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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建注发〔2006〕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9号),现将我省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5月15日上午9时起,至6月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或 ... 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6年6月2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5月29日至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本人或单位派人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6月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将本文件的附件六、附件七及时印发给考生。
(三)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月23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9月24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下)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擦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它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 ... 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有关收费标准,基础考试每人140元;专业考试每人560元。各市报名点按每人留20元作为报名组织费用,其它上交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140元,各市报名点按120元上交。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每人260元,各市报名点按240元上交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
(三)报考材料及报送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整理报考材料,将报考材料、数据库及汇总表一并于2006年6月2日前送达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邮政编码510060,网址:http://www.gdzczx.com;邮箱 ... 意、陈庆芳。
附件一、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1、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附件二、注册工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附件三、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1、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2、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四、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附件五、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六、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统计表(略)
附件七、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八、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2、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3、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报考条件1
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
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5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5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4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5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5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4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4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
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2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2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1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0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1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0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1999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1998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一九九七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本
专
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04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03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02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00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1999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02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00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1999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1997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6年
不 具 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四、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首次报名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续考人员只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和提交前一年考试的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一 报考条件2
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基础考试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专业工作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2005年
大学专科
1年
2004年
相近
专业
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2005年
大学专科
1年
2004年
其它工科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1年
2004年
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专业考试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专业工作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专业工作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
博士学位
2年
2004年
6年
1991年
硕士学位
3年
2003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4年
2002年
7年
1991年
大学本科
5年
2001年
8年
1989年
大学专科
6年
2000年
9年
1987年
中专
10年
1977年
相
近
专
业
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
博士学位
3年
2003年
7年
1991年
硕士学位
4年
2002年
1991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5年
2001年
8年
1991年
大学本科
6年
2000年
9年
1989年
大学专科
7年
1999年
10年
1987年
中专
10年
1972年
其他工科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
8年
1998年
12年
1985年
大学专科及以上
9年
1982年
注:1、“专业工作”指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
2、“Ⅰ类人员”指已通过基础考试人员,“Ⅱ类人员”指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人员。
3、以上专业名称为“新专业名称”,与“旧专业名称”对照见附件二。
三、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首次报名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续考人员只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和提交前一年考试的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二
注册工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专业划分
新 专 业 名 称
旧 专 业 名 称
本专业
1、勘查技术与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土结构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与海洋工程
相近专业
1、地质勘探
2、环境工程
3、工程力学
煤田地质勘查
地质矿产勘察
采矿工程
探矿工程
矿井建设
钻井工程
地球化学与勘查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矿场地球物理
石油地质勘察
环境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
工程力学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四
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1、一级
01
基础
1
基础考试(上)
2
基础考试(下)
02
专业
3
专业考试(上)
4
专业考试(下)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2、二级
01
专业
1
专业考试(上)
2
专业考试(下)
类 别
级别代码
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
名称
科目代码及名称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基础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 专业
01. 专业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科目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五 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
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5月15日上午9:00至6月2日下午17:00时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6年5月29日至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6年6月2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报考情况汇总表
2006年8月13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6年9月5日开始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6年9月23、24日
考试
2006年 10月底前
各地报送考场和成绩信息
2006年12月底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七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4.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5.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6.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擦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7.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过程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8.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附件八 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1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附件八 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2
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八 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3
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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