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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07我之实务答案,心里没底(不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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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07: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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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体系规划(题目太大,题型实际中不多见,印象也不深,答题主要点如下)
区域协调发展。C区定位工业型,与A市在城镇群内滨海旅游城市性质不符;C市布置大型电厂会影响到海域动物保护区和红树林保护区。
城镇及产业布局。C市布置电厂不宜;B1定位工业型城镇会破坏到海域;B2定位商贸城市与良好的交通条件不符;B3设置加工制造基地会影响到河流;C区电厂规模过大;C区电厂距A市距离较远。
交通条件:L1穿越山体,不宜;L2穿越河流和保护区,不宜;L3道路等级过低;A市和C区没有疏港大道,且A市与机场联系不方便。

*-*9 规划设计网友及60分万岁补充:1、机场位置不宜,净空穿越山体和铁路。
2、B1西侧码头因水深较浅搬迁。
3、沿每快速路宜为生活性干道。


修改意见:1、将C市定位为依托城镇群资源优势和A市影响,发展滨海旅游业(和海景观赏,这是后来联想到保护区想到的,题上没答);
2、B1定位为滨海旅游城市,B2定位为海陆联运和交通枢纽,B3取消不设置重要职能。
3、L1取消,L2宜串联B1、A市、C区即可,不必穿河过湾,提高L3道路等级。
4、规划建设A市和C区的疏港大道,且考虑A市与机场联系。

该题确实心里没底,没有一点把握。

二、道路交通规划
1、主干路道路网密度过小;
2、C桥选址不合理;
3、北组团快速路线型没有顺应河流;
4、南北组团桥梁联系较少;
5、北组团支路跨越河流较多;
6、宜采用南组团路联系东西向交通;
7、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宜采用立体交叉。
还有一条想不起来了。
考后补充:
主干道道路交叉口过多。
*-*9 网友唐朝:补充
1.东西向主干道偏少
2.次干道路网密度过大
3.道路网丁字路口过多,道路不顺畅

三、选择路网和居住区(从土地利用、地形条件、居住环境、建设条件方面分析)
宜选用改建北路和打通南路道路方案和居3方案。具体理由如下:
1、宜选用改建北路和打通南路,有利于加强中心城区与工业区的联系和城市对外交通;
2、居2小区静风频率高,对外交通穿越山体,工程造价高。
3、居1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距离在建工业区较远(不符合总规要求,这是后来想到的)。
4、选用居3对现状坡稍加改造后有以下好处:1)利用地形结合住区东侧珠湖,有利于居住环境。2)居3位于城市主导风向,有利于改善城市小气候;3)东侧山体自然将工业区和铁路对住区的影响隔离。4)方便较好的与工业区联系和对外交通。



四、居住区规划优缺点。
优点:
1、小区总体布局规整,组团划分合理,道路系统清晰,小区绿地系统充分,具备宜居性和小区均好性。
2、小区住宅布置基本合理;
3、道路系统主次分明,划分合理,通而不畅的设计有利于小区环境。
4、小区具有中心绿地,并且每个组团都有小绿地的设计体现了好的特点。
5、配套公建设施齐全;
6、每个组团都有停车场便于管理和小区环境。
*-*9 网友60分万岁补充:小区绿地系统较好的体现了点、线、面结合的优点,营造了良好地景观环境。

*-*9 网友补充:北侧工业用防护林隔开,有利于小区环境。
不足之处:
1、小区住宅面积不符合国家关于户型比的要求。
2、幼儿园活动场地不足,且受到南侧高层日照影响;
3、将高层集中布置在小区集中绿地内,不好。
4、部分东西向住宅不好。
还有大概3条想不起来了。

*-*9 网友补充:小区有出入口直接开向小学活动场地,不好。


五、补充规划设计条件。
1、补充绿地率要求;
2、补充市政设施要求;
3、补充公共配套要求;
4、补充对省级保护区的要求;
5、补充对东南侧城市公园的景观要求;
6、补充分建筑性质的规模要求;
7、补充沿城市次干道街景设计要求。
8、补充与城市道路的衔接要求。



六、审核方案调整题。
1、密度突破了原审批要求;
2、建筑限高突破了原审批要求;
3、北侧间距突破了原审批要求。
4、绿地突破了原审批要求;
5、地下车场出入口压占地铁出入口建设突破了原审批要求。
规划局审批的主要原因是:
1、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附规划指标和审定的方案图,不得改变。
2、建设单位未经申请批准,不按规划指标设计方案图。

七、建法建设查处。

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区规划局无权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任何领导的意见不能代表城市规划,做为审批依据;
3、房地局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无效,不能做为审批时的土地权属证件。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查处:

确认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1、对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
2、对高层地下建筑拆除,没收两幢住宅楼;
3、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并处罚款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4、对区建设局进行通报批评。
*-*9 网友60分万岁补充:撤销区规划局核发的工程证,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由市规划局补办一书两证并处罚款。
没收两幢住宅楼太狠了,我倒觉得按规划法要求,该拆就拆,该罚就罚,该没收就没收,是为了维护规划法的严肃性。如果一发生违法建设,罚点款就补办手续,只会助长违法建设的嚣张气焰。记得复习的时候看到过一道题,也是说违法处理的,且认罚态度较好,申请从轻处罚,题上仍然坚持或拆或收。

各位网友,如果有觉得可以补充的,请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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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09: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SF^_^......感觉大致答案还是正确的...和我的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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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2: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室肯定要拆的
没收两幢住宅楼;太狠了吧。。

这个是符合规划的,我是选罚款并补办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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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5: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肯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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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7: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题补充一下我的答案,大家看看对不对
1.东西向主干道偏少
2.次干道路网密度过大
3.道路网丁字路口过多,道路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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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9: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题,第二题好多考点没答上,搂主肯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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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还有许多点没答上,但搂主肯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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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9: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我真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所以发来让坛友们看看,评评.对一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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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3 19: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我真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所以发来让坛友们看看,评评.对一对题

一题:
"规划设计"网友提到:应该提出机场和码头搬迁。因为机场的距离超过城市20KM,我量过,大概距A市30KM,我记得规范上讲就是20-30KM 为宜,所以没答。
码头搬迁。我想应该是B1西侧那个码头,水深较浅,(这点应该再细心点就答上)
沿海不需高快速路。我想不到原因,当时考虑到了,觉得应该既然是交通性干道,就不考虑景观了。

还有,最后7题,我想应该还有:
没有取得选址、用地就核发工程证,是违反审批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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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5: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1、最后一题; 违规审批的要进行国家赔偿。“2、对高层地下建筑拆除,没收两幢住宅楼;”,这也太那个了。我认为,如符合城市规划,罚款后,补办一切规划手续。对已经打了地基的办公楼,上一级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区规划局的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补办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居住小区一题:西面出日口直冲向小学操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优点:绿地点、线、面相相结合。这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得原话。
3、第一题:机场设置不合理,机场距离铁路和高速公路太紧,机场净空区穿越山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4、你说的那个:快速路和主干路甬立体交叉,是对的。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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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09: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肯定过了。
对了你的,我肯定过不了了。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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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0: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第一、二题好多论点没答出来,算是完了,楼主这次肯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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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6: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题:还要说规划局没有审批的原因吗?我怎么没见着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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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17: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有哪道题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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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9: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选择居123这题是第三题是第二题.我搞不清了.我记得是第二题吧.否则答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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