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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学校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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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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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教育部要求增加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的数量,各地反映强烈,对如何做好校园规划,希望大家踊跃发言!

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1990年以来,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开展了省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先后评估认定了1000多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十多年来,这些学校在改革创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骨干示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但近年来,为适应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有300多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改办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同时,由于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迅速提高,希望通过评估进入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队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加强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入手,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骨干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使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司决定在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促进骨干示范性学校建设;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学校和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建设一批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学条件好,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在当地乃至全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而带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通过努力,力争2005年在全国建成2000所左右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初步形成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格局。     二、工作原则     1.既要注重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更要注重质量和效益,突出改革创新和骨干示范作用。     2.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同时,注意分类指导。适当考虑重点学校在不同地区、行业(专业)的合理布局;适当考虑学校所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给学校带来的特殊情况;对艺术、体育类学校要考虑其行业部门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     3.近期拟提高办学层次或改变办学类型的学校,原则上不应作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和审批,要保持重点学校的相对稳定。     三、调整认定的依据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在原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条件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出现的新情况,将两个条件调整为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统一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调整认定的范围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为省(部)级重点、具有独立建制的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是否参与调整认定,由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 1999年以来经教育部组织评估,根据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条件和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条件审批为原国家级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参加此次调整认定工作。     2002年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并予以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进行建设,并应参加此次调整认定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期内成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2年内不能成为国家级重点的学校,国家财政将不再予以支持。     五、工作程序、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1.有关学校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安排进行自评。原国家级重点学校填写“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评表”,新申报的学校填写“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两种表另行印发),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报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原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此次调整认定的条件进行复核,提出“建议重新认定公布”、“暂缓审定”、“建议撤销”(包括因改办高等职业教育而撤销中等职业学校建制的学校)等三类意见和学校名单。     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新申报学校(包括部门属学校)的复评遴选工作,确定新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名单,并提出推荐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3年11月30日前,将原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意见、新申报的备选学校的推荐意见及相关学校名单、学校“自评表”或“申报表”报我司(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报盘)。2003年年底前调整认定工作进行不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于2004年6月底前将有关材料再行上报我司。复评工作中应注意听取有关行业部门、企业以及专家的意见。     3.我司将组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备选学校进行审议,并从2004年初开始,分批公布调整认定后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力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中应注意发挥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6096951   联系人:黄辉、陈光     附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ОО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     一、省(部)级重点以上学校     二、办学方向明确,质量效益好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主动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就业需求为导向设置和调整专业,培养目标定位适当。     2.办学规模大。在搞好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强职业培训,初步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2000人以上,年培训人数达1000人以上。     3.毕(结)业生质量好。就业率达90%以上,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80%以上,能够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岗位变化的要求,成才典型多,受用人单位欢迎。     4.骨干示范作用好。办学特色鲜明、质量和效益高,具有起骨干示范性作用的专业,注重改革创新,注重总结和提供学校在办学、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创造和积累的经验,对同类学校有借鉴和示范作用,推动了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学校有良好的声誉,社会形象好。     三、基本办学条件良好     1.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城市学校一般不少于4.0万平方米,农村学校一般不少于6.7万平方米。     2.校园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等非教学用房),城市学校一般不少于3.0万平方米,农村学校一般不少于2.5万平方米。     3.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专任教师8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85%以上,高级职务教师占20%以上,“双师型”教师和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4.有满足各专业实验、实训需要的教学设备、场地;实验自开率、实习开出率达95%以上;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5.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建有校园网,有能满足办学需要广泛获取和处理信息资源的软硬件设施,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图书馆藏书6万册以上(含电子图书)。     6.有较完善的体育、卫生设施与设备。体育场环行跑道,城市学校一般不少于200米,农村学校一般不少于400米。     7.受到当地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好;能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学校有稳定经费来源,满足办学需要。     四、管理规范,注重改革创新     1.重视办学模式创新。办学形式长短结合、灵活多样;通过学校董事会、办学指导委员会等形式,建立了学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联系的办学机制,实行产教结合;建立了学校与劳动力市场密切联系的机制;积极开展与国(境)内、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已开始实施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     2.重视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素质高、观念新、有开拓创新精神;干部队伍作风好;坚持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了专业课教师定期参加生产实践的制度,开展有学校特色的校本培训,使教师素质得到持续提升。     3.重视德育工作创新。德育课改革力度大,教学质量高;坚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4.重视教学改革和创新。认真搞好专业建设,经常进行调研,适时开发新专业,不断改造老专业,建有具有特色的、水平较高的骨干示范性专业;坚持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不断开发新课程,及时在课程中加入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内容,编选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本教材;教材管理规范、严格;促进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加强计算机辅助教学,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探索教与学的质量考核方法改革,采用体现职业教育要求的多种考核方法。     5.重视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学校及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健全并认真执行;积极进行人事制度、内部管理体制、后勤社会化等改革,形成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管理手段现代化;教学管理规范、严格并有所创新;注重教科研工作,设立或承担并完成了一定数量的各级课题;有切实有效的教学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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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13: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又有新的一轮校园圈地运动开始了.
接着就是规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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