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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法律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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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0 16: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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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日晚上10时许,的哥黄中权遭两名持刀歹徒抢劫。歹徒在的士内抢劫了黄中权后,拔掉黄中权的车钥匙抛出车外,乘机逃跑。黄中权也立即下车拾起钥匙,回到车内发车调过车头,沿着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寻,只见歹徒正在上一辆摩的,当即冲到摩的的正前方撞倒摩的。歹徒跳下摩的继续持刀逃跑,黄中权仍然继续追缉。当一名持刀歹徒逃到一楼梯的阶梯处,被黄中权的车撞死。
     3月18日,“将被告人黄中权带上庭来!”当审判长威严地喊出这一句,坐在旁听席右侧的周淑芳紧张地盯着审判席左侧的那张小门,等待着黄中权——她的丈夫的出现。时间似乎过得很快,但又很漫长,从去年夏天那个被电话惊醒的深夜起,整整8个月了。
  9时02分,身穿黄色囚衣的黄中权被法警带上法庭,法庭顿时安静下来。
  黄首先作了陈述,看上去神情较为安定,语速很快。黄说,抢劫者抢了他的手机和钱包后就逃跑了,他在地上捡钥匙时,看见了抢劫者逃跑的方向,随后就开车拐了一个弯去追。两个劫匪边跑边拿着刀威胁他,死者姜伟被撞前还试图持刀来拉开车门。两人一度僵持了10秒钟时间,“我就是想拿回自己的手机和钱,他要是不跑,我就不追”。
  公诉人发现他的陈述与此前在侦查阶段所说的有些不同,包括是拐了一个弯,还是转了一个圈,死者是斜向跑,还是背对着车跑等问题。因此,在讯问时,公诉人便着重就此发问。黄解释说,此前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由于心情很乱,部分陈述可能有出入。公诉人穷追不舍,辩护人则数次提出“反对”,控辩双方在讯问阶段就一度“交火”。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控辩双方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着力,就因为这些细节对案件的定性有相当影响。
  关键看抢劫者是否持刀拒捕
  随后,控辩双方又在死者是否持刀拒捕问题上进行了多个回合的辩论。
  公诉人认为,抢劫嫌疑人抢劫得手后,迅速离开现场,此时抢劫行为已经结束,在黄的追击过程中,抢劫嫌疑人虽然手持利器,但并未过来伤害黄,且黄在车中,其生命也未受到威胁。因此,被告人黄中权开车将其撞死,不属正当防卫。
  辩护人刘幼其律师认为,抢劫是种财产犯罪,只要受害人还来得及追回财产,不法侵害就没有结束。具体到本案,黄中权是在追夺财产的过程中,劫匪持刀拒捕,因此黄中权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另一名辩护人邱兴隆律师说,在黄中权追击的时候,两名歹徒各拿一把刀面对黄中权,这已经是持刀拒捕了,因此就重新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条件。
  中午12时20分左右,经过近4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死者家属索赔12万元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法庭还一并审理了此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死者家属要求判令被告人黄中权赔偿各项费用12.6万元。被告方表示,其当事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代理人认为,行为人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死亡的,无权获得民事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他还表示,原告之子的死亡是在抢劫过程中发生的,其结果即使与被告有关,也应减轻或免除被告责任,“即使黄中权被判有罪,他最多也只应负10%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审判长表示,关于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也可以判决时,原告方略为迟疑,被告代理人则毫不犹豫地表示“不调解”。




    对这件事我想说很多,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什么。在这个案子中公诉人认为,无限防卫是正受到严重生命威胁时才能认定的,而被告在撞人时并没有生命危险,无限防卫的条件已经消失。以公诉人的论点可以推断出当抢匪抱着抢来的人民币跑走的时候警卫是无权开枪打死抢匪的,我们也就可以 去大胆的抢银行啦。只要抢了就跑,谁要想当好人,见义勇为,抓抢劫犯,那你随时就有可能犯罪。你打死了我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费及其他费用共12万余元。抢劫犯倒可得到比抢劫更大的利益。这就是法律的公正!看来这么多人去抢,越来越少的人去管,都这些都是法律造成的。
      就算最后这个的哥被判无罪,可他从去年8月1日到前天都大半年了,一直在案件的困扰中。这个代价也太大了吧。
      现在如果再有人被劫我不知道还有几个人会去追劫匪,我是不会去了,成本太高。我如果为了追劫匪也遇到这种事,这大半年我的孩子谁养活?我的工作估计也得丢了。如果再判个几年,这还能让人活吗?所以我觉得现在不是人心冷漠,而是为了法律,为做个守法的公民,面对歹徒我们只能束手就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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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13: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律,可笑!!!
在它面前人人平等?----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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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6 2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东倒西歪的,令人费解的东西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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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00: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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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5 12: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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