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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伸缩(沉降)缝算不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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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0: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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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缩(沉降)缝算不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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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0: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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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0: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伸缩缝的总面积有产生该缝的楼房各户数进行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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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8 10: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算?请说说原因。
附: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7.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其他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关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计算细则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餐厅、前室、壁柜等
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墻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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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8 10: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伸缩缝(沉降缝)只有在缝宽度大于1.5米(轴线距离)时才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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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8-10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算还是不算?谁有这方面的依据。请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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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0 21: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计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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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0 22: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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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23: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算设计费时是一定要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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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5 11: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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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6 17: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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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8 14: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和缝宽有关
有最新的面积计算标准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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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8 22: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2]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二、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三、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斜面结构屋顶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规则围护物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变形缝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六)非垂直墙体

  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七)楼梯下方空间

  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八)公共通道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四、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五、本通知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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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9 22: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肯定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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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0 23: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设部文件建标[1995]736号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1.1条 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 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
      及 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
      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
      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1.0.4条 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
      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 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
      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 2.1.1条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
       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
       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
       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1.2条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
        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2.1.3条 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2.1.4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
       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所围水平面积算。
    第2.1.5条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
       用时,其层高超过2.Z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2.1.6条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
       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2.1.7条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建筑面积。
    第2.1.8条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
       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2.1.9条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
       建筑面积。
    第2.1.10条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1条 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
     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2条 屋面上都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简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3条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
       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4条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
        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
        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5条 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第2.1.16条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 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
        层计算建筑用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第二节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第2.2.1条 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
        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第2.2.2条 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第2.2.3条 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
        空层。
    第2.2.4条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
        水箱、花架、凉棚等。
    第2.2.5条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
        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第2.2.6条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第2.2.7条 建筑物内宽度大于 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第三节 其 他
    第2.3.1条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二节规定计算。
    第2.3.2条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
       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和缝宽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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