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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到底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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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0: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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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作为曾经在Bentley一起工作的同事,今天给大家发邮件是想和大家道别:我已经“被离开”工作了11年零2个半月的Bentley公司,开始个人新的职业旅程。

在此之前,各位同事可能从不同的渠道得到一些关于我个人和Bentley之间恩恩怨怨的消息,趁今天和大家道别的机会,把之前1年多发生的事情做个总结,让各位同事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我坚信大家听到的一定不是这个版本,心中有鬼另有企图的人总是靠两头骗的方法而达到他们的目的;另外也希望通过我个人的事情给未来可能遇到同样“被离开”的同事一个参考。

事情的起因可能大家已经知道。

我与Bentley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2月28日到期,此前我已经和Bentley签署了多次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我正在休病假,Bentley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期间我的手机是开机的,公司邮箱是开通的),擅自将我退回FESCO,FESCO接受了退还,但并没有通知我发生的一切(我有理由相信这是Bentley与FESCO之间达成的某种默契!)。

2013年3月4日,当我结束病假回到Bentley上班时,Bentley HR告诉我“被退回FESCO”的事情,并明确告知我不能再进入Bentley公司!甚至威胁说如果不服可以去起诉Bentley,Bentley奉陪,如果我赢得了官司,劳动局说赔我多少,Bentley就赔多少!

估计Bentley公司认为我一个弱小女子,吓唬吓唬威胁威胁,我就会老老实实任由他们摆布吧!

但他们想错了!!我于2013年3月份将Bentley公司起诉到劳动局仲裁法庭。

2013年5月公开开庭。仲裁结果是:Bentley公司违法解除和我个人的劳动关系,判Bentley公司双倍向我赔偿违约金。据此第一轮劳动仲裁结束,以我胜利告终!

在收到劳动局仲裁的判决书后,Bentley公司上诉到朝阳法院,不服从判决。

2013年底,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多次法庭公开辩论上,Bentley公司的法律团队提出了各种无理无据的条件,甚至在法庭上公开威胁利诱我个人,充分暴露了他们不专业不道德的一面(比如:威胁我赶紧和解好找工作、说他们也付出了很多精力如聘用律师跟我讨价还价等……)。我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据理力争,经历三个多月几次公开庭审后,Bentley公司开始寻求庭外和解,以免再次重蹈败诉的覆辙!在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我接受了他们的庭外和解条件。

据此,我实际上得到了比双倍赔偿还要多很多的赔偿金,Bentley公司也得到了他们害怕出现的违法解约的局面。

经过此次事件,验证了毛主席“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精辟名言!只要不放弃,个人的合法利益是会得到保护的。此时此刻,不由得让我想起了美国律师协会的一句格言:法庭相见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得官司,而是为了法庭外的和解!共赢有理!!共赢万岁!!!

2014年3月20日我与Bentley公司及FESCO解除劳动关系,这是我在Bentley公司的last day!在这个“被离开”的时刻,恭祝各位同事万事如意、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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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2:0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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