧适当位置集中保护,使保护范围缩小,并在其间规划一广场,通过绿化、小品的配置提高环境品质。将原有荆师附中的校门移至西侧。
9-7 文星楼整治规划是为恢复文星楼在该地区的景观标志性,将建筑物自身及其周围环境通过修复和整建手段更新为一茶楼。规划在荆江大堤和原文星楼底层各设一入口,以结合两个方向的人流。在一层入口处规划有停车场地,并在绿化配置上精心设计,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9-8 周梁玉桥遗址整治规划以搬迁现在建筑构件厂等用地,利用原来地形,以大面积绿化为主,考虑规划为一市区公园,并适当建设出土文物陈列厅及管理用房等,建筑形式建议采用仿木结构、草屋顶形式。

第十章 旅游发展规划设想
10-1 荆州旅游业的发展应与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一致,确立旅游发展与历史保护的正确关系,树立以历史保护促进旅游开发,以旅游发展促进名城保护的战略思想。
10-2 旅游发展规划,以"楚文化"为主题,展现古城历史风貌和荆楚民风民情。以荆州古城吸引人、以三国故事留住人,建立"游、吃、住、购、行、乐"一体的、各要素相互协调的旅游体系。使荆州古城成为个性独特、内容丰富、设施先进、服务上乘、环境优美的旅游城市。
10-3 古城旅游区指荆州市中心城区、近郊风景名胜以及古墓群、古遗址,以荆州古城为主体,以八岭山楚王墓和纪南城、郢城、海子湖自然风光为依托,呈环状分布。
10-4 以荆州古城、太晖观、玄妙观、开元观、万寿宝塔为主要景观点,以环城公园为纽带,将文庙、张居正街、三义街、荆州博物馆、中山公园、章华寺、张居正墓等景点串联起来,构成古城游览区。古城游览区应是以荆州古城为基础,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为特色,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以寻根问祖、观光旅游、会议接待和考古研究为主要产品的综合性文化观光区。
10-5 荆州古城环城旅游区,规划步行、水上、畜力车3条游览线,将整个荆州古城景区联系起来。
10-6 城区内的主要旅游线路为古城旅游线:东门城楼~碑苑~关庙~玄妙观~盆景园~三国公园~开元观~荆州博物馆~万寿宝塔~章华寺;楚文化考察游:荆州博物馆~章华寺~故都纪南城~郢城~八岭山古墓群;宗教文化考察线:玄妙观~铁女寺~开元观~太晖观~天主教堂~章华寺。
10-7 发掘优秀的地方文化, 利用遍布市区内外的古迹名胜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采用各种形式对全市公民进行名城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名城保护意识,动员各界人士齐心为名城的保护和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0-8 组建一个具有强烈名城意识的名城建设管理机构和名城保护专家指导小组,依法指导和管理各项建设。全面开展历史街区的调查、修缮和整治,要在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部分 保护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规划依据与指导思想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名城保护和建设发展的协调进行,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展开的保护性控制规划。在总体规划原则指导下,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对古城空间特色、形态肌理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古城内建筑高度控制和视线通廊的要求。并且对重点地段、历史街区、主要文物建筑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进行深入细化的工作。
保护建设规划是在对荆州历史文化名城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当地居民对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古城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古城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其主要规划依据为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建设部(94)14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国家建设部、文物局、规建字(1994)53号文件附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编制要求》
5、1982年2月8日国务院国发(1982)26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及附件
6、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99)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7、国务院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二、参考资料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丛书--江陵》
《江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1984年编制)
《楚文化志》
《江陵县志》
《荆州地区志》
《沙市市志》

三、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荆州市的城市性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的重要港口,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荆州古城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旅游休憩、历史博览为主要职能,是集中体现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色的中心。
 1、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
 2、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的特性之一,它的保护、建设和发展将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体布局,环境控制以及城市形态、风貌将产生重要影响,为使名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应贯穿保护观念和提高名城意识。
3、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充分结合起来。
  4、遵循名城保护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新、老城区合理协调,使城市具有鲜明的特色,并赋予时代精神。
四、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目标是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特色的荆州古城风貌,充分挖掘和发扬历史名城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要是充分协调保护更新、发展旅游、改善生活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建设规划。 
1、认真分析城市的发展过程和文化特征,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又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促使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将名城整体环境保护、特色地段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与重要文物古迹,文保单位的具体保护相结合。
3、继承、发掘城市传统文化内涵,发扬光大名城特色,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使城市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4、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保护并重,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的共存、共生,以丰富城市景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市区与城区相结合,挖掘历史资源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事业。
5、对现存的文物建筑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修葺,并整治其周边环境。对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物,能原址复建的可原状复原,以展示荆楚文化。

五、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文物古迹丰富,是一个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城市。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保护、各级文物点保护范围划定、荆州古城保护、古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名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统经济的发展。保护规划在提炼荆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名城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和单个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建设有传统特色、文化内涵与时代气息的现代名城。
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将其作为继承与发扬古代灿烂文化的物质载体,并结合遗址的条件和适当的发掘,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展览馆和博物馆作为教育和宣传的基地。保护市区范围内的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对古建筑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修缮,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对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并结合旅游规划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保护层次:
(1)市域古墓葬群、古遗址的保护规划
(2)市区的文物古迹以及水系绿化的保护
(3)荆州古城的保护建设规划
(4)历史街区的保护与环境整治规划
(5)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环境整治
城区的文物古迹,不仅要制定文物古迹保护措施,还应对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方面制定与文物古迹环境风貌相适应的控制引导要求。郊外重点地区的文物古迹,划定建筑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措施,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以达到保护、利用文物古迹的目的。郊外一般地区的文物古迹,要求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通过文物古迹保护有关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法规进行管理,以达到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
重点保护的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如荆州古城明代城垣及护城河、八岭山古墓区、楚都纪南城、旧石器时代鸡公山遗址等。历史街区及古建筑,如得胜街、三义街、胜利街和玄妙观、开元观、万寿宝塔、章华寺等古建筑景点。反映平原湖区特色的自然地理环境,如长湖、海子湖、太湖港水系等郊外水系及便河、荆沙河、荆襄河等城区内部水系。
第五章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为各级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划定保护范围;对古城遗址外20~100米范围,古文化遗址外20~50米范围,古墓葬封土堆10~50米范围划为建设控制地带,禁止烧窑取土,大兴土木;对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域,提出整体保护、整治和开发措施,将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
要加强对纪南城、郢城、万城、阴湘城等大型古遗址,鸡公山等古文化遗址和八岭山等古墓群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大型遗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要把大型遗址的保护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督促、协助、指导文物部门予以落实。位于规划区内的大型遗址的保护规划,可配合城郊绿化、农田建设进行,对位于遗址保护范围内村镇的建设,亦应明确规划出村镇发展方向,切实杜绝乱建房,乱挖土等破坏遗址的现象。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在大型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安排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施建设、城市和村镇发展避开大型遗址的原则。坚持大型遗址的展示和利用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要突出遗址本质,增强历史感。明确展示和利用是为了更好促进大型遗址保护,以确保大型遗址安全为前提。
大型遗址的展示利用,是一项科学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对于重要遗迹的展示,必须确保文物的安全。应在深化分区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适度的展示利用方案,处理好游览与保护的关系。对没有游览价值的遗址、古墓群等也要加强保护。因为它们是历史的见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防止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在所有古墓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均不准烧砖取土和进行大型农田基本建设。确需开河、挖渠和平整土地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已建的砖瓦厂要划定取土范围。
一、古城遗址保护规划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允许有损害文物的种植,禁止烧窑取土,开沟挖渠,不得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纪南城、郢城等遗址内现有居民点,应慎重进行改建,不准在土城遗址内扩大规模,新建民宅的应迁到保护范围以外地区。
 (1)纪南城遗址
纪南城北依纪山,东濒海子湖,曾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都城--郢都,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内面积约16平方公里,历经2000多年的苍桑,古城遗址仍清晰可鉴。规划纪南城城内及护城河遗址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护城河遗址外10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范围,按一般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城内207国道路线两侧应严格控制新建、扩建。
纪南城内的村庄,要在不影响遗址的情况下,可从事农业生产,但不得在古城内扩大村庄规模。环护城河及城内河段应加强绿化,形成环城林带。在原7个城门(其中2个水门),宫殿遗址处修建纪念性标志物。
 (2)郢城遗址
 位于荆州城东北4.5公里,纪南城东南3公里,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护城河,土城遗址以内整个古城范围。护城河以外100米范围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古城内现有居民点,应慎重进行改建,不宜在古城扩大规模,新建的应迁建到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外。
 (3)万城遗址
位于荆州区李埠镇义合村,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现存土城垣向外延伸30米。重点保护范围外100米,原万城遗址内为重点控制地带。
 (4)阴湘城遗址
位于荆州区马山镇阳城村,是市级重点文保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古城遗址范围,古城遗址范围四周向外延伸3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5)偃月城遗址
位于沙市区观音垱习口乡偃月村,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古城遗址范围,土城垣外5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6)沙市古城遗址
位于沙市老城区东北部,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土城垣。城垣两侧5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7)邵家咀古城
位于荆州区庙湖渔场,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古城遗址范围。古城遗址四周向外延伸3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二、古文化遗址保护规划
荆楚大地历史文化悠久,距今五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居住,至今境内已发现的古文化遗址有75处,其中旧石器时代遗址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22处,商代遗址2处,西周遗址5处,东周遗址39处,汉代遗址5处,宋元时代遗址一处。
 (1)鸡公山遗址
位于郢城北侧的海子湖边,旧石器文化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鸡公山古文化遗址全部,其四周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在此可修建纪念性博物馆,以展示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的文化,生活习俗及建筑风格和出土文物。
 (2)荆南寺遗址
位于荆州城西门外1.5公里,新石器文化遗址,市级重点文保单位。其遗址范围东西长100米,南北宽80米划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3)毛家山遗址
位于纪南城东垣约200米处,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遗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约3000平方米,南部约为20000平方米。整个遗址范围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4)蔡台遗址
位于太湖农场玉湖分场,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00米作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5)索范台遗址
位于观音垱镇泗场乡,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250米,南北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6)龚家台遗址
位于太湖农场梅槐分场,西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其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7)陀江寺遗址
位于菱角湖农场保障垸分场,战国时期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800米南北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其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除上述古文化遗址,荆州还有众多的古文化遗址分布于市区各乡镇,应按上述保护要求具体划定好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在遗址周围进行绿化,禁止破坏性开发和盲目建设。
三、古墓葬群保护规划
荆州市市区内古墓葬主要分布于市区北部,西北部和东北部,分布面积350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八岭山、川店、纪山、孙家山、雨台山、拍马山、观音垱等7个墓区。规划对以上7个集中墓区进行保护,划定村组建设用地范围、规模,制定建设控制地带。对零星分布的古墓葬划定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1)八岭山墓区
位于荆州城西北部,东自杨场乡新湾村,西至新场村邓家祠堂,北自裁缝乡安碑村,南至马跑泉,面积约40平方公里为楚王墓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并结合古墓区分布、地形、地貌特点及林业资源分布情况等三方面综合考虑。将整个40平方公里划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为了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将墓区规划统一起来。八岭山公墓应限制发展,逐步搬迁。结合旅游开发和八岭山森林公园建设,将八岭山建设成为荆州市的风景名胜区和长江沿线闻名的旅游观光区。
 (2)川店墓区
 位于荆州城北40公里的川店镇,西临当阳界,东抵荆门市界。北起红旗林场,南至马山枣林岗,墓区现存封土堆189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每座古墓皆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古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3)纪山墓区
位于荆州城北。北起纪山寺,南抵裁缝店,西临望山,东接荆门市纪山村,面积30.25平方公里, 现存有封土堆的古墓131座,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地形地貌现状情况,规划古墓区30. 25平方公里范围内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古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4)孙家山墓区
 位于城区东北25公里的海子湖北岸,以海拨50.2米的孙家山为中心,包括董场、岳场、雷湖等地,面积31平方公里,现存有封土堆的古墓21座,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古墓区31平方公里范围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由于地处海子湖边,利用其文化内涵及湖光山色,建设风景旅游区,应与海子湖边的绿化结合起来,避免对古墓葬造成直接损害。
 (5)雨台山墓区
位于荆州城北。西至洪圣村金家洼,东至官坪村刘家湾,南起安家岔,北抵马洪山,现存有封土堆的古墓103座,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雨台山墓区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雨台山一带多为荒丘,宜在此多植树。马洪山一带青山相拥,湖水环绕,同孙家山墓区一样具有旅游开发价值,应注意保护与开发结合。
 (6)拍马山墓区
位于荆州城北,介于纪南城、荆州城、郢城之间。东起皇甲山,西至秘师桥,现存封土堆古墓56座, 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拍马山墓区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拍马山墓区离城区较近,区内包括鸡公山遗址,樊妃墓等,宜加强墓区周围的绿化,改善交通条件,为城区居民提供郊游场所。
 (7)观音垱墓区
位于城区东北部观音垱镇,包括丫角庙,青岗岭、岑河等地面积80余平方公里,现存封土堆古墓14座, 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80平方公里墓区范围为一般建设控制地带,每座古墓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古墓葬周围10~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第六章 市区文物古迹与绿化水系保护规划
一、市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从现状情况来看,对市区文物古迹保护维修力度明显不够,这一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要贯彻中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通过舆论宣传、法规制度、规划管理对文物古迹进行全面保护,从保护出发进行快速抢救工作。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
市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根据现存古建筑及遗址的价值和保存完好程度,结合现有用地和历史原貌的用地范围,参照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详见第九章),制定主要文物古迹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环境整治改造的要求。
 1、玄妙观
(1)文物保护范围
 玄妙观位于荆州城内,是省级文保单位。规划南至荆北路,北抵内环路,东至通道,西至文物局机关用地和盆景园,面积1.9公顷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搬迁其东侧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区。保护范围外东西两侧各50米(详见玄妙观保护区划图)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
  2、太晖观
(1)文物保护范围
太晖观位于荆州城西门外,是省级文保单位。规划南到山门前庙台,北至观后水塘边,东至聋哑学校灌渠, 西到将台中学(含湘献王墓)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南至太湖港,北至渔塘,东至排水渠, 西至西环路为建设控制地带(详见太晖观保护区划图),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
  3、开元观
 (1)文物保护范围
 开元观位于荆州城内博物馆,是省级文保单位,是荆州城区保存较完整的一组古建筑。现有用地开元观范围内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其北至三国公园,南抵荆中路,东、西两侧各50米,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详见开元观保护区划图)。
4、铁女寺
 (1)文物保护范围
 铁女寺位于荆州城内江陵中学西侧,是市级文保单位。为荆州城内唯一的一处佛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范围南至育才巷,东止江陵中学,北西临区土地局。
 (2)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的四周各25.0米按三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详见铁女寺保护区划图)。
  5、关庙
 (1)文物保护范围
 关庙位于荆州城南门内。原建筑已毁,仅存古银杏一棵,现关庙为1985年重建,规划关庙现有用地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爱民路、宾兴街、冠带巷、南城垣建设控制地带围合的街区为建设控制地带,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二类控制地带外在东、西、北三面各25.0米按三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古银杏树保护要求,按古树名木要求控制。(详见关庙保护区划图)。
  6、文庙
 (1)文物保护范围
 文庙位于荆州城内荆师附小校园内,是市级文保单位。划定大成殿四周各20米,棂星门四周各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大成殿北至荆中路、东西各80米,棂星门东、西、南边各50米,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棂星门与大成殿一体予以保护(详见文庙保护区划图)。
7、章华寺
(1)文物保护范围
章华寺位于沙市城区,是省级文保单位,划定现章华寺用地范围内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规划该寺用地范围东、西两侧各80米,北至烈士陵园,南到太师渊路为建设控制地带,按三类控制建设地带要求控制(详见章华寺保护区划因)。
8、万寿宝塔
(1)文物保护范围
万寿塔位于荆江大堤上观音矶,是省级文保单位,现开辟为宝塔公园,面积2.08公顷。万寿宝塔周围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宝塔公园范围按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详见万寿宝塔保护区划图)。
  9、张居正墓
 (1)文物保护范围
张居正墓位于沙市城区,是省级文保单位,其东南临路,西侧为菩堤寺,北为居民区,张居正墓及四周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文保范围南北两侧各50米为三类建设控制地带(详见张居正墓保护区划图)。
 10、周梁玉桥遗址
 (1)文物保护范围
 周梁玉桥遗址位于沙市城区,为商代文化遗址,省级文保单位,遗址范围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东西两侧各50.0米,南至长港路、北至西干渠为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11、春秋阁孙叔敖墓
(1)文物保护范围
两者均位于沙市城区中山公园内,春秋阁是市级文保单位,孙叔敖墓为省级文保单位,结合中山公园绿地,水面以春秋阁,孙敖叔墓四周各2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外30米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12、文星楼
 (1)文物保护范围
文星楼位于沙市城区荆江大堤堤坡上,是市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文星楼建筑四周各10米及周围台阶。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周边各50米,结合荆江大堤保护定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详见文星楼保护区划图)。
  13、荆江亭、荆江分洪纪念塔
 (1)文物保护范围
 位于沙市城区荆江大堤上,为纪念性建筑,市级文保单位,荆江亭及荆江分洪纪念塔四周各5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南至荆江大堤堤脚,北至沿江大道为建设控制地带。
  14、江渎宫
 (1)文物保护范围
江渎宫位于沙市城区,是市级文保单位,原建筑已毁,现为1990年代重建、文物保护范围为江渎宫现用地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江渎宫现有用地范围东、南、北三面各25米为四类建设控制地带。
 15、南门天主教堂
 (1)文物保护范围
 南门天主教堂位于荆州城南门外,是市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天主教堂建筑四周各5米及其场地。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外周边50米范围为二类控制建设用地。
  16、烈士陵园
 (1)文物保护范围
 烈士陵园位于沙市城区,是市级文保单位,建于1957年,陵园占地12公顷,划定烈士陵园纪念碑和烈士公墓,周边各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整个烈士陵园用地范围按三类建设控制地带控制。
  17、中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
 (1)文物保护范围
该纪念碑位于沙市城区中山公园内,是市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纪念碑、台座周围各10米为文物保护范围。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四周50米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二、水系和水景观保护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地理特点,发展因缘和风土人情,必然有自己的独特的布局、道路网和绿化系统,经千百年的发展就形成了自身的特点。荆州位居云梦泽西部边缘,地面水系由长江、长湖、内河渠和众多小型湖渊组成,一派水乡泽国景色。城区主要水体面积12.8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中心部区段面积10.5平方公里),其它众多小型湖渊绝大部分为养殖水体,规划为的远期城市建设用地。由于对地面水系的使用功能一直没有明确划分,水域和水环境质量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水域面积正逐渐消亡,水环境质量日趋恶化。针对城区地面水环境状况和水污染趋势分析,确定水系保护原则。
水乡城镇决不同于山城,同样的水乡,江汉平原的水是长江和湖泊(面状),江南的水是运河以及与运河连通的小河(线形),这就使江汉平原的水乡与江南水乡各具其妙。因此,在旧城改造中只有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以城市自身具备的特点和条件做文章,才能保持和创造城市特色。如果盲目模仿某些新建的大城市格局追求气派,马路要宽、要直,楼房要高大,这就会失去城市的地方特色。
保护和建设内河渠及湖渊水体,如荆沙河、荆襄河、护城河、太湖港、三国公园水面、西湖、江津湖等,使水景观特色与防洪、蓄水、排涝等功能有机结合、统一。
保护长江中心城区段和长湖中心城区段水域的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水体标准。结合城区排水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区水系,使其水体达到养殖景观水质。
依照国家对相应水体功能的环境质量要求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水体环境的要求,地区地面水系保护详见表6-1。
三、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是指有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珍贵、稀有树木或具有历史价值及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荆州城区内分布有100年树龄以上的银杏、腊梅、玉兰等树种10多棵。本次规划根据这些古树名木的树种特性、树冠大小及生长状况,提出保护措施,划定树冠以外3米至5米或树干以外8米~15米为保护范围,严禁砍伐焚烧古树名木。
保护并成分利用原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加强自然山体和水体的绿化。综合利用多种绿化手段,结合原有的历史景观资源特征,突出原汁原味的古城绿化特色。保护市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更好体现荆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悠久历史和旅游城市的优美环境。
市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由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对城区内的古树名木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做好古树名木管理工作,加强病虫害防治;为防止古树名木的人为破坏,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古树名木周围加设护栏等防护设施。保护范围内地面应为自然地面或采用透气铺装,禁止修筑水泥或沥青混凝土地面。
禁止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攀缘折枝或借用树干搭棚作架等有损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禁止在树冠下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禁止在树冠外缘5米以内新建任何建筑物。对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废水、废气、废渣,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必须严格保护古树名木,遇有可能使古树名木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必须事先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共同研究避让保护措施。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绿化景观规划设想
(1)滨河绿化:逐步实施护城河滨河绿化规划,使护城河的绿化景观与古城墙协调,绿化带成为人们的休闲场所。与水系保护利用规划相配合,在市域内结合现有的河网水系种植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按照总体规划,保留现有的生态绿地,并控制绿色空间保护区。
(2)城墙绿化:结合古城墙环路的开通,强化并完善沿古城墙墙基的绿化系统。以灌木和少量乔木的形式,结合有关城墙的小品设置,烘托古城墙的庄重古朴的历史氛围。
(3)庭院绿化:结合文物点的整治,改善文物点周边环境的同时增加绿化面积,强化近人尺度的庭院绿化,种植单株观赏植物形成视线吸引点;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对各自的庭院进行自赏绿化布置,为古城内部的老屋旧街增添绿色的生机。
(4)公园广场绿化:在老城内主要是结合环城风貌带的整治设置点式绿化体系。整治西湖周边地区建设西湖公园;沿城墙并结合实际情况整治建设洗马池公园、明月楼公园、仲宣楼公园、带形绿化广场;对三国公园进行整治扩建。
(5)街道绿化:强化交通性和景观性道路绿化,改善道路景观和环境品质。
(6)在老城区内各类设施的配置,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绿化空间的组织,尽量减少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

表6-1 水系保护一览表
水系名称 保护面积(ha) 地面水环境保护标准
荆江(长江) 流域水系 GB3838-88II类以上
长 湖 流域水系(含太湖港水系) GB3838-88II类以上
三国公园 14.0 GB3838-88II
西 湖 7.0 GB3838-88III
护城河 24.0 GB3838-88III
荆沙河 12.0 GB3838-88III
荆襄河 43.0 GB3838-88III
江津湖 40.0 GB3838-88III
张李家渊 10.0 GB3838-88III
豉湖渠 9.0(城区内) GB3838-88V类以上
范家渊 10.0 GB3838-88III

第七章 荆州古城保护建设规划
根据保护建设荆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对历史文化特色最为集中、同时也是保护与发展矛盾最为突出的荆州古城(古城墙范围内),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通过对现状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同时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观光旅游,为荆州名城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一、古城保护的现状分析
荆州市内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下的珍贵财富,也是荆州城市发展的特别资源。历届政府对荆州古城及其它名胜古迹的保护都十分重视,作为城市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在几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江陵历史文名城保护规划》中,都特别强调了保护和利用古城,保持和发扬民族传统风貌的目标。近几年来,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先后实施港河分家(太湖港渠与护城河),解决了古城墙因渍水而引起的裂缝、倒塌问题,修复了城墙危塌地段,搬迁了古城内大部分对古城环境有影响的工厂(原规划搬迁23家工厂、已搬出22家工厂),打通了内、外环路等,使部分名胜古迹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整治。同时,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各种原因,在名城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古城内的小块改建和见缝插针建设,使城内人口规模失控,原总体规划要求古城内人口控制在5万人左右,而现已达到8.5万人,且还有继续增加的势头。结果是:古城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交通拥挤不堪,历史街区遭到严重破坏。
  2、古城内外拆建、改建、新建建筑物的层数、建筑体型、体量、材质、色彩没有按保护规划实现有效控制,致使古城空间整体风貌与保护古城的宗旨格格不入,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古城的历史文脉。特别是1990年代建成的10幢高层建筑,大大突破了原保护规划规定的古城内20米以下的高度控制。
  3、为了保护荆州古城、纪南城、八岭山的有机联系,在古城发展方向上,规划要求发展城南区,控制城北的建设用地。但随着城北公路的建设,沿途已建了不少工厂和学校,影响了古城外围环境保护的大格局。
  4、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单位长期占用着文物古迹。如将台中学占用太晖观和湘献王墓,荆师附小占用文庙等。还有的在文物保护区内将文物用房改作商店、餐馆等。这样做的结果是影响了古城环境,破坏了历史景观,损害了文物古迹。
  5、纪南城、鸡公山等遗址周围私房建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纪南城护城河遗址上,近年来建了不少私房,对古城遗址造成直接损害。
  6、护城河水面逐年缩小及水体严重污染,由于缺乏建设资金至今一直没能得到有效治理,影响了古城环境质量。
  7、在八岭山、龙山、海子湖边建了一些公墓,在海子湖、八岭山一带建了一些造纸厂,对水体、大气造成污染,影响了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
8、个别部门、单位、领导的名城保护意识淡薄,当单位局部利益与名城保护发生矛盾时,往往是过于强求单位局部利益,造成古城环境急剧恶化。

表7-1 荆州古城内高层建筑一览表
序号 高层建筑 层数 位置
1 建设银行荆州分行 22层 荆州北路
2 工商银行荆州营业部 15层 荆中路
3 农业银行荆州分行 10层
4 城中城酒店 11层
5 供销大厦 11层
6 建设银行荆州区分行 15层
7 中国银行荆州分行 16层 皇径堂路
8 市交通局 13层 荆州南路
表7-2 古城现状情况比较表
名 城 荆 州 平 遥 兴 城 祁 县
古城面积 447 ha 225ha 71.8 ha 54.9 ha
城内人口 8.50万人 3.17万人 1.52万人 0.68万人
城内户数 - 11549户 6201户 2107户
人口密度 190人/ha 141人/ha 212人/ha 124人/ha
总建筑面积 326.3万m2 67.9万m2 30.2万m2 20.8万m2
建筑面积密度 7299 m2/ha 3017 m2/ha 4206 m2/ha 3789 m2/ha
人均居住用地 11.9 m2/人 49.7m2/人 31.6 m2/人 46.8 m2/人
二、用地调整与环境整治措施
根据荆州古城的现实状况,在规划及文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为实现长远的保护目标,其具实施措施为:
1、在城市发展方向上仍控制荆州城以北的发展,将城北地区划为名城整体环境控制区。城北的马山、川店、八岭、纪南等集镇,应严格控制对水体、大气产生危害的建设项目,以保持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2、荆州古城内,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使古城居住人口控制在5.5万人以内。老街区改建,应成片考虑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空间环境、限制小块建设和见缝插针。为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应由政府参与,加大城南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土城、砖城和护城河外沿为荆州古城文物保护范围,必须按 《文物保护法》依法严加保护。护城河是古城特色之所在,应保护好现有水域面积,严禁填埋。为保护古城生态环境,将田园、绿地、水系等绿色空间楔入城区,继承和发扬古城空间格局和空间形态特色,治理、疏浚护城河、荆沙河,保护好古城水域空间。
5、调整古城区的工业用地和教育办公用地,并利用现有的水系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古城区的环境质量。古城内的三监狱、粮食加工厂车间、钢窗厂、太晖观北侧的农药厂、大北门外的火葬场、张家山旁的砖瓦厂等,都应限期搬迁。同时调整古城内行政办公用地,增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恢复和开辟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文化休息场所。
6、重点整治建设环城风貌带,调整整治范围内的工业、教育、办公及居住用地,按规划控制要求建设新景区和新景点。
7、 古城内的街巷应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步行方式,严格限制现代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的使用。古城外围交通在保证不打破老城区核心保护区原有宁静气氛的前提下,应充分保证其交通可达性,成为充分提高古城居民生活质量和发展旅游的保障。 表7-3 古城区内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 状 规 划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M2)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M2)
1 R 居住用地 101.09 21.99 11.89 126.60 27.54 23.02
2 C 行政办公 93.44 20.33 10.99 71.10 15.47 12.93
商业金融 29.17 6.35 3.43 30.80 5.60 6.33
文化娱乐 8.00 1.74 0.94 14.00 3.05 2.55
医疗卫生 10.17 2.21 1.20 13.10 2.85 2.38
体育设施 3.20 0.70 0.38 3.20 0.70 0.58
文物古迹 5.50 1.20 0.65 6.50 1.41 1.18
教育科研 61.65 13.41 7.25 43.30 9.42 7.87
3 M 工业用地 11.94 2.60 1.40 2.60 0.57 0.47
4 W 仓储用地 1.10 0.24 0.13 1.10 0.24 0.20
5 S 道路交通 17.20 3.74 2.02 18.70 4.07 3.40
6 U 市政设施 8.12 1.77 0.96 7.70 1.68 1.40
7 G 公共绿地 86.17 18.74 10.14 104.20 22.67 18.95
8 D 特殊用地 21.45 4.67 2.52 16.30 3.55 2.96
9 E 其它用地 1.50 0.33 0.18 0.50 0.11 0.09
10 ∑ 合计 459.70 100 54.08 459.70 100.00 83.58

三、荆州古城保护框架
对荆州古城实行整体保护,根据古城区现状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分片的保护方式。
1、重点保护"一环、二片、五点" 一环即明代城垣和护城河,这是荆州城最具价值的部分;二片指三义街、得胜街二块历史地段;五点是指古城范围内的开元观、玄妙观、铁女寺、文庙以及关帝庙,是古城风貌的具体体现。
2、重点整治带,即环城风貌带 由于荆州城整体风貌基本已破坏,只能进行局部整治,结合古城墙的保护,在古城墙向内延伸100米左右整治形成一条风貌带,体现荆州古城风貌。
3、控制协调面 即严格控制规划的古城内环范围以内的建筑高度,并通过一定的发展过程,逐步拆除城内影响风貌的景观障碍点。
四、高度控制及视线通廊
荆州古城内新、旧建筑混杂,建筑高度参差不齐,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荆州古城原有的传统肌理已不复存在,成片的6~9层现代建筑以及8栋10层建筑与古城墙极不协调。许多文物古迹的景观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高度控制规划是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古城传统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考虑古城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综合要求,针对文物的保护,景点之间的呼应与统一,古城外部空间轮廓、特色风貌街区保护以及古城外部空间环境的保护等,在分别制定上述各单项高度控制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建筑情况和用地规划,对以上各单项规划结果进行叠加,最终确定新建筑的限高。
1、古城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历史上的荆州古城与其外部环境互相统一、协调,并自然形成了"湖-城-江"三个层次的空间轮廓。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古城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并结合时代的发展,形成新的城市空间轮廓。
(1)重点保护区:以古城墙为起点,城内至内环路(包括古城内现有水体),城外延伸至护城河(包括护城河)。
(2)重点协调区:古城区内,从重点保护区向古城内延伸约100~250米,局部地段考虑三国公园及西湖水面的保护,从西门延伸至三后街。古城区外,由重点保护区向外延伸100~200米
(3)一般控制区:其余地区为一般控制区(参见古城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建筑高度控制,重点保护区内为非建设地带;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控制3层以下,总高度为9米;一般协调区内综合考虑改造开发效益和古城空间尺度的要求,建筑物最大高度控制在5层以下,总高度为15米。
为满足保护与协调传统风貌的要求,城内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分三级控制:距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高度小于3米;距重点保护区50~75米,建筑高度控制在2层,高度小于6米;距重点保护区75米以外,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高度小于3米。(参见古城高度控制规划图)
2、文物古迹高度控制要求
文物古迹对其周围环境有保护和协调的要求,规划结合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的划定,结合现状情况,对不同等级的文物古迹的不同保护范围,按照下列原则对其周围环境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重点保护区--文物古迹本身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高度控制为原高。
(2)重点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总高度控制为7米。
(3)一般协调区--规划视其保护性质和内容(文物保护、风貌保护)以及周围具体现实情况,一般确定为3层,总高度10米。
3、视线走廊(视廊)控制要求
视廊控制的目的在于建立景观点与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分布较为散乱的景点之间在景观上统一为一个整体,并使标志性景观点的地位得到突出和强化。建立文物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以及自然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古城与其自然环境互相协调并统一为一体,构筑方向指认系统并增强地标识别性。
视廊起讫点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地标性古迹--古城墙及城门搂,它们是古城空间环境的制高点,在景观上一直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成为荆州古城外部空间环境的象征。
(2)标志性文物点--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等,它们是荆州古城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外部形象。
(3)主要人流汇集点--三国公园、大小北门、东西门、南门等是荆州古城比较重要的人流汇集点,也是人们对荆州古城取得第一印象的主要站点。
综合上述所选各点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和确定各视廊的视点、视高(视点相对地面的高度)、视向、视域和被视区域,最终确定3个通视区。
太晖观--西门--开元观--三国公园--大北门
大北门--玄妙观--小北门--明月楼--东门--雄楚楼
关帝庙--南门--仲宣楼--画扇峰--东门
通视区确定后,根据每条视廊起讫点的高度,通过对视廊断面进行分析和计算,确定出在通视区域内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在两条或多条视廊交叉、重合的区域,为保证每条视线均不被阻碍,规划中取叠加后的最小值为控制结果。
第八章 历史街区整治规划
规划原则:历史街区本着全面规划、重点保护,局部修复的原则,对荆州区内的三义街、得胜街,沙市区内的胜利街、中山路等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对能够体现历史发展文脉的南门街、托塔坊、民主街、居正街等进行改建,并组织步行购物街区。
一、三义街、得胜街历史街区保护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荆州古城老大北门内,北抵北环路, 南接荆门路,全长680米,东西两侧保护地带宽度各约100米,保护范围占地面积11.78公顷,其中水面约1.13公顷。三义街地势平坦,得胜街南低北高。两条街区均存在着建筑布局杂乱无章,道路不成系统,市政配套设施缺乏的问题。街区内建筑多建于晚清民初,砖木结构,建筑风格具有荆楚民居特色, 但因年代久远,许多建筑都已改建翻修,剩下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已不多,有的虽有保留价值, 但已成危房。另外两条街区现状道路狭窄,且菜市场占道经营,使得交通不畅;街区内没有绿地,环境质量差,因此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整治。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街区虽然已经破旧衰败,但从整个古城来看,似乎难再找到更好的历史街区,而历史街区的存在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三义街、得胜街的规划设计要以保护为主,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要精心规划设计,慎重改建修复,对破坏风貌的建筑要拆除,要尽可能利用其它地方拆除民居的旧构件、旧材料。道路及地下设施整治完成后,路面仍要铺上旧石板,以保存其历史环境的原真性,维持其景观特色。不要急功近利,要稳妥行事,以求再现原汁原味的荆楚古城风貌。
1、三义街
 三义街风貌整治区占地面积3.85公顷,对保留民居进行维护、加固、修葺,使其保持原有风貌。除保留的民居外,对可改建的建筑拆除后,按原风格式样新建。规划三义街为传统步行商业街,街道两侧建筑为前店后宅,结合荆州古城大北门旅游点,以经营旅游纪念品,传统风味小吃等旅游服务项目为主。
风貌协调区占地2.4公顷,规划为2至3层居住用地,建筑风格要求与临街建筑相协调,绿地率大于25%。
控制建筑地带为保护地带的东西两侧,占地面积5.87公顷。
 西侧为三国公园的北湖,规划保留水面,严格控制填湖建设。东侧控制宽度为65米,建筑限高9米。
 2、得胜街
 风貌整治恢复区占地面积1.87公顷,同三义街一样,对有保留价值的民居进行维修、加固,使其修旧如故;对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予以整理、拆除过密部分和违章搭建部分,按传统方式改进其外观,对内部进行改造,增加厨卫设施,以满足现代生活需要。规划得胜街为传统步行商业街,街道两侧建筑为前店后宅,结合环城旅游特点,经营旅游纪念品,传统风味小吃等旅游服务项目。
 风貌协调区在风貌整治区外围,占地3.76公顷。要求该区在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材质与传统风貌区相协调,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局部三层,绿地率大于25%。
街区东西两侧各6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按三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

表8-1 三义街、得胜街保护民居一览表
序号 门牌号 居住户数(户) 产权性质 建筑面积(M2) 建筑质量
1 三义街37 3 私 306 差
2 三义街39 3 2公1私 190 中
3 三义街43 3 2公1私 174 差
4 三义街57 5 公 275 差
5 三义街59 2 1公1私 133 差
6 三义街67 4 2公2私 180 中
7 三义街73 2 1公1私 240 差
8 三义街75 4 3公1私 396 中
9 三义街80 4 公 135 差
10 三义街84 2 公 140 差
11 三义街90 4 公 180 差
12 三义街92 4 公 200 差
13 三义街96 4 2公2私 156 差
14 三义街102 1 私 250 中
15 三义街104 2 私 252 差
16 得胜街21 3 公 120 差
17 得胜街78 1 私 70 中
18 得胜街66 1 私 80 中

二、沙市胜利街历史保护
自古荆州就为商市都会,汉时列南五都之首。江边的沙市在历史上长期作为楚郢都与荆州城的外港,名曰"津"。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开沙市、苏州、杭州、重庆为商埠,"此处更见兴盛耳"(沙市志记)。胜利衔(俗称九十铺)和祟文街(俗称丝线街)繁荣的过去以及中山路仍然繁华的现在都是荆沙作为商埠的最好例证。
胜利街位于沙市区中心地段,自西向东畔江而筑,全长1.6公里,左边是商业街--中山路,右边是市中心--北京路中段,其距离均在200米以内。
沙市是依靠长江由南向北逐渐发展起来的,胜利街就是其最早的街道,原名"九十埠街"。早年,此街建筑在靠长江的古寸金堤上,因岸边多码头而得名。在清朝时就已形成一条完整的街道。后因街内商店、铺面日多,名称逐演变为"九十铺",又几经更名,直到解放后人民欢庆胜利,遂有今名。
历史上的胜利街曾经是沙市商业集中、经济繁荣之所在,小巷四通八达,店铺一个接一个,建于晚清的恒春茂药店等一批传统名店就在此街。胜利街既不同于"洋楼"集中的中山路商业街;也不同于"现代建筑"的北京路。而是分布着大量保护较好,具有地方特色民居的一条较完整的历史街区。胜利街在荆州人心目中的地位,如同上海人心中的城隍庙,南京人心中的夫子庙和苏州人心中的观前街。
由于城市的发展,新区的开发,胜利街的中心商业街的地位已经消失,但作为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还是比较热闹的。目前,这一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建筑年久失修,市政设施陈旧,传统老店外迁,这一具有地方传统风格的历史街区岌岌可危。因此,为维护名城的风貌特色,必须对这片历史街区进行抢救性保护。
三、中山路近代商业风貌街保护
公元1936年(民国25年),"中山大马路"以原青石大街、拖船埠、三府街、刘家场为骨架的商埠城市规模大致形成,建造于始筑在狭窄街道两侧的部分商号,其各户铺家门廓的设计,分别吸取外来建筑营养,按西方古典建筑的结构形式进行了洋店面处理,较早地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等施工技术,引进了铁件、油漆、水泥、玻璃等新兴建材。我国民间常用的建材如布瓦、薄砖、杉松木料等跑得到了广泛应用,因此,有些商店仅仅保留了西洋的正立面。截止1949年,留存约5万万余元(解放前币值)的工程实物、著名项目,大都建于民国23年(1934年)以前。
中山路上的沿街店铺除"老同震",为清德宗光绪十年(1884年)建,其它:"老天宝"(现生资公司建筑面积886.63平方米)。"徐万源"(现工商银行,建筑面积816.80平方米),"聚兴城","邮电局"(现邮电局建筑面积 1477.68平方米,具有中国古典建筑的语言、符号)。"湖北省银行"(建筑面积506平方米),"老宝成"(建筑面积567平方米),"老丹凤"(现上甘岭商场建筑面积482.28平方米)均为民国年间所建。(参照表3-6)
保护好中山路的整体连续性。中山路商业街近代建筑之间默契配合,相得益彰。色彩、体量协调,立面构图相互呼应和装饰风格统一。由于中山路建筑的历史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的重要性,它已成为沙市"小汉口"、"小上海"的标志。
风貌保护应按建筑物不同的历史价值,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重要的建筑内外尽量维持或恢复原状,危房要加固,破坏的部分应予以修复;一般性建筑只强调其外观的保护,内部允许改造,加上现代化设施,适应多种使用功能;少数价值不大的建筑,应允许拆除改建,但改建的艺术风格与整个街道应协调,要倍加小心。

第九章 重点文物建筑环境整治规划
一、 文物建筑修缮与历史环境整治
1、文物古迹修缮的原则
(1)最大限度的保存
应避免可能发生的消除或更改历史性材料或者与众不同的建筑外观特征的行为,不应破坏文物易于识别的最初特征或品质。
(2)细致的修复
为保存和保护受到周围建设项目影响的历史资源,必须做出各种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修理而不是替换已损坏的建筑外观部件。最终需要替换的,其新材料在合成、设计、色彩、质地和其它视觉品质上应与被替换的原有材料相匹配。对已不存在的建筑外观部件的替换,应以由史料、实物或图片所证实的精确的外观副本为基础,而不是从其它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推测出并不相同的建筑要素。建筑物的表面清洁将以尽可能温和的方式进行。打磨器和其它会破坏历史建筑材料的清洁方法将不被采用。
(3)谨慎的维修
敏感细心地对待那些与众不同的风格特征以及塑造了建筑物、构筑物或历史街区特色的娴熟技能的实例。当改建和扩建确实不会破坏这些具有历史、建筑、或文化意义的物质实体,且这一设计是与文化资产、邻里或环境的规模、尺度、色彩、材料和特征相协调时,这种改建和扩建现存资产的当代设计将会受到鼓励。
2、历史环境的整治
一般来说,一幢历史建筑的衰败与废弃总会带来建筑环境质量的恶化,反过来,建筑外部环境质量的下降也会加剧历史建筑衰败的速度。单纯的保存,归根到底是很难保住的。因此,必须使要保存的历史建筑物和现代城市生活相适应,才能更好地延续和发展该地区的建筑文化。
对荆州古城内历史建筑的环境整治规划,应尽可能地利用现存的建筑,拆除其周围没有维护价值的建筑或构筑物,兴建一些与原有建筑协调的新建筑,并敷设铺地,增加绿化,设置小品设施,以改善古城历史环境。由于古建筑的历史性和趣味性,一定会更富有吸引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会更显著。同时在保持建筑形态和城市历史文脉延续性的同时,为旧的"躯体"注入了"新鲜血液",使历史地段的文物建筑恢复生机与活力。
而且,宗教建筑最好能够恢复原有的使用功能,以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为广大的正宗宗教信仰者提供活动场所。江陵是古代长江流域的佛教中心之一,古都的政治地位、经济、文化和交通的发达,促成江陵佛教在东晋、南北至隋唐间的发展,佛教信仰作为中国古都的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对当时古都的社会生活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也为后世留下众多的佛教文化胜迹。(参照:附录六) 二、 荆州三观建筑的型制分析
道观(宫观)既是道士修行、供奉祭祀神灵等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纪念性建筑群。荆州古城有三座很有特色的道观建筑,即著名的"荆州三观"--开元观、玄妙观、太晖观,均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过去由于我们缺乏对宗教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在城市建设中,对三观建筑及其空间环境艺术保护不够。为了今后更好地保护和建设荆州古城,挖掘三观文物建筑的潜在价值,有必要对其建筑技术与艺术加以研究。
1、开元观
开元观位于古城西门附近荆州市博物馆内。始建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距今已有1200多年历史。相传开元观内埋有唐代断碑。
现存开元观,为明、清两代复建。二门三殿,沿中轴线一殿高于一殿、巍峨壮观。山门为1952年修缮,门口有高大石狮一对。进门后第一殿为雷公殿,第二殿为三清殿,第三殿为祖师殿,殿前有"天门",左右有配殿。
三清殿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台基高1米,单檐歇山顶,崇脊秀丽玲珑。前檐施五栖重翘迭拱。平身科明间用四攒,次间用两攒。后檐及两侧均施二幅云衬托桃榴木椼。祖师殿建于"凸"字形砖砌3.3米的高台之上,红墙黄瓦,金碧辉煌。殿前"天门"为砖石结构,单门道、庑殿顶。祖师殿面阔三间、进深三间,四周有围廊,檐下施五栖重翘斗拱。
2、玄妙观
玄妙观坐落在小北门的西侧,北靠城墙,始建于唐开元年间(公元713~714年)。《老子》有"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句。道教谓道:"微妙无形,深奥难识,为万物所自出",故名玄妙观。元代最为隆盛,一时规模宏大,甲于郡城。宋真宗祥符2年(公元1009年),诏天下州府监县建道观一所,以此更名为天庆观。又内出圣祖神化金牌送诸路,天庆观迄元成宗大德年间(公元1298~1307年)诏易诸路天庆观名为元妙观(《江陵县志》卷64,寺观)。明沈一中在"元妙观玉皇阁碑记"中写道:"国初(明初)在行省旁,正德癸酉(公元1531年)毁于火,改建在江陵县学前东南,后宪副杨守礼废为书院,复迁今城北……观有四圣殿、三清殿,左右有廊庑,最后置高台,为武元阁,台东为圣母,西为梓潼二殿,而玉皇阁居台前"(《江陵县志》卷52,碑记)。
《江陵志余》对此记载更为详细:"元妙观现在基地为'九老山都宫',后九老山都宫被毁,元妙观遂迁于此"。现存元代大石碑可以为证。1339年,元顺帝赐题:"九老仙都宫",意味江陵"山川蓄泄之灵","地以人而胜,神依人而行"(欧阳元《九老仙都宫碑记》)。明神宗万历庚辰(1586年)重建。惜大部被毁,仅存玉皇阁,三天门。清代为避清圣祖康熙皇帝玄烨之名又更名元妙观。清乾隆53年(1788年)依明代旧基重修紫皇殿。1985年又重修茸现存建筑。
现玉皇阁重建时作了扩充,面阔三间(13.8米)、进深三间(14米),略呈正方形,楠木抬梁式五架梁,对4捊袱用4柱。三重飞檐,每层外檐下皆用五踩重翘单材斗拱,而做法略有变化。三檐由大到小。状似塔形,屋顶为攒尖式,托一带尖顶的青铜莲花座,顶尖题有"大明万历庚辰吉旦"数字,宝顶藏有"经书"。屋盖黄绿二色琉璃瓦,与后面高踞于祟台上的玄武阁相互辉映,十分壮美。阁前竖有大型元碑,碑文为元代著名的洞庭学士欧阳元撰写,元代大书法家危素手书。
三天门矗立在高台南面中央,紫皇殿前面。三天门面阔三间,进深一间,总面阔6.2米,总进深2米。中间高5.5米,屋顶为歇山式,两边高4.2米,硬山屋顶。三天门开三个圆形券门,各安两扇木门,正中券门上书嵌"三天门",拟谓"众妙之门"、众神朝供之地。三天门是一座仿木结构的牌楼建筑。
紫皇殿建在6.1米高台上。高台上南北长23.07米,东西宽19.8米,全用0.4×0.2×O.1米的城墙砖垒砌。边上有护身栏杆,正中7.1米长,2.17宽的青石踏跺安有雕刻精美的栏扳,望柱。
紫皇殿面阔三间,进深三间,总面阔柱子中对中9.2米,总进深8.56米,乃一重檐歇山顶小殿,有高台城墙衬托却显得格外壮观。紫皇殿梁架为穿斗式结构,室内四根金柱直通上层檐据下,成为上檐檐柱。上檐在正心椼的位置上使用一根枋子代替五架梁,枋子上立两根童柱和脊瓜柱,分别承托前后金椼和脊椼、童柱间用穿枋连接。一层檐柱用桃尖梁金柱连接。这是一个极简单的梁架结构。同时采用庑殿顶推山的做法,加长了脊椼、金椼,解决了屋面正脊过短,两山屋面过大的矛盾。
紫皇殿的斗拱有两种形制。下檐三踩单翘斗拱施于四周。上檐三踩重昂斗拱明间平身科四攒。斗拱本身也很简单。
山门为1987年重建,目的在于完善玄妙观这一景点, 并未受宗教局限。以清早期建筑为蓝本,采用歇山顶形式以与其他建筑相协调。平面采用面阔三间式布局,有三开间的堂屋,两边厢房进深一间。堂屋明间带骑楼,这是湖北常见形式。堂屋后侧凸出1.2米,前设檐廊,结果使山门立面造型有主次、有层次。
3、太晖观
太晖观位于古城西门外1公里太湖港北岸的太晖山上,宋时曾有草殿。现殿宇雄伟、坐北朝南,楼阁玲珑。每当曙色初降,站在荆州西城垣上远远望去,高台飞檐隐现于熹微晨色之中,犹如海上的仙山琼阁,一俟薄雾消散,琉璃金顶近浮眼前,又似天宫开启,玉宇显现,景象煞是奇妙。
太晖观原是明代湘献王朱柏于洪武26年(1393年)改建的王宫。朱柏是朱元漳第十二子,洪武11年封湘王,18年就藩荆州(食邑地)。因其死后在明成祖永乐初谥献,故史称湘献王。朱柏酷爱道家经典,自号"子虚子",所建王宫,实以道观建筑为轴。由于在规模和装饰方面超过了当时所规定的等级制度(如刻有盘龙的石柱),即将竣工时被人告发,说他有反逆之心。当时朱元璋已死,惠帝刚即位,决定派遣大臣前来问罪。朱柏恐惧,忙从安陆府搬来一尊大型铜铸祖师像供于后殿,并将王宫改为道观,名曰"太晖"。明为尊祖师实为尊朱元璋。相传朱元璋要画师画的祖师像,就是他自己的尊容。朱柏此番用心良苦,但朝庭还是不放过他。他最后自焚而死,灵堂设太晖观内,墓地建在太晖山上。
太晖观雄伟壮观,占地50多亩,殿宇99栋,前为山门,两旁建有钟鼓楼、进而为前后排列的四大天王庙、玉皇亭、观音殿。观音殿两侧有东西两大宫。东大宫后有娘娘殿、圣母殿、文昌宫、药王殿;西大宫后有王母殿。经观音殿入朝圣门,进祖师殿,殿壁左右廊庭具备。嗣后明辽王、惠王以及清顺治康熙、乾隆时期均有修缮。享有"遍数琳宫,独此雄甲荆楚"的美誉。
山门为砖石结构,石匾楷书"太晖观",重檐歇山,檐口用砖削磨成-斗三升如意头斗拱。山门两侧八字墙基座为明代典型风格的须弥座。
三清殿单檐硬山式,梁架已拆改作砖墙。其后是青石垒砌的台高8.2米,正面29级,两侧各12级,台阶两侧石板上刻浮雕花草禽兽、人物故事、石栏柱顶雕饰兽头及金瓜。钟鼓楼、朝圣门、金殿建于台上。钟鼓楼于两侧仿汉双阙。朝圣门为砖石结构稍后于钟鼓楼。金殿即祖师殿,在朝圣之后,面阔进深10多米,总高11米有余,重檐歇山顶,上檐施五栖重昂斗拱,内槽隔梁架科为五栖重抄品字斗拱。下檐施四栖单抄斗拱,内檐施一斗二升交麻叶斗拱。立浮雕蟠龙,殿均为楠木构架,梁枋、柱上满布彩绘。屋面原覆铜瓦1504块,素有"赛武当","小金顶"之称。

三、文物古迹的环境整治规划
1、太晖观
  太晖观内现存建筑物为明代湘献王所建,后改为道观。历史上太晖观香火很旺,素有"小金顶"、"赛武当"之称。现存建筑物有山门、四圣殿、文昌宫、药王殿和朝圣门、祖师殿及其两侧的建筑等。大观桥、小观桥遗址及水道遗址如今尚存。在观西侧将台中学校园内有湘献王墓,其地下砖拱墓室及墓碑在一定程度上已遭到破坏。
  整治规划范围南到太湖港,北至观后水塘,东至排灌渠, 西到将台中学、湘献王墓,面积3.6公顷。从进观故道到山门、朝圣门,原有建筑保留维护,清理原有建筑台基遗址,故道遗址和水道遗址。对已破坏的保护建筑要恢复整修,包括山门、祖师殿两侧的建筑及祖师殿内的室内陈设、雕像以及崇台四壁的五百灵官砖雕等等,不搞大规模的复建原建筑行为,同时,开发湘献王墓,形成以绿化为主的墓区,并沿太晖观中轴线加强绿化配置及结合小型广场空间,形成古朴幽静的环境供人们凭吊参观。
  太晖观环境整治详细规划分三期实施,第一期搬迁拆除观前居民区,由山门到西环路,建筑面积约12530平方米。在原址上恢复小观桥,桥式样按已知型制。规划太晖文化广场和观前广场,为每年农历正月举办"迎春庙会",举行地方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如民间文艺活动表演等。机动车及外来人流可通过西环路进入,并考虑停车场地。在太晖文化广场两侧沿着太晖观中轴线纵深规划布置仿古建筑,形成集小吃、购物、道教活动为一体的商业文化街,完善整体空间结构及形象。由此将成为荆州市一个有着浓郁生活、民俗氛围,并具有旅游服务、休闲娱乐、特色商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区域。
  二期整治工程,占地面积4940平方米,搬迁聋哑学校,建文物陈列室,接待室等,形成相对独立的院落。
三期整治工程,搬迁将台中学,同一期、二期工程形成一个整体。
2、玄妙观
  玄妙观位于荆州城内北城垣边始建于唐,重建于明,现保存有玉皇阁、三天门、紫皇殿等明代建筑及元代大书法家所书的"九老仙都宫"碑记。1980年代按原建筑主轴线复建了山门。整治规划范围南至荆北路,北抵内环路,东至通道,西至文物局机关用地和盆景园,面积2.1公顷。
现保护规划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临时民房侵占观内的东侧用地,致使玄妙观历史轴线遭到严重破坏;二是西侧添建的围墙导致了玄妙观和盆景园在空间和景观上的完全割裂。在整治规划中,拆除观内东侧的全部临时建筑及西侧对玄妙观景观有较大影响的旧建筑物,恢复建筑群体的空间布局和视觉完整。对于西侧的围墙也考虑拆除,同时将盆景园的水系与玄妙观现有水面融为一体,道观、景园相映成趣。在水面相通处规划一水门建筑,适当设置小型游船码头,将原本分开的游览路线合二为一,保证了游览路线的连续性,增加了游览空间的环境容量。
另外结合现有用地情况,按原有建筑格局,在东北片规划一组建筑,可作为道教活动场地,并配套建设特色餐饮、商业用房。在纵轴线西侧"九老仙都宫"碑的对称位置规划建设文物陈列室、展示厅若干间。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在保护规划范围内整理现有水池,广植树木,形成古朴寂静的环境,确保其历史文化环境的完整和高品质。
3、开元观
开元观位于城内荆州博物馆内,始建于唐开元年间,现为明代建筑,是荆沙城区保存较完整的一组古建筑。因该建筑位于博物馆内,古建筑本身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建筑的利用状况不够理想。规划将开元观连同博物馆统一考虑,并将开元观本身看作是博物馆的一件珍贵文物。在观的东侧和北侧各设置一个入口与博物馆相通,可根据需要单独或一起游览。同时进一步完善绿化设计和道路系统,如集中碑林和景点设计,以求进一步发挥名胜古迹、文物建筑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介于荆州博物馆主楼与开元观之间的地段建筑物可于二期整治。
4、关庙
  关庙位于城内,原建筑已毁,仅存两棵古银杏,1985年重建了三义大殿、大门、结义楼等建筑,内部建筑物及空间景观均较完好,整治规划主要涉及其周围环境。结合荆州南路的开通,规划建设关庙前广场和一块城市绿地,并在迎宾路南侧地段规划停车场和增建相应的商业和服务建筑。拆除关庙以北、宾兴街以南的杂乱居民区,规划风格相协调的商业和服务建筑。尤其强调要恢复关庙和荆州城南门的中轴线(爱民街),爱民街两侧列为二期整治范围以重塑该地区在城市结构布局中的整体空间形象。由于其在城市中的独特地理位置,相信整治后必会取得相当大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
5、文庙
文庙位于城内荆师附中校园内,北至荆中路。现存有清代建的大成殿和棂星门石牌坊。大成殿位于操场边,有围合的道路与学校建筑隔开,外部环境较好,北立面保存尚好,南立面由于保护及使用不当,原有建筑风貌遭到一定损坏。棂星门东、南、西三面被建筑围合,空间环境差。为更好保护文物,同时也避免保护规划工作带来的大规模工程量,建议将棂星门迁移至大成殿北侧适当位置集中保护,使保护范围缩小,并在其间规划一广场,通过绿化、小品的配置提高环境品质。由于大成殿与教学楼之间操场的存在,使两者在空间上的视觉冲突得到缓解。另外,将原有荆师附中的校门移至西侧。
 
6、文星楼
  文星楼位于沙市区长江干堤边,为清代康熙年间修建的三重楼阁,是当时文人学者供奉魁星,咏诗作文之地。现保存较为完整,但由于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周围环境恶化,建筑物被闲置,门窗等部件破损较为严重。
  为恢复文星楼在该地区的景观标志性,在整治规划放弃单纯保存的方法,而是将建筑物自身及其周围环境通过修复和整建手段更新为一茶楼,正所谓"不用不足以保护"这一原则。来往路人来此小憩或缅怀当年文人学者,自有一番情趣。规划在荆江大堤和原文星楼底层各设一入口,以结合两个方向的人流。在一层入口处规划有停车场地,并在绿化配置上精心设计,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同时通过整治周围道路等重要视觉走廊空间。
7、周梁玉桥遗址
  周梁玉桥遗址位于沙市城区长港路与豉湖路交叉口西北侧,是商代遗址, 发掘出数量较多的陶制生活用具,卜骨及"吕"字形房屋基址。
整治规划以搬迁现在建筑构件厂等用地,利用原来地形,以大面积绿化为主,考虑规划为一市区公园,并适当建设出土文物陈列厅及管理用房等,建筑形式可采用仿木构草顶形式。四周由道路围合,区内沿周边广植高大乔木与闹市区隔开,形成古朴幽静的环境。参观游人可沿曲径到达遗址现场,也可在其中休憩、游玩。

第十章 旅游规划设想与实施对策建议
一、荆州古城旅游规划设想
荆州旅游业的发展应与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一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十五"计划相协调。确立旅游发展与历史保护的正确关系,树立以历史保护促进旅游开发,以旅游发展保证名城保护的战略思想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内资、外资同时引进,国家、集体、个人投资协同运作,共同发展旅游业。把握全局,统一规划,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分期开发。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旅游发展规划,以"楚文化"为主题,展现古城历史风貌和荆楚民风民情。以荆州古城吸引人、以三国故事留住人,建立"游、吃、住、购、行、乐"一体的、各要素相互协调的旅游体系。使荆州古城成为个性独特、内容丰富、设施先进、服务上乘、环境优美的旅游城市。
古城旅游区指荆州市中心城区、近郊风景名胜以及古墓群、古遗址,以荆州古城为主体,以八岭山楚王墓和纪南城、郢城、海子湖自然风光为依托,呈环状分布。
以荆州古城、太晖观、玄妙观、开元观、万寿宝塔为主要景观点,以环城公园为纽带,将文庙、张居正街、三义街、荆州博物馆、中山公园、章华寺、张居正墓等景点串联起来,构成古城游览区。古城游览区应是以荆州古城为基础,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为特色,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并重,以寻根问祖、观光旅游、会议接待和考古研究为主要产品的综合性文化观光区。空间上以荆州古城景观为中心,八岭山~纪南城~海子湖为景观主轴线,将周围景点串成完整的旅游网络。
旅游发展要以增加游览线路、延长游客滞留时间为手段,在规划中考虑增加旅游环境容量,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潜力。旅游的内容要从原来"单纯游览"的方式转变为"游客共同参与"的多样活动,让游客发挥出最大的参与热情。荆州古城环城旅游区,规划步行、水上、畜力车3条游览线,将整个荆州古城景区联系起来。城区内的主要旅游线路可做如下规划:
  (1)古城旅游线:东门城楼~碑苑~关庙~玄妙观~盆景园~三国公园~开元观~荆州博物馆~万寿宝塔~章华寺。
  (2)楚文化考察游:荆州博物馆~章华寺~故都纪南城~郢城~八岭山古墓群。
(3)宗教文化考察线:玄妙观~铁女寺~开元观~太晖观~天主教堂~章华寺。
积极发展旅游业,抓好名城保护与利用的起步工作,对重点名胜古迹进行清理整治,发掘文物资源,创旅游名牌产品。大力发展与名城建设配套的产业,开发旅游产品,形成荆州独特的产品特色。

二、名城保护实施对策建议
1、根据《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尽快制定《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批准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用以指导历史文化名城的各项工作。
2、发掘优秀的地方文化, 利用遍布市区内外的古迹名胜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采用各种形式对全市公民进行名城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名城保护意识,动员各界人士齐心为名城的保护和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3、组建一个具有强烈名城意识的名城建设管理机构和名城保护建设专家指导小组,依法指导和管理各项建设。全面开展历史街区的调查、修缮和整治,要在政策、资金、技术方面给予支持。要贯彻执行中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方针,大力抢救文物古迹,古树古木。
4、运用"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双重领导,归口管理"的办法,按名城保护单位所处位置落实到文保单位所在地镇(乡)办事处、村和有关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各地组建专班,组织资金、人员、技术,在市名城办专家指导组的帮助下进行保护、建设、管理。各地文保专班实行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本着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总体原则,先进行试探性尝试,如效果好的话再全面展开。
5、检查保护区内的违章占地,违章建筑,凡侵占文物用地和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制定搬迁计划限期搬出。在二、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安排任何新建工业项目,不允许扩大已保留的工厂用地规模。加强保护范围内外的环境污染治理,实施"三废"达标、限量排放。
6、近期重点整治玄妙观、太晖观、关庙,尽可能恢复其原宗教活动功能,以达到积极保护文物古迹的目标。通过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逐步修复南门城楼--"曲江楼",西门城楼--"九阳楼",小北门城楼--"景龙楼",小东门城楼--"楚望楼"。修缮城墙,逐步恢复箭楼、藏兵洞等。
7、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美化古城的街道景观。协调经济、文化、环境发展目标,实现保护和发展的有机统一,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近期实施与远期规划的关系
名城保护建设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分析、研究、评价城市在历史与时代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城市的历史文化价值内涵及风貌特色,并对历史与未来负责的具有长远意义与战略意义的规划。近期实施规划是以现状为基础,近期内可以实现的项目。近期规划是整个规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要做到与远期规划协调一致,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的矛盾。首先,应根据远期规划的蓝图要求,明确各类保护地带、建设控制地带、重点景观、风貌地带及各类分区、系统、视线走廊等的用地范围界限,环境景观要求。其次,在结合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与远期规划的联系与衔接,制定恰当合理的实施计划和步骤。如果近、远期存在矛盾,应照顾远期利益,先将用地或环境控制起来等以后创造条件逐步实施,要禁止只顾眼前,不顾未来的短期行为。
保护是第一位的。城市建设与旧区改造,应以不破坏、不改变传统风貌为原则。同时,对城市传统环境的保护应根据其价值等级,划定恰当的保护范围与地带,既不要过大,制约城市建设,又不要过小,达不到保护的目的。
继承传统就是接续历史文化的深刻内涵,将其凝聚为一种符号,一种精神或一种概念,用于现代。继承并非简单的模仿或形似,而是在提炼总结的基础上,体现对优秀传统与历史文脉的接续。开拓创新则是以继承传统为基础,对现代与未来的一种开辟扩展或创造,它是时代与社会发展的动力。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需要继承优秀的传统,更需要以此为基础,创造出新的适合时代需要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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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 22: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纸看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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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08: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谢谢楼主啊,真好用上啊,我班的毕业设计的题目就是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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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4 17: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纸看不清楚,不是的吧,可是我的压箱收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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