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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白马非马和你的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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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30 02: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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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就发展了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叫诡辩术。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的命题。在北京又发现了一例非典病例的春季,我也再一次想起这个很典型的个例。
    《公孙龙子·白马论》中写道:“‘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据说故事的背景也很耐人寻味。据说这位老兄出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原因,要出关半点私事。我们姑且想象一下当时没有马骑的话,他的身子骨受不了或是身份脸面会无光。但是法令规定不允许带马出关。这难不倒聪明人,如果证明了“白马非马”,岂不是可以名正言的潇洒而去。事实证明他不仅顺利出关,还一炮走红,成了一方“辨霸”。在现在这个充满“面霸”、“波霸”及“车匪路霸”的年代,重提“辨霸”有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说在当时红透半边天,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反对其学说,却无人能辨倒他。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公孙龙不会对任何人说“倒……”,究其本质,大约跟他的饭碗有关罢。后来孔子的后裔孔穿接受了别人的教唆,假意要拜公孙龙为师,但是条件是要“龙哥”先摒弃“白马非马”说。这孔穿倒也实在得吓人,这点上倒是和孔子一脉相承。可惜这场辩论以“辨霸”的全面胜利而告终,从而奠定了“龙哥”在哲学界的不可撼动的地位。
    据说场面是这样的,当傻小子孔穿来有条件的拜师时,就被公孙龙一眼看穿。且看原文剧本。《公孙龙子·迹府》:“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
    公孙龙说,你要我放弃我成名的学说,我又拿什么教你呢?话外音:你是名人之后,我是一卑微的辨客,现在你要我砸了自己的饭碗,你未免太酷了吧你。然后话锋一转说,你如果诚心拜我为师,就一定认为你的智慧和学识需要我的点拔罢,而且一定是认为我值得做你的老师。可是你却要你的老师先接受你的条件,你既然可以要求你的老师做你的学生,何苦又要做你老师的学生呢?这岂不是太荒谬了吗?对了,你提到白马非马,你的祖先仲尼也赞同哩。我听说楚王有次打猎时,遗失了弓,左右人等请求去寻回来,楚王大度地捻着胡须笑了,说道:“不必了。本王是楚王,在楚国丢了弓,大约会是楚国的百姓寻了去,连国家都是本王的,本王的百姓在本王的国土上拾到了本王的弓,何必去找呢?总没有白白便宜外邦人嘛。孔子听到说:“楚王是个仁义的人,但还是仁义没有做到家啊。要我说,人丢了弓,就一定是人拣了去,何必加上楚!”照这样看,孔子把楚人和人也是分开来看,以显示他是个大圣人,他的仁己经超越了国的界限了。可见孔子是绝对赞成楚人非人呢。我的白马和马是两个概念,如同孔子的楚人和人是两个概念,你赞成孔子却反对我,这难道不荒谬吗?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先生一定在修习儒术,却不知道孔子也赞同的东西,现在跑到我这里来,说拜我为师,又让我先放弃我能够教你的“白马非马”,你这样的做法,就是一百个公孙龙也绝对教不起啊。
    其实这样犀利的辨术,一百个孔穿也承受不起。当时比较统一的看法是,公孙龙可以穷人之口,却无法服人之心。后来邹子路过赵国时,平原君请他就“白马非马”发表看法。他说,“不可”。
辩论有两种,一种“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杼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一种“烦文以相假,饰词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声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缴绕纷乱,争言而竞后息,不能无害也。”齐使邹衍对公孙龙的辨术显然是第二种看法。邹子的人生境界显然比公孙龙高远的多。所以我宁愿认为他甚至不屑于对“白马非马”的命题加以直接的评论,所以他一语双关地说,“不可”。

“白马非马”的诡辩不过是满足个人欲望的遮羞布,邹衍对诡辩术的批判也仅仅到了“不可”言说的地步就止步了。

恰巧今天,在新浪上看到有关马加爵杀人案的一审判决。说实话我的心情很不好。对这样一个案件,中宣部的意思是传统媒体的报道到此为止。我不仅是不解加无奈,还有深深的悲哀。出了事情,就捂着盖着,如果是头疼感冒也许有用,如果是大病呢?如果是非典呢?

马加爵当然不是白马,他是一匹黑马,而且是害群之马。我们知道一匹宝马的成长需要精心呵护,一匹害群之马的出现,整个云大,甚至整个社会是有一定的责任的。我们的教育在这个个例上是失败的,我们期望看到一个更完善的教育机制,来告诉我们个性张扬或是性格阴郁的年青一代,人和人之间的关爱是不能缺失的。马加爵的悲剧不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个悲剧与什么是尊严,什么是践踏,什么是选择,什么是爱,什么是仇恨有关。在他的逻辑里面,谁打击我,我就要打击谁,谁蔑视我的尊严,我就要让蔑视谁的尊严,直至消灭对方的肉体。这让我不禁想起革命和暴动的实质。那么阶级的理论是不是可以套到马家爵的身上呢?其实不然。当矛盾还没有自然地上升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而人为地夸大化,人为地仇视同类,这就属于精神世界的失控。马加爵在一般人看来是个正常的人,而实际上从精神领域上看是不健全的,从人格上看是不健康的。

我不同情“罪行”,但是我同情“罪性”。没有人说他是没有受过苦的,所以我们认为苦难是试金石。但是对某些人来说,也是通往毁灭的台阶。人和人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与体力脑力精力有关,更与承受力有关。即使事件本身是个个例,也决不应该等闲视之。心理上的残缺,是长期受到外力压迫和自身愿望受到压抑却无法找到合适的途径释放形成的。一旦受到诱导,破坏力是巨大的。马加爵在同学们眼里平时不过是个内向的人,但是什么让他眨眼间变成了杀人恶魔呢?为什么他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仇恨的冲击下很快就崩溃了呢?仇恨的根源是不是单单是他自身的原因呢?从精神领域的角度上看,当仇恨打败了理性的坚持,罪就被释放了,马加爵在他挥起锤头杀人的一刻,己经死去了。

如果仅仅是做好善后工作,而不反思事件,不找到根源并除去毒根,所有人的死就没有丝毫的价值。这个案子里面有若干个如果,但悲剧发生了,而且成为现实,带来的痛苦不是简单死刑判决,也不是金钱或是物质可以弥补的。如果这个社会还在逃脱责任,我认为这个社会是狡猾和不公义的。我去过一些贫穷的乡村,我也听说过一些令人震惊的赤贫。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社会也不健全,是低能的。

这个时代,科学技术比任何一个时代都发达都先进;这个时代,资本价值论如此的畅销,婚姻也可以列入成本核算;这个时代,对金钱的追逐使我们远离神圣,远离生命意义。我们就在这个时代,我们的心灵在守望最后的温暖,渴望透亮的纯真,渴望那些动人魂魄的瞬间美丽和画面,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精神的家园?是什么让我们疏远了人群?是什么让城市变成了欲望的钢铁丛林?是什么让我们变得敏感、寂寞、孤独,我们到哪里能找到失去的乐园,找到永恒的情感?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重要的事情”,但我们忘记了关怀,忘记了施与,忘记了怜悯和感恩,我们就永远成为了一座座遥望的孤岛。如果我们渴望知识,我们可以探求;如果我们渴望被爱,我们得先学会怎样去爱;如果我们渴望在空虚混乱的被捆绑的世界,等待一丝的温暖,我们为什么不能成为一个小小的发光体,温暖茫茫夜色中,匆匆赶路的路人的眼睛呢?

泰戈尔写过这样的话:
    “这是你的板凳,你在最贫贱最失所的人群中歇足。我想向你鞠躬,我的敬礼不能达到你歇足地方的深处——那最贫贱最失所的人群中。你穿着破蔽的衣服,在最贫贱最失所的人群中行走,骄傲,永远不能走近这个地方。你和那最贫贱最失所的人们当中没有朋友的人做伴,我的心永远找不到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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