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70|回复: 0

[讨论]:冤魂咋现——之车祸带给我们的思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2 21: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传统的迷信说法,人死了只有等过了“五七”才会真正明白自己已死。当亲人们再次沉浸在悲痛中时,一些迷离的幻象片段也往往会随之发生。死者惊现,向亲人诉冤,遗照流泪等类似的一些怪异现象的相继出现,使得亲人们对于死者的死更是感到质疑,更何况死者死于一场始料不及的车祸中?

    时间回溯,让车祸经过再次重现一下。2006年5月的一个晚上,近21:45,劳累了一天的本市**镇***农村妇女虞某在本村中小店购得一条“石林”香烟打算明天给浇筑地面的工人的回家途中,经过公路边在预穿行公路时,被一辆车速极快的“尼桑”轿车(驾驶员为新手)侧面撞击带动数米远后未得到及时抢救失血过多而死。这里,值得一提的有几处很大的疑点:一,车祸后看到两处虞某流血的地方,我们先称之为第一流血点和第二流血点,两流血点间隔3米左右,且第一流血点完全在公路的白线内,第二流血点也同在白线附近,(白线之内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公路内侧的人行道),有两处流血点,那就说明虞某有被两次撞击,如果我们说第一次撞到虞某可能是因为驾驶员没注意,夜间视线差(可能够照的如同白昼般的路灯下怎么会看不到路边有人呢?只有一个原因,驾驶员醉酒驾驶。事后虽然被验证否认,但也不排除贿赂舞弊的情况。),那又怎么来解释第二次明确前提下的撞击呢?只有一个原因,驾驶员在第一次撞击后立刻作出继续第二次撞击的举动(害怕被撞对象半死不活好过死去嘛),第一次撞击是无意识,是车祸的发生,那第二次撞击就是完全在清醒的状态下有意识有目的的撞击,是蓄意谋杀。二,驾驶员在看到撞击了人后并没有作出及时的抢救(止血、打120),这是否也印证了前面出于本能的有目的的撞击?也就根本说不上有什么人道主义,道德观念。事后,驾驶员还一再辩称自己因为当时“害怕”而犯迷糊,没能对虞某做出正确的行动。那完全是在胡诌乱谈,犯迷糊了会只打110而不打120?犯迷糊了还会清醒的让自己先离开车祸现场?犯迷糊了又怎会及时的打电话向自己的儿子求救?三,交警的不负责任的判罚。交警判定,虞某由于是未走人行道,私穿公路,应承担一定的交通责任。私穿公路?真的如同随口说出一样,明摆着的血迹却视而不见,完全可以肯定,虞某当时只是站在公路边观察有无车辆行过,而在突如其来中被一辆违规驶入人行道内的轿车撞击致伤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至于第二处血迹为什么会不在白线内,那是因为事发地点刚好处于转弯处,虞某在被带动的前提下随轿车一起偏出坠地。很明显的,应该是驾驶员违规驾车所致,怎么会是虞某应负的责任呢?

    冤魂咋现当然是由于亲人思念过深所致产生的,然车祸却给我们留下了沉重得深思:1.驾驶员在接受培训的过程中,是否单纯的对其技能的培训,而忽略了更应该对其重要而言的道德观念的深入培训?2.执法部门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严肃地面对法律,而做到不徇私枉法?3.对农村的人来说,也是否应该明确一些基本的交通法规,认识横穿公路的危害性。


根据真实材料写的,目的是想大家看后能帮我商讨一下怎样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惩治驾驶员的犯罪行为.非常恳切希望大家能帮忙,谢谢!
论坛插件加载方法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果你在论坛求助问题,并且已经从坛友或者管理的回复中解决了问题,请把帖子标题加上【已解决】;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一个好办法就是给对方加【D豆】,加分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申请友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辽公网安备|晓东CAD家园 ( 辽ICP备15016793号 )

GMT+8, 2024-5-21 07:51 , Processed in 0.344215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