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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深圳一注2月6号开始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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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4 17: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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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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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人考函[2005]2号
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14日至17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2月6日至2005年3月3日17时前。
(二)“专业资格审查”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17时前。
(三)“专业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振华路建艺大厦305室(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
(五)“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3776655。
(六)报考条件见附件2、3
(七)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级


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5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6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7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5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考试科目在总的考试时间里的顺序与往年相比有变化。


说明:根据已修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从2003年起,对考试科目调整如下:


1、原科目“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知识题)”现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个科目。原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46—90题;原第二科目“场地设计(知识题)”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1—45题;未通过的“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知识题)”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第1—90题。


2、原科目“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拆分成“建筑方案设计”与“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凡未报考或未通过原科目“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的考生,都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与“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成绩滚动期限的计算,以1999年开始参加考试为例,其1999年考试科目合格的成绩截止2004年考试结束日前有效(2002年度末举行考试);这部分考生在2004年考试日结束后,仍有部分科目未合格,在2005年需继续参加考试的,则应在2005年报名参加经考试未合格科目和1999年考试合格但有效期已过科目的考试。


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知识题》每科70元,《作图题》每科130元。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凡报考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把关,对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


(五)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下一年报名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资格证书依据。


(六)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七)经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经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地点及发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以上信息同时在以下2个网站发布:


深圳市人事局       http://www.opic.gov.cn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http://www.testcenter.gov.cn





附件1: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附件2: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3: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件4: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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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5 11: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复习

有没有留守深圳的新年一起复习,我还差方案设计作图和场地作图,大家在一起模拟考试肯定会收获倍增,三个月后的考场不再受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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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5 11: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比你多一门技术图,但不在深圳,不知道广东今年有没有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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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5 20: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什么都是网上报名,职称外语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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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6 12: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报名后,“报名确认”时需不需要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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