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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概况
中国联通某分公司某通信生产综合楼位于某市迎宾大道。建筑占地面积1316.65㎡,总建筑面积7243.84㎡,拟建建筑为5层局部6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生产综合楼,基础类型采用桩基方案。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土建总投资约人民币1100万元。
大楼配有计算机网络系统、移动电话通讯、防灾、保安中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变配电等。外部有绿化、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外墙装饰为混合砂浆打底粉面,涂料外饰面。门窗采用静电喷涂彩色铝合金。
本工程基础为管桩,沉桩方式采用静压法。桩基采用PHC桩。PHC桩外径为400mm和500mm,桩长17米。主体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中国联通某分公司某综合楼工程由中国联通某分公司兴建,中京邮电建筑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某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某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第二节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时间
2.1 监理工作范围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某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中国联通某生产综合楼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工程的工程建设监理,并负责整理、提供整个项目的全部工程监理资料。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如下: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表格、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管理系统;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图纸,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的、顺利的进行监理。
2.2 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 审定承包人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要求详见GB/T50326-2001)。
4. 审核签署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证书。
5. 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
6.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自检报告或质量事故报告。
7. 调解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争议、处理审批索赔和工程延期。
8. 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复核、审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认原始凭证。
11. 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按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3. 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情况在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必要时向承包人指出。
14. 监理工作要求的设计、承包人、业主和监理人各方往来的信息、资料管理。
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管理。
16. 承包人和业主之间有关工程施工的工作协调。
17. 根据业主要求负责提交监理月报和工程竣工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3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维护业主权益,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满足设计和业主要求。
工期控制目标:从《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日历工期时间为210天。
投资控制目标:《施工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和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调整)确定的工程价款。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争创省优质工程。
安全生产目标: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监理的目标,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市级优良工程标准。
文明施工与环保目标: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文明生产和环保达到的目标为监理目标,争创文明工地,使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达到市级优良工程标准。
2.4 监理工作时间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现场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第三节 监理工作依据
3.1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以及国家和某省、某市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
3.2 监理规范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3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
业主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书、技术方案、设计图纸、中标通知书等);承包人(施工方)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投标书)。
3.4 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2
(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10)、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10-2002
(1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12)、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15)、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JGJ/T 27-2001
(16)、电信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 YD5073-98
(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8)、适用本工程的其他国家标准
3.5 设计施工规程规范
国家和有关行业颁布的与本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3.6 其它
业主和设计单位提供的与本监理工程有关的要求和设计变更书面函件。
第四节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计划
4.1 监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说明
本项目由某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施工由某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责。
本工程监理将采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我公司全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以及我公司以往从事工程监理的经验,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目标的实现,本工程的驻地监理机构拟采用直线和职能制相结合的的监理组织形式,在职能落实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人员精干,一专多能。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所示。
4.2 监理人员配备计划
姓 名 专 业 职 称 岗 位 职 务 执 业 资 格
李** 工民建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李** 工程管理 助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兼结构监理 监理工程师
梁** 工民建 助理工程师 给排水监理兼测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
陈 * 机电工程 工程师 机电监理兼资料员 监理工程师
蔡 * 工民建 助理工程师 见证员 监理工程师
本公司将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随时增调、调整驻现场监理人员, 并根据工程需要派公司的专家、顾问人员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第五节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驻工程项目监理现场的最高行政、技术管理负责人。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授权,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全面组织开展工程监理业务,代表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
2 对公司负责,接受公司检查和监督,全面管理和协调驻地监理机构内部事务,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3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
4 协助业主与中标承包商、供货商签订合同,审查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的工作。
6 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提出建议,并按业主授权,组织并主持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工程例会等有关工程会议和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 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报业主审批。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8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度工程报表。
9 全面掌握施工进度、质量、投资情况,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10 审核签署承包人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1 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
12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3 调解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争议、处理审批索赔和工程延期。
14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专题报告。
15 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准备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6 项目组长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时,根据现场监理工作情况代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
17 建设项目竣工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主持整理本项目监理资料。
5.2 总监代表职责
1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监理组分管区域现场监理工作,行使职权。
2 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签发工序开工证。
3 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有权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直至发布通知。
4 检查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质量及数量。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时,有权通知停止使用或撤离现场。
5 检查工程建筑物的定线、标高和布置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6 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各阶段、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材料报告,进行验收,签署意见。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7 审核已完成项目的实际工程量,根据完成项目的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签署计量支付凭证。
8 负责受理现场施工中的索赔和争议事项,提出事实材料和分析报告。
9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归档资料和竣工报告。
10 审阅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填写的监理日志和监理记录报表。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总结)。
11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5.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开展现场监理工作。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主持具体实施。
2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部分,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施工单位所有必要的指令并获得认可。开工前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及主导思想。
3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设计、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材料,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掌握本专业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资料和数据。有权查阅设计单位或承包商有关专业的原始资料和记录、计算和试验检测成果。
4 结合设计图纸,实地考察工程的现有状况、环境,对图纸与现状不符的,应及时记录下来,并反馈到设计单位。
5 通过对设计图纸、工程实体的全面了解,监理工程师在头脑中应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概念,施工时做到心中有数。
6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
7 检查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和工程情况,施工中发现有缺陷的工艺或材料,发出补救或处理措施,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施工工艺进行重点审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 提出改进意见,保证施工工艺符合“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经济性”要求。
8 监督检查承包商测试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及测试过程情况和计算成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复核测试。
9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承包商班组自检;承包商项目部质量小组检验;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后检查确认。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承包商整改或返工。
10 对审查、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督促。发现实施进度偏离计划进度,要及时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修改计划(包括管理、投入),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即时调整进度计划,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11 坚持工程利益第一,全局利益第一,本着监督、服务的宗旨,通过充分协调,使施工承包各方协调一致。协调系统之间、各工种工序之间施工的矛盾,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加强专业与外部系统专业的沟通与协调;必要时组织系统协调会,以保证工期的有效衔接、关键工期的完成。
12 认真审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量,配合投资控制人员做好计量和结算工作。
13 认真做好工程的初验、预验工作,对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则要求承包商积极整改,处理好各类遗留问题。预验时要提供齐全的完工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全面验收。
14 督促承包商按国家规定,及时整理必须报送的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审查承包商报送的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和资料。
15 协助信息管理人员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日记,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向有关监理人员提供信息和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报本专业的监理表报,编写本专业的监理报告。
5.4 监理员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监督检查现场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技术措施。有权对施工中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口头通知。
2 负责填写监理日志,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包括人员投入、材料设备使用、施工检验、测试记录、材料合格证等。有权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收集施工原始记录表报等现场施工资料。
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进度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
4 监理员在现场有权复验承包商已经自检的工程质量,提出质量检查意见。
5 审核承包商申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等材料的申报资料,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参加开箱检查,行使质量鉴定、把关、报告的职责,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能用于本工程。
6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设计有矛盾或遗漏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催促设计人员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
7 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对照施工计划,检查施工进度,如有问题,责成承包商及时调整计划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保证整体进度。
8 审核承包商报送的完成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报表。
9 对有关索赔和争议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提交情况汇报材料,遇有重大技术问题、疑难问题、跨专业跨项目等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10 整理并保管图纸文件资料、现场会议纪要、监理记录和监理表报等文档资料。做好监理日记和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第六节 监理工作程序
本项目监理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监理工作程序如下:
6.1编写监理工作规划
根据《监理大纲》和业主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后的设计图纸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为依据,编写《监理工作规划》,并报送业主。
6.2编写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本监理项目工程量较大、工期短,施工工种和施工人员多,各工种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在所难免,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投资控制,便于业主和承包人了解监理工作,做好相互间的工作配合,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施工专业特性,必要时拟编写若干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达到规范监理人员工作行为的目的。监理实施细则按承包人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编写时间,一般在该项工程施工前完成。
6.3实施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按照有关《监理实施细则》进行工作。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果《监理实施细则》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6.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将做好如下工作:
1 检查承包方对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
2 前项检查合格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所完工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要求施工承包方自行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要求承包方提出经项目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3 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备齐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有关监理资料,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协助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提出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协助业主要求设计单位提出经项目设计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
5 检查承包人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情况。
6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检查承包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8 检查承包人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前述各项工作完成或检查合格后,向业主转交施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意见。
10协助业主做好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6.5结束监理工作
监理任务完成后,整理有关资料,移交借用业主的物品,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结清监理工作酬金。
第七节 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7.1施工准备阶段
1 设计技术交底前,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如果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疑问或问题,通过业主向施工图审查人或设计人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设计技术交底时,监理人员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2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一方面审查总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签认,并报业主,另一方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总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专职施工管理员和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证件,合格后确认。
3 审查总承包人报送的分包人资格报审表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分包人业绩,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范围,分包人专业施工管理员和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等有关资料,合格后确认。
4 监理机构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并核实现场管理、施工人员、主要施工机具到位情况及开工准备工作。
5 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了解熟悉业主和总、分包人员情况,便于今后开展工作。
7.2例会
工地例会。它是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定期(例会周期另定)主持召开的不可缺少的解决施工问题的会议。总、分包人都应有固定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预计如下: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质量状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措施,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
4 协商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5 其他有关事宜。
临时专题会议。监理机构根据需要临时组织的解决施工中的专项问题的会议。
7.3 质量控制
7.3.1 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控制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承包商参与施工的人员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等级。因此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承包商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现场;审查施工分包单位的资格;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证施工质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并协助搞好各项施工环境和管理环境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行使质量监督权和否决权,认真做好质量签证工作;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审查承包商的交工验收报告和交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组织交工验收,并审查承包商的竣工文件;督促承包商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7.3.2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流程图:
7.3.3.1 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7.3.3.1.1 质量监理的依据
(1) 合同文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2) 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工程变更工作程序要求。
(3) 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成品、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 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7.3.3.1.2 质量监理的任务
作为业主方聘请的业务专家组织,将自身多年积累的工程技术知识用于对该工程的质量管理,使施工做到方案可行、技术先进、质量保证。预见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并即时消除,使承包商如期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7.3.3.1.3 质量监理组织体系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以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职责,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7.3.3.2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商提供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质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7.3.3.2.1 审查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要求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各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7.3.3.2.2 审查工程自检报告:要求承包商的自检人员按照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接受申报并进行检查验收。
7.3.3.2.3 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商进行缺陷修补、整改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3.3.2.4 审查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7.3.3.3 工序(工艺)质量检查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项、分部或分项的单位工程开工之前,按以下原则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监理人员、承包商的质检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7.3.3.3.1 与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7.3.3.3.2 与技术规范及规定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一致;
7.3.3.3.3 与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相配合;
7.3.3.3.4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采用流框图的形式表示,并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7.3.3.4 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成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7.3.3.4.1 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商运出场外。
7.3.3.4.2 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7.3.3.5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标准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合格的时间内,由承包商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混凝土也须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7.3.3.6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7.3.3.6.1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建筑材料的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7.3.3.6.2 材料的抽验见《施工建材取样送检规定》。
7.3.3.6.3 当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商增加抽样频率。
7.3.3.7 质量控制的基本措施
7.3.3.7.1 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详图及要求施工,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质量控制监理程序及相应制度和控制方法,严格质量控制管理,使质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7.3.3.7.2 增强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全面质量保证体系。首先要协助督促承包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认定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规范,检测标准。
7.3.3.7.3 审查承包方针对本工程的关键部位、质量重点提出的各项施工文件,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规划、施工技术措施,检查施工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提出监理意见。
7.3.3.7.4 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质量跟踪动态检查监理,对各工序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多方面进行监督,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防患于未然。每个单项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还应从技术上对其质量给予评价。每道施工工序或单项工程,凡质量不合格者,应予返工或停工整顿(先口头后书面)。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单项工程施工。
7.3.3.7.5 制定隐蔽工程和各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监理制度与办法。审核承包方提出的材料、设备清单规格、数量与质量,检查出厂证、技术合格证等,及时对原材料进行现场抽检,凡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监理立刻要求承包商更换。
7.3.3.7.6 参加设计单位施工详图的交底会审,提出监理意见或建议,对工程重大部位重要项目,如防水工程施工、基础工程、砼浇筑等分阶段进行跟踪监理;对质量不合格者及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直至有关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出复工通知后,方可恢复施工。适时开展质量评议,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实施经济上的奖优罚劣。
7.3.3.7.7 建立质量缺陷档案,坚持缺陷处理验收制度。对重大的质量缺陷,请专家咨询,对无法弥补消除缺陷者坚决返工。
7.3.3.8 质量缺陷处理
7.3.3.8.1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合格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要求承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7.3.3.8.2 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商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单位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7.3.3.8.3 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3.3.8.4 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经驻地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批后方可进行。
7.3.4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7.3.4.1 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7.3.4.2 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登记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7.3.4.3 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附 :中国联通某生产综合楼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
1. 施工分包招标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
┌→┤施工规划及概算│
┌──────────┐│ └───────┘
│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
└────┬─────┘│ ┌───────┐
↓ └→┤ 招标工作计划 │
┌────┴─────┐ └───────┘
│发招标(或邀请)通知│
└────┬─────┘
┌───┴────┐ ┌───────┐
│审查投标单位资质├─→┤ 提 出 意 见 │
└───┬────┘ └───────┘
┌──────┴───────┐
│ 召开招标会议和组织现场查勘 │
└──────┬───────┘
┌────┴─────┐ ┌───────┐
│协助业主组织开标评标├→┤ 提 出 建 议 │
└────┬─────┘ └───────┘
┌────┴─────┐
│协助业主发出中标通知│
└────┬─────┘
┌──┴───┐
│参与合同谈判│
└──┬───┘
┌───────┴────────┐
│ 协助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
└────────────────┘
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
│组建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
┌──────┴─────┐
│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 │
└──────┬─────┘
┌───┴───┐
│ 实施工程监理 │
└───┬───┘
┌───┴───┐
│ 组织工程初验 │
└───┬───┘
┌─────┴─────┐
│ 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
└ぉぉぉぉぉ些ぉぉぉぉぉ?br> ┌────┴────┐
│ 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
└─────────┘
3 技术联系流程:
┌───────┐
│ 施工单位 │
│ 提出联系内容 │
└─┬───┬─┘
│申 ↑N
↓报 │
┌──┴───┴──┐
│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
└──┬───┬──┘
↓Y ↑N
┌─────┐ 磋商 ┌─┴───┴─┐ 磋商 ┌──────┐
│ 设计单位 ├←──┤ 总 监 理 ├──→┤ 重大问题 │
│ ├──→┤ 工程师审核 ├←──┤ 报业主 │
└─────┘ 同意 └───┬───┘ 同意 └──────┘
↓Y
┌───┴───┐
│ 施工单位实施 │
└───────┘
4 开工申请流程:
┌───────────┐
│ 承建单位提交开工报告 │
└──┬─────┬──┘
│申 ↑N
↓报 │
┌─┴─────┴─┐
│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
└─┬─────┬─┘
↓Y ↑N
┌─┴─────┴─┐ ┌───────────┐
│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与业主及各方面的协调会│
└────┬────┘ └───────────┘
↓Y
┌─────┴─────┐
│总嗬砉こ淌ο麓锟?ち瞟?
└─────┬─────┘
↓
┌──┴──┐
│ 工程开工 │
└─────┘
5 主要设备订货流程:
┌──────────┐
│承建单位提出订货申请├←──┐
└────┬─────┘ │
│申 │
↓报 │
┌────┴────┐ N │
┌───→┤设备监理工程师核查├────┘
│ └────┬────┘
│ ↓Y
│ ┌──┴──┐ 磋 商 ┌────┐
│ │ ├←───→┤ 业 主 │
│ N │ 总监理工 │ └────┘
└──────┤ │
│ 程师审查 │ 磋 商 ┌────┐
│ ├←───→┤设计单位│
└──┬──┘ └────┘
↓Y
┌───┴───┐
│ 承建单位订货 │
└───────┘
6 材质核定流程:
┌─────────┐
│ 承建单位提出样品 ├←───┐
│ 和技术资料 │ │
└────┬────┘ │
│申 │
↓报 │
┌───┴───┐ N │
│监理工程师审查├─────┘
└───┬───┘
↓Y
┌───┴───┐
┌─────→┤ 承建单位采购 │
│ └───┬───┘
│ ↓
│ ┌────┴────┐
│ │ 附合格证进场 │
│ │ 施工单位抽样测试 │
│ └────┬────┘
│ ↓
│ N ┌───┴───┐
└──────┤监理工程师核验│
└───┬───┘
↓Y
┌──┴──┐
│ 投入使用 │
└─────┘
7 工序交接检验流程:
┌───────┐ ┌───┐
│ 工序施工完毕 ├←──┤返 修 │
└───┬───┘ └─┬─┘
↓ ↑
┌────┴────┐ N │
│承建单位自检、初验├───→┤
└────┬────┘ │
↓Y │
┌────┴────┐ N │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 试验室检验 │
└────┬────┘
↓Y
┌────┴────┐
│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
└────┬────┘
┌───┴───┐
│ 进行下道工序 │
8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申报 N
申报 N
Y
9 设计变更流程:
┌───────────┐
┌──→┤设计、施工、监理、业主│
│ │ 提出变更意见 │
│ └─────┬─────┘ N
│ ↓←────────────┐
│ N ┌─────┴─────┐ ┌─────┴────┐
└───┤ 监理单位审查建议书 ├→┤与业主、设计单位协商│
└─────┬─────┘ └─────┬────┘
Y↓←────────────┘
┌───┴───┐ Y
│ 设计变更批准 │
└───┬───┘
↓
┌─────┴─────
┌──→┤ 原设计单位发变更通知 │
│ └─────┬─────┘
∣ ↓
│ N ┌─────┴─────┐
└───┤ 监理单位审查、签发 │
└─────┬─────┘
Y↓
┌─────┴─────┐
┌──→┤ 施工单位提变更报价 │
│ └─────┬─────┘ N
│ ↓←────────────┐
│ N ┌─────┴─────┐ ┌─────┴─────┐
└───┤ 监理单位审核报价 ├→┤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谈判│
└─────┬─────┘ └─────┬─────┘
Y↓←────────────┘
┌─────┴─────┐ Y
│ 监理单位发变更指令 │
└─────┬─────┘
↓
┌─────┴─────┐
│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
└───────────┘
10 工程款支付流程:
申报 N
磋商
Y N
报告
Y Y Y
11 索赔处理流程 ┌───────┐
│ 索赔事件发生 │
└───┬───┘
┌─────┴─────┐
│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意向 │
└─────┬─────┘
┌─────┴─────┐
│监理单位建档、调查核实│
└─────┬─────┘
│递交索赔意向书后的28天内
↓或监理单位同意的其他时间内
┌──────┴──────┐
│ 施工单位正式提出索赔文件 │
└──────┬──────┘
┌───────┴───────┐
│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
│ ┌─→┤监理单位与业主协商│
├─────┤ └─────────┘
│ │ ┌───────────┐
↓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
┌───────┴───────┐└───────────┘
│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业主谈判│
└───────┬───────┘
┌─────┴─────┐ N ┌──────────┐
│ 谈判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单位作出最终决定│
└─────┬─────┘ └─────┬────┘
│Y ↓
│ Y ┌─────┴────┐
↓←───────┤ 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 │
┌────┴────┐ │ 是否接受 │
│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 └─────┬────┘
└────┬────┘ ↓N
↓ ┌──┴──┐
┌─────┴─────┐ │ 提交仲裁 │
│ 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指令 │ └──┬──┘
└─────┬─────┘ │
┌──┴──┐ │
│ 索赔结束 ├←──────────┘
└─────┘
12 竣工验收流程:
┌──────────┐
│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
│出预验收申请有关资料│
└─┬──────┬─┘
│申 ↑N
↓报 │
┌─┴──────┴─┐
│总监主持监理人员审查│
│ 资料及进行现场预验 │
└─────┬────┘
↓Y
┌──────────┴───────────┐
│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
│ 监理单位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
└──────────┬───────────┘
↓
┌───┴───┐
│ 施工单位整改 │
└─┬───┬─┘
│申 ↑N
↓报 │
┌─┴───┴─┐
│ 监理单位复验 │
└───┬───┘
↓Y
┌──────┴──────┐
┌─────┤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
│ └──────┬──────┘
│ ↓
│ ┌───────┴─────────┐ ┌─────┐
│ │业主组织竣工验收,施工、监理、设计├─→┤监理单位提│
↓ │ 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 │出评估报告│
┌──┴──┐ └───────┬─────────┘ └─────┘
│审核结算书│ ↓
└──┬──┘ ┌────┴────┐
↓ │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
┌─┴─────┐ └────┬────┘
│ 处理工程索赔 │ ↓
└───┬───┘ ┌────┴────┐
└───→─┤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
└────┬────┘
┌──────┐ ┌──┴──┐ ┌─────┐
│ 使用、保修 ├←─┤ 工程交接 ├─→┤支付工程款│
└──────┘ └─────┘ └─────┘
13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
│工程竣(交)工验收│
└────┬───┘
↓
┌────┴────┐
│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
└────┬────┘
↓
┌──────┴──────┐
│确定缺陷责任及重点监测部位│
└──────┬──────┘
↓
┌────────┴────────┐
┌───→┤监督按期完成缺陷处理及安装检测仪器├←┐
│ └────────┬────────┘ │
│ ↓ │
│ ┌─────┴─────┐ │
│ │定期检查、分析检测资料│ │
│ └─────┬─────┘ │
│ ↓ │
│ ┌────┴────┐ ┌──┴──┐
│ │ 提出补强加固意见 ├─→┤报业主批准│
│ └────┬────┘ └─────┘
│ ↓
│ N ┌────┴────┐
└────────┤ 质保期满前的检查 │
└────┬────┘
↓Y
┌───────┴───────┐
│ 协助业主办理终止施工合同手续 │
└───────────────┘
7.4 施工进度控制
7.4.1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进度控制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完善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方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因此,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审查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场计划并进行控制,使其满足施工要求;审查承包商进度控制报告,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等的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当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实施进度较大偏离计划进度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7.4.2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流程图:
进度控制流程
不同意
同意
不符合
符合
同意 不同意
进度监理关键环节流程
不同意
同意
不符合
符合
7.4.3.1 进度计划编制
7.4.3.1.1 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科学可靠;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计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7.4.3.1.2 进度计划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7.4.3.1.3 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紧密结合本工程具有工程复杂、建筑栋数多的特点,合理划分,对于每栋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7.4.3.1.4 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
完成各单位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指标;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
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即施工组织设计)等。
7.4.3.1.5 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
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7.4.3.1.6 月(季)进度计划的内容
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完成本月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资料;
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7.4.3.1.7 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本项目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指标;
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7.4.3.1.8 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主体进度计划及特殊项目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道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必要时应采用网络方式表示,年度、月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
7.4.3.2 进度计划的审查
7.4.3.2.1 进度计划的提交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l) 一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时的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位进度计划;
2) 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交以下文件:
l) 年度进度计划及投资指标;
2) 月度进度计划及投资指标;
3) 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7.4.3.2.2 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提交问题与承包商进行讨论或澄清;
·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
·审查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
7.4.3.2.3 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l) 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 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3) 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4) 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扣除时应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否则不予考虑。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l) 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
2) 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有保证;
3) 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工作己经安排;
4) 驻地设施、通行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l) 各阶段或单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商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2) 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3) 关键工程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工程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7.4.3.3 进度计划的控制措施
7.4.3.3.1 根据合同的授权,监理严格审核承包方的施工总体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及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项目按进展阶段、合同结构进行分解,把工程的控制性进度、关键线路、关键项目列为监理控制、检查、监督的重点。积极参与进度目标的制定与管理,建立定期的进度协调工作制度。认真审议施工承包方编制的总进度和分年、分季、分月进度,协调设计图纸、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力方面的供应计划,很抓月保季、季保年、年保总进度的目标管理工作。
7.4.3.3.2 及时的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监理人员认真、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进度及设计变更。由于各种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原因,事先制定的进度计划往往不可能完成实现,这就要求随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及时调整修正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的总目标实现。
7.4.3.3.3 协助业主注意和掌握业主及承包方的财务能力,在关键时刻监理向业主提出建议,确保建设资金到位或合理调剂资金的使用,以确保关键线路上的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建议业主对关键线路施工的应急工程实行某种奖励,对拖后工期要有一定的经济惩罚。
7.4.3.4 进度计划的检查
7.4.3.4.1 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每周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当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概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7.4.3.4.2 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7.4.3.5 进度计划的调整
7.4.3.5.1 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商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计划进行。
7.4.3.5.2 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原工程进展计划及投资指标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工程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工程,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7.4.3.5.3 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商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商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只要承包商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公休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商自负。
7.4.3.5.4 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提请业主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商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投资指标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7.4.3.5.5 对承包商延误的处理
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商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作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商。
7.5 投资控制
7.5.1 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投资控制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新增工程费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因此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制定施工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的索赔量;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并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根据项目业主责任制和有关合同的要求,协助做好应由业主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材料和设备等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量。
7.5.2 投资控制的主要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7.5.3 投资控制
7.5.3.1 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总进度和概算,确保投资目标,参加调整概算审查,审核投资完成情况。确保工程形象进度与工程款完成情况相适应,达到控制目的。
7.5.3.2 审核承包方编制的各阶段工程计划及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熟悉设计图纸,标底(合同造价)、分析合同阶段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做好承包方按月、季项目完成工程量的量测核查.
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流程图
7.5.3.3 审核承包方提交的工程计量通知或申请单及其说明,严格执行业主有关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督促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制定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报批制度。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计量,并提前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申请增加的计量,要求其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
7.5.3.4 及时了解、沟通情况,做好现场记录,减少索赔扯皮事件,对发生事件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处理,公正地处理承包方提出的索赔。
7.5.4 计量原则
7.5.4.1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原则计量。
7.5.4.2 合同事宜按合同所规定的方法计量。
7.5.4.3 监理工程师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
7.5.5 工程计量的程序
7.5.5.1 审核计量通知或申请单
工程达到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计量期,监理工程师按《计量支付工作程序》向承包商发出计量通知,约同承包商按《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含业主已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进行计量,并由承包商按规定格式填报计量报表。
7.5.5.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的项目,暂不进行计量。
7.5.5.3 审核中间计量单
中间计量单要求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记录计量结果,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商在计量后14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商。
7.6 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和安全问题关系所有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对工程建设产生重大影响,施工现场常见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大幅标语就充分说明其重要性,必须严加管理。
7.6.1 加强安全教育,帮助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6.2 督促、检查承包商对电工材料、油料的采购、验收发放及保管工作,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7.6.3 对地上作业及地下开挖及填筑和周边环境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确保安全。
7.6.4 对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调查原因,协助甲方做好处理工作。
7.6.5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除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之外,还应注意环境保护工作,尽量避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利于安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后果。
7.6.6 加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使施工现场和其它生产加工场所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设备车辆停置齐整,交通畅通。
7.6.7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进行适当经济惩罚。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不同意
不同意 同意
7.7 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和信息
7.7.1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关于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承包商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的管理方法。
7.7.1.1 工程延期
7.7.1.1.1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a 工程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b 承包商在延期情况发生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意向。
c 承包商承诺继续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d 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7.7.1.1.2 延期类型
a 额外或附加工作。
b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c 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d 不是承包商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e 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7.7.1.1.3 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商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此类延期要报业主批准。
7.7.1.1.4 受理程序
a 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的延期意向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b 审查承包商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 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 延期申请的内容符瞎娑ā<戳忻餮悠诘南钅考氨嗪牛??餮悠诜⑸?⒎⒄沟脑?蚣吧昵胨?谰莸暮贤?蹩睿?接醒悠诓馑惴椒?安馑阆附诤脱悠谏婕暗挠泄刂っ鳌⑽募?⒆柿稀⑼贾降取?br>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商收回申请。
c 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 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4)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的承包商进行协商。
d 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 正文
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受理承包商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讲座、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
2) 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e 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7.7.1.2 费用索赔
7.7.1.2.1 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业主批准,受理费用索赔。
a 承包商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b 承包商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c 承包商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d 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商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7.7.1.2.2 索赔数额
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商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7.7.1.2.3 类型
a 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1) 异常气候
2) 外界障碍(化石、地下建筑)
3) 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4) 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b 业主责任引起
1) 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商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2) 未按规定向承包商付款。
3) 延误提供图纸。
4) 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5) 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c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1) 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2) 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7.7.1.2.4 受理程序
a 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
b 审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商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 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索赔程序的要求。
2) 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报业主批准。否则应建议承包商收回申请。
c 索赔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2) 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3) 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4) 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记录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商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d 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 正文
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受理承包商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2) 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e 确定索赔
监理负责索赔的审查,经业主批准,监理签发索赔审批表.
索赔事件处理流程图
7.7.1.3 争端与仲裁
7.7.1.3.1 争端的规定
a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后,发出书面决定,通知承包商。
b 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42天之内,如果承包商不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c 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继续精心施工。
7.7.1.3.2 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a 在仲裁通知发出后56天之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商继续遵守合同,应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b 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c 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7.7.1.4 承包商的违约
7.7.1.4.1 规定
a 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作师确认承包商一般违约:
1) 给公共利益带来的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2) 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3) 由于承包商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4) 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5) 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b 当承包商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
1) 无力偿还其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止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2) 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
3) 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4) 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7.7.1.4.2 处理
c 监理工程确认承包商履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1) 书面通知承包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2) 提醒承包商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3) 上述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
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承包商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承包商相应费用的证明。
d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1) 指示承包商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2) 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业主批准。
7.7.1.5 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7.7.1.5.1 分包
a 规定
1) 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分包报审程序》规定,严禁承包商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 必须经监理部审查业主批准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商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3) 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b 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1) 分包商的资格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2) 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3) 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4) 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5) 分包工程的工期。
6) 承包商与分包商合同责任。
7) 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报监理部和业主批准,向承包商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c. 分包工程的管理
1) 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商负责处理。
2) 监理工程师通过期中付款证书,由承包商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7.7.1.5.2 转让
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承包商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7.7.2 组织协调
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我们将发扬 “监督、管理、协调、帮助、服务”的十字方针,无论对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积极配合,努力协调和尽力帮助解决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1 以工程建设为大局,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2 耐心细致地协调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业主与设计单位、设计与承包商,监理与业主、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的关系。
3 在协调工作中,依靠业主的力量,采取灵活的方法与策略,不同的对象,用不同的方法、途径和手段加以解决。
4 在施工期间,对各承包商之间发生的矛盾、干扰、纠纷,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
5 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监理人员通过深入现场,了解各工作面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定期(周或旬)召开协调会议加以解决,向业主和各施工单位通报工程的总形象进度,指出各单位应该注意的事项,协调统一各家的进度意识,齐心协力搞好建设。同时,请业主解决在施工中与地方政府、市民所发生的矛盾,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定期召开各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会议,对工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商讨,取得共识,指导工程建设。
7对供货单位与各施工单位间供需矛盾进行及时协调、调查,以保证材料、设备的适时供应。
7.7.3 信息工作
7.7.3.1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
1 由专人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并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2 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以便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 监理人员必须作好现场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将每日施工内容、投放的人力、设备、工程进展情况,发生的各种问题,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给施工单位的各种指示,以及召开的会议等,均如实记载,以备日后查阅。
4 做好图纸资料、设计修改通知、观测试验资料、工程照片、录像、收文、发文等档案文书的保管和传递、归档工作,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5 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工程的报表。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业主方及有关方面报送。
7.7.3.2 信息管理主要工作
7.7.3.2.1 监理将派专业人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及传递工作。按照信息的不同来源(如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材料供应等单位)和不同的目标(进度、质量、投资)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竣工后将监理资料分类整理移交业主。
7.7.3.2.2 建立会议、例会制度,整理会议记录。
7.7.3.2.3 做好现场记录,将每日施工的内容、投入的人力、机械设备、工程进展情况、发生的各种问题、当天所做的重大决定、对承包商的各种指示、召开的会议,均予以忠实的记载。
7.7.3.2.4 做好图纸资料、设计修改通知、观测试验资料、工程照片、录像、收文、发文等档案文书的存贮保管和传递工作。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求保密的,以及总监指定要求保密的,严格按国家保密规定传递与调用,以维护业主、施工单位及国家利益。
7.7.3.2.5 建立完整的各种表报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工程的报表,定期将各科报表信息分类、整理、汇总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
7.7.3.2.6 无论是上报或下达的信息及传递信息,最终均应形成文字书面材料,并以文字材料为准。
7.7.3.2.7 监理资料归档的主要内容
a) 监理合同
b) 监理规划
c) 监理日志
d) 监理月报
e) 监理工作总结
f) 与业主、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来往文件
g) 监理备忘录
h) 监理通知书
i) 会议记录
j) 月付款申报表
k) 工程报验单
l)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
m) 专题报告
n)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o) 工程预(结算)审核记录及付款签证记录
7.7.3.3监理工作报表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某省建设厅编制的《某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目录及用表》,结合某省实际情况,将制定如下工作报表,经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行。具体报表样式在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根据业主和承包方要求提供。
7.7.3.3.1 质量报表
7.7.3.3.2 试验报表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混凝土拌和物用水质量检验报告
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砂子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碎石、卵石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钢材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7.7.3.3.3 监理和施工方用表
选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A 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 报验申请表
A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8 费用索赔申请表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A11工程签证及计量报审表
A12混凝土浇筑令
A13混凝土拆模申请令
A1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14-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审查记录表
A15施工安全评价申请表
B 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 工程暂停令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B7监理意见
B8监理报告
B9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B9-1总监理程师任命书
B9-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B9-3材料见证员任命书
B10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B11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B12工地例会纪要
B13监理月报
B14监理日记
B15旁站监理记录表
B16建筑材料现场见证取样登记台账
B17施工安全检查表
B1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C 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C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D1混凝土楼板厚度抽测报告
D2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检测记录
7.7.3.3.4 其它报表
施工日报表
备忘录
不合格工程通知
安全隐患通知单
事故报告单
工程检验认可书
竣工证书
工程合同变更申请报告
工程洽商申报表
现场指示
年、月付款申请审批表
罚款通知单
7.8 竣工验收
7.8.1 依据国家和某省、某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竣工资料不完整的,及时要求承包人补充完整,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核实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8.2 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机构将要求承包人认真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竣工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7.9 监理措施
为实现前述监理目标,监理机构将利用以下几种管理措施。
7.9.1 组织措施
1 按照监理机构的责任分工,将目标按工程进展阶段进行分解,使目标具体化,并落实到个人,再由个人编制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交流、处理工作。
3 所有监理人员都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做好信息的收集交流工作。
4 制定对监理人员的考勤及奖励办法。
5 加强与设计人、业主、承包人联系,求得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6 总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做好目标控制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9.2 技术措施
1 加强与设计单位勾通,做好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工作。从进度、多工种施工配合难度、装饰材料选用等方面做好控制工作。
2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选用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机具,以确保质量,加快施工进度。
3 帮助施工单位改善管理,推广网络计划技术,TQC等质量控制办法。
4 充分运用承包人的检测仪器控制好工程质量。
7.9.3 合同措施
1 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技术谈判,尤其注意其中的工期、质量、造价目标均应与总控制目标或与投标书中相关要求一致。
2 合同条款详尽严格,特别对违约责任的赔偿条款不能含糊。
3 加强已签定合同的管理,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4 在投标选择承包人时,要从信誉、资质、履约能力做全面分析,择优选择承包人和供应人,运用经济担保或提供信用证办法来约束承包商、供应商。
7.9.4 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内容一般反映在合同中,主要包括:
1 赔偿。赔偿是双向的,凡因不履行合同责任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议业主在合同中规定赔偿办法。
2 优质优价原则。合同中一定要体现这一精神,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以增强承包人的信心。
3 对工期与质量建议业主采用重奖重罚的经济办法。
第八节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根据工程所在区域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条件和环境特性,分析认为本工程施工监理有下述主要重点、难点:
8.1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前面第七节中已有叙述,此处从略。
8.2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定位是工程建设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容不得差错,因此监理将把它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测量过程中安排旁站。在施工过程中布置足够的测量项目和点位,多频率进行测量,贯彻施工始终。以测量信息指导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环境安全。
8.3 建筑物的基础与地质
建筑物的基础关系整个建筑物的安全,影响工程总投资和进度,本公司将根据多年来的桩基础施工监理经验,研究其地质情况,掌握基础工程控制的重点,预见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重点控制。
基础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往往是控制整个工程施工进度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方做好桩基础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有效的施工组织措施,确保基础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执行。
在质量控制上,严格按设计的静压管桩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施工,不仅注意控制沉管的贯入度必须满足设计桩荷载的相应控制要求,还必须预防桩基础施工的常见质量缺陷,确保基础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对于和毗邻的项目造成部分桩基施工难度加大,监理工程师将复核承包人做好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为此,本公司将对桩基础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桩位、垂直度、贯入度完全符合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
8.4 卫生间地面
卫生间属于有水房间,地板和墙地面、管道(地漏)接合处的积水、倒泛水和渗水问题履见不鲜,因此其地面工程施工将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根据情况实行旁站监理和巡视检查,控制好该部位现浇混凝土的拌制和浇捣质量完全符合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以避免在房间使用过程中出现地板和墙地面、管道(地漏)接合处的积水、倒泛水和渗水问题发生。
8.5 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分项工程,屋面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顶层的外部观感,而且直接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某地区炎热多雨,因此它既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监理难点。
本公司将根据多年的房屋施工监理经验,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确保屋面隔热保温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同时根据屋面设计的材质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采取可行的防止屋面工程质量缺陷措施,注意屋面的细部构造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屋面符合设计要求,风雨天雨水不渗透。
为此,本公司将对屋面施工进行重点控制,确保屋面工程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8.6 钢筋混凝土工程
多层框架结构中,框架柱梁板、圈梁、楼屋面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关系整个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亦是本公司监理工作的重点。
虽然一般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对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都有不少的经验,技术上也不存在什么困难,但是这些钢筋混凝土工程对建筑物安全的重要性,加之房屋建筑施工中,钢筋的制作和组装,商品混凝土拌制场地离施工现场较远。本公司将严格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将对混凝土模板、钢筋制作和组装工程实行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和浇注过程实行严格的旁站监理。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常见质量缺陷,诸如:钢筋材质不符合要求,钢筋制作或接头处理不当,箍筋分布不当和弯钩不合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合格,混凝土等级、构件断面、轴线尺寸与设计要求不合,混凝土振捣不密实等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之前,杜绝混凝土面裂缝裂纹产生,确保整个钢筋混凝土工程完全符合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第九节 监理工作制度
9.1 现场综合管理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⑴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业主要求配戴进出工地的标识和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进行施工操作。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予以警告;警告无效或不予整改的,视情节予以通报并罚款处理。
⑵ 承包人必须严格内部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业主允许借用承包人的证件进入施工现场。
⑶ 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易燃作业现场严禁吸烟,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立警示标志。
⑷ 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所内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将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⑸ 必须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各类材料、预制件堆码整齐,井然有序。不准随地大小便。
⑹ 各种设备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文件并经监理检验合格方可进场,不同批次材料必须按规定送检合格方可用于工程。凡发现违反规定或未送检便擅自施工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⑺ 必须按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各工序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凡发现违反规定或没按设计要求施工的行为,业主和监理部将按规定作出停工、返工决定并进行通报处罚。
⑻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否则追究该监理人员责任。施工人员不执行现场监理人员决定,该监理人员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请求中止有关工序施工工作。中止施工的一切损失由违反操作者所属承包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9.2 监理人员道德准则
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⑴ 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⑵ 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
⑶ 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
能力:
⑷ 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业主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并尽心尽力。
⑸ 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正直性:
⑹ 在任何时候均为业主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公正性:
⑺ 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⑻ 通知业主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⑼ 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对他人的公正:
⑽ 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⑾ 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
⑿ 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⒀ 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业主终止其先前任命的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⒁ 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行。
9.3 监理职业道德守则
⑴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
⑵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⑶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⑷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⑸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⑹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人、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⑺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⑻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⑼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9.4 监理工作纪律
⑴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⑵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⑶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⑷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⑸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⑹ 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⑺ 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⑻ 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⑼ 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⑽ 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9.5 监理奖罚条例
⑴ 遵守党和国家法纪。在监理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如果在监理工作中执行前述规定发生错误以工作失职论处。
⑵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如有违约行为发生,除追究责任外,对直接违约者和有关人员处合同违约金额的20%罚款。
⑶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承包人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如果业主或承包人因酬谢监理者的工作成绩,公开给予奖金奖励时,其奖金的80%份额将作为对直接监理人员的个人奖励。
⑷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否则任何人都有权向我主管单位报告,按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除给予违规人员处罚外,对报告者亦按规定给以奖励。
⑸ 不得无故迟到或无故早退,否则扣发当天应得全部监理补贴。
⑹ 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除按主管单位规定处罚外,监理部将处以三天应得监理补贴的罚款;旷工五天以上者,除向主管领导报告外,以自动脱离监理工作论处,并扣发当月工资和所有未发和应发的全部监理补贴和各项奖励费用。
⑺ 不得损害业主或承包人的名誉。否则将视受损害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给以处分。
⑻ 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否则按《保密法》论处。
⑼ 不在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否则按国家和主管单位规定进行处理。
⑽ 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承包人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一经发现即行制止。情节严重、或给有关工作造成损失或伤害者将报请主管领导予以处理。
9.6 监理日志
⑴ 监理人员必须根据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日志上记录工作情况。重要事项要当日专题书面报告总监监理工程师。
⑵ 监理日志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归档材料。除按常规填写日期、周日、气象外,主要填写监理人员开展的监理活动;注明时间、地点、工程部位、涉及人员、讨论(发现)问题、发表意见(口头文字编号)、处理结果及备注等。
⑶ 监理日志应尽可能详细记录本监理机构的活动及重要会议,来访重要人物及其指示记录等。
⑷ 监理日志经总监理工程师阅示后,需要及时办理的事由信息管理人员督办。
9.7 会议制度
9.7.1 监理与业主会议
监理与业主代表会议。由于本工程涉及人员较多,例会采取定期方式召开。监理部和业主代表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9.7.2 监理交底会
监理交底会是监理工作按合同要求进行规范化监理的最开始的一次会议。监理工作的效果如何,监理目标能否实现与监理交底会议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密切相关。监理交底会一般应在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协助业主选定承包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方等)并签订承包合同后举行。监理交底会由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监理、业主和承包商各方主体的具体责任人组成。监理交底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明确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法律、法规授予监理的权限,及其监理同业主、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关系,让工程参与各方明了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初步树立监理形象,准确定位监理位置的开始。
(2) 明确监理委托合同中监理工作的范围和业主的授权范围,监理和业主在合同中履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便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相应的授权接受业主和监理对项目的管理。
(3) 明确监理依据。国家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家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和图纸,各类合同及其组成的附件,均为监理工作的有效依据,并严格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特别是各类合同的某些重要条款,要在监理交底会上加以明确,以便从工程一开始就要求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紧绷严格履行合同这根弦,按合同要求开展各自的工作。
(4) 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监理工作的目标一般是以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等级、投资费用作为准绳。
(5) 明确监理为实现预期的项目目标将采取的工作方法和监理措施。监理应向业主和承包商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各岗位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权限,畅通、便捷的信息流通渠道。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
(6) 明确监理工作程序和各类表格的使用方法及要求。这是理顺监理同业主、承包商之间相互工作接口的重要环节,因为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同各方之间往来的各类指令单、表格、通知等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要求,这就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能按照监理出具的文件格式去做。因此各类监理表格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是监理在交底会上必须向业主和承包商以及其他有关方明确的重要内容之一。
监理交底会议纪要由监理方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分发至参加会议各方。
9.7.3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监理工作例会一般是在项目开工前由业主主持召开,也可由业主委托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召开,业主和承包商的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第一次监理工作会议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监理交底会合并召开。会议要落实解决如下事项:
(1) 进一步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各方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相应岗位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对口联系渠道。
(2) 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由承包商介绍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施工力量、施工机具及对施工的初步计划安排和施工准备情况。
(5) 由监理单位介绍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监理制度等有关事项。
(6) 业主和监理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7) 审查项目的总体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设备采购计划、开工计划等);
(8) 检查现场施工用的设备、材料的到位和准备情况。特种岗位施工人员的资质检验(此项工作也可按工程进展逐步实施)。
(9) 研究确定以后经常性工作例会的时间安排、地点及主要问题,各方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第一次监理会议纪要及其后的经常性工作例会纪要均由监理纪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发至各方。
9.7.4 工地例会
详见前7.2中叙述。此处从略。
9.7.5 监理机构内部会议
监理机构内部会议一般定期召开,也可随工程进展的需要而召开。会议一般由驻地总监或副总监(总监代表)主持。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 通报阶段监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对本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小结,对下阶段监理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尤其是对重点监理工作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并在会上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对监理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控制措施,确定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3) 协调监理机构内各专业间的分工配合问题,避免在内部发生推诿扯皮现象。
(4) 对承包商的重大施工方案,要在监理机构内部会议上进行审查。另外,对较为重要的“监理通知单"、“监理备忘录"等也要在监理机构内部会议上形成共识后外发。
(5) 在讨论重大事项的监理工作例会之前,监理机构内部要事先召开有关会议,会上对将要在监理例会上讨论的事项,监理机构内部要形成共识。
为了更好地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手段,监理机构的内部会议可适当邀请业主和承包商代表参加,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看法和要求。
9.7.6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
施工承包人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后,监理部积极协助业主组织并参加召开的设计和承包人之间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设计单位向施工承包人介绍设计意图、工程施工特点、施工注意事项和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对施工图设计的置疑;与会各方共同协商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设计问题和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问题。
9.7.7 承包人技术交底会议
承包方在正式开工前,监理部要求承包方必须召开施工技术交底会议,并通知监理部派人参加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施工技术人员向施工各工种操作人员讲解施工图设计的施工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监理部参加会议主要是了解施工单位情况,必要时,可在施工技术交底会上补充讲解施工的有关问题和施工技术要求。
9.8 开工报告审批和开工令
施工承包人进驻现场并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或新的单位工程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承包方应向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检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部向业主口头或书面报告承包方《开工申请报告》审批意见,经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布开工令。
9.9值班制度
正常值班制度
节假日值班制度
夜间值班制度
重点部位连续跟班旁站监理制度
9.10材料预审及检验
承包方采购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前,应将拟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检测报告等资料和采购申请书报监理部审批(预审)。监理部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施工方按预审要求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必须提前48~24小时通知监理部检验或参加见证取样,否则该批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工程或取样检验无效。
监理人员对于有疑问的主要用材有权进行抽样单独送检。坚决杜绝不符合预审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进场,已经进场的坚决清出施工现场。
9.11隐蔽工程和中间成品检查验收
承包人完成诸如钢筋绑扎、防水工程、分隔墙体砌筑、预埋管及预埋管内布线、吊顶内管道安装和管线布设、吊顶龙骨安装等工序后,或下道工序或别的工程项目施工会将其遮挡隐蔽的工序或工程项目必须在隐蔽之前进行检查或验收,检查或验收合格后才允许隐蔽。监理在隐蔽项目检查或验收之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评定资料报监理机构。新旧管线、设备连接处等部位应会同监理、设计、业主等共同检查。
隐蔽项目检查合格后,长期停工的,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以防意外。
弱电系统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中间结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试运行。
9.1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a)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b) 工程质量事故被发现后,施工承包商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上报业主。
c)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机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被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量计价。
d) 施工承包商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并抄报业主和监理机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承包商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机构;对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承包商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业主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机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9.14 监理月报
监理部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签认后于次月初报业主。监理月报参照选择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本月工程概况;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进度(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
工程质量(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分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第十节 监理设施
在本工程的监理过程中, 项目监理部将配备以下监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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