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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可否讨论一下“商场的疏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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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5 2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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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店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 48-88 规定

第4.1.4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请教大家一下:“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如何理解??

如为商住楼,住宅的出入口应独立设置,那是无可异议的,即如为三层商场上为住宅,那商场的出入口同住宅肯定要分开,


现在我遇到的问提是:一~三层商场,四层为餐厅,五层办公,六层住宅,建筑高度低于24M,那到底要多少个疏散出口???,住宅为两个一梯两户,即两个疏散楼梯,剩余五层到底要几个??本工程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


望各位指点一下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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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6 03: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指点不敢,不过觉得办公与餐厅最好能分开,如果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就合并到一块儿

晕先,这什么楼啊?就这点高度功能这样复杂,住宅部分不是给办公的就是给商场的?

建筑面积有多少呢?要是大的话出入口多点也还正常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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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6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学习:
    我认为首先应该是你的建筑面积有多少,分多少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一个疏散出口。

    其次,1~3层的商场应该可以与餐厅理解成同一种性质的功能分割,可以共同考虑疏散通道(员工楼梯、货运电梯);办公与住宅如果面积不大就不用单独设置了,如果面积较大则可共同考虑另设疏散通道!

    就个人观点不赞成把餐厅设在四层,因为厨房的运输、给排水问题很难解决,如果还提供中央空调的话对层高也有很大的影响,势必会提高造价,而且对二次装修造成难度!请全面考虑!
个人意见,欢迎讨论!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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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6-6 22: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土豆丝 发布
[B]共同学习:
    我认为首先应该是你的建筑面积有多少,分多少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一个疏散出口。

    其次,1~3层的商场应该可以与餐厅理解成同一种性质的功能分割,可以共同考虑疏散通道(员工楼?.. [/B]



不好意思,本工程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小东西,看您是如何解决疏散问题D

请注意:“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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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12: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此条例就我看来,安全出口所指的是对外出口不是垂直疏散通道,其他建筑功能均可以与其共同使用垂直疏散通道(只要能满足防火分区要求,功能使用要求)。  

此时的“隔开”并非是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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