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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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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6 20: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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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四年)
四、本定额是本省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五、本定额不适用于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六、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除定额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因操作方法不同而任意调整定额。
七、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定额中均已考虑。
八、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凡属地区统一的定额,由当地市(地)定额站编制地区补充定额,报省建筑定额站批准执行;对一次性使用的临时定额,由预(决)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决)算审查时审定,报当地建筑定额站备案;在一般建筑工程中的仿古建筑项目,可套用本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
九、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效:上册是以1985年全国统一劳动定额和1987年本省补充的劳动定额为基础编制的,并考虑了必须增加的直接用工幅度差;下册是按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口径编制的。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定额用工已包括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其他直接生产用工。
3、如用人工代替机械操作时,以机械费抵补人工费,定额基价不变。
4、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全册平均统一按16.5元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十、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是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一九九四年)》为基础编制的,全省统一执行。
2、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是按合格品考虑的。材料名称、规格及预算单价详见附录(四)。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场外运输损耗和仓库保管损耗,均已包括在材料预算价格内,不令计算。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除定额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和建筑物檐高在20米以内的垂直运输。
5、本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砼及砂浆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预算单价内。用于砼中的碎石,材料预算单价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
6、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是按统货生石灰750千克编制的,全省统一执行。
7、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8、本定额所列二次分析材料,是指砂浆、砼及地、胎膜等半成品的主要材料分析用量(含定额单列的同类材料用量),其费用已包括在基价内。
9、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套用定额时均不调整。
十一、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和规定
1、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1985年《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修订的补充定额编制的,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增加了其他直接生产用机械幅度差。
2、 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在执行中除定额另有规定或设计有特殊要求者外,不得因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而任意调整。
3、 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是按1994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本省补充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全省统一执行,但燃料动力费的价差,可按本说明第三条规定调整。
4、 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是按檐高20米以内采用卷杨机带金属架编制的,凡采用塔吊垂直运输时,应按以下规定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
檐高在20米以内的建筑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4.0元;
檐高在20米以上有建筑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14.5元。其超高部分增加费,另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上列塔吊垂直运输增加费,未含塔吊行走的轨道铺、拆费及塔吊场外运输费和安装拆卸费,应另列项目计算。
5、 本定额中次要的零星机械未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套用定额时不作调整。
十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建筑物檐高在20米以上,其超高部份按下表计算超高增加费。
每100平方米超高部份建筑面积增加费                      单位:元
项目 建 筑 物 檐 高 (米)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合计 4383 5548 6516 8039 8870
垂直运输增加费 1229 1747 1826 2456 2597
脚手架增加费 1667 2017 2624 3012 3403
其他增加费 1487 1784 2066 2517 2870                            单位:元
项目 建 筑 物 檐 高  (米)
20~80 20~90 20~100 20~110 20~120
合计 10102 11482 12603 13786 14879
垂直运输增加费 2814 3516 3943 4446 4859
脚手架增加费 4126 4515 4907 5297 5690
其他增加费 3162 3451 3753 4043 4330
1、同一建筑物超高高度不同时,应分别套用定额。如部份未达到超高高度时,此部份不应计算超高增加费。
2、超高建筑物面积的计算
单层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时,按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是以某层的上一层楼面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上一层楼面的设计高度)超过20米时,则从该层起计算超高部分建筑面积。
3、脚手架垂直面的维护设施已包括在超高增加费内,不另计算。
4、垂直运输增加费中的机械,有多种机械组合取定,施工时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均不调整。
6、二次装饰工程的超高增加费,另行计算。
十三、建筑材料的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的工料增加费,均已列入费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四、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间等的高度(但可计算超高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地(楼)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五、定额中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筑定额站负责解释及管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物面积,当高跨为边夸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角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角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里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棚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2、 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池、贮仓、圆庫、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 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 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三、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补充规定
一、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利用屋盖空间的上人搁楼,室内最高点(有天棚的算至天棚底,无天棚的算至檩条底)高于2.2米的,按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2利用平屋面楼梯顶层空间的亭子间,按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3单元住宅,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单坡楼梯安全出入口,按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的四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4商店室外橱窗,按其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敞开式的楼梯挑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厂房室外操作平台、上料平台,设有围护墙者,按其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设在工业厂房与附属用房之间的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及管道井等,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时,以建筑物轴线为分界线,设在厂房一侧的按厂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设在附属用房一侧的按附属用房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牲畜房(如警犬房、猪舍)自行车棚的单层房屋,沿高低于2.2米的,按其外围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9多层住宅的底层为自行车室时,层高低于2.2米的,按其外围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10上有挑廊、挑阳台的底层走廊、平台、按挑廓、挑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外墙外侧的附墙烟囱、垃圾道。
2底层走廊、平台标高相当于设计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0厘米)的。
3室外金属消防梯或钢砼悬臂一字形平板式踏步挑楼梯。
4穿过沿街建筑物,过街楼下,属市政建设的公共通道。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册(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以建筑结构为主,并包本括耐酸、保温、构筑物、附属工程等十二章。
二、 本定额所列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均为使用一次的摊销量。
三、 模脚手架等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转移的场外运输费、钢模板的回庫维修费及预应力成型粗钢筋的场外运输费均已列入相应定额、不叧计算。
四、 砼的说明及规定
1、 定额中砼的强度等级和石子最大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其中砼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石子最大粒径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2、 本定额中砼的配合比单价系按中、细砂各50‰综合考虑的,石子是按碎石砼编制的,除宁波、温州、舟山三市应按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另加2.5‰,全省统一执行;使用卵石者,砼的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时,按相应碎石砼配合比定额的水泥用量乘系数0.975,其余不变。
3、 砼构件中掺合早强剂,定额均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4、砼构件如采用蒸汽养时,加工厂预制者,按实际蒸养构件数量,每立方米41元计算(其中煤90千克),现场蒸养费按实计算。
5、砼及钢筋砼预制构件工程量计算,应按施工图构件净用量加下表损耗计算:
砼及钢筋砼预制构件损耗率表
构 件 名 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率(‰) 安装、打桩损耗率(‰) 总损耗率(‰)
除预制桩外各类预制构件 0.2 0.8 0.5 1.5
预 制 钢 筋 砼 桩 0.1 0.4 1.5 2.0
计算公式如下:
砼及钢筋砼预制构件工程量=施工图净用量×(1+总损耗率)
五、 筋、铁件计算规则及说明
1、 本定额钢筋砼构件中的钢筋和预埋件,在编制预决算或标底时,应以单位工程施工图的理论重量与定额含量作比较,其量差按以下规定调整:
施工图用量应按施工图净用量(包括钢筋接头)加定额规定的损耗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钢筋(铁件)调整量×(1+损耗率)-定额用量(损耗率见附录三)
计算钢筋量差时,钢筋延伸率不扣,冷拉加工费不加
现捣钢筋砼构件定额未考虑预埋铁件,如设计需用时,套用铁件增减定额。
模板定额中的铁件(指配合模板用的扁铁、铁卡子、钢管等的摊销量)不作调整。
2、施工图净用量计算规定:
(1)套用标准图集的构件,按标准图钢筋(铁件)用量计算;
(2)按施工图计算时,钢筋长度应扣保护层每边各25毫米,圆钢弯钩每只各加6.25d(d为钢筋直径,下同);
(3)钢筋搭接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施工图未注明的搭接,除大口径钻孔灌注桩的钢筋笼搭接长度按10d计算外,其余钢筋搭接长度均按35d计算。
单根钢筋的连续长度,每超过8米增加一个搭接。垂直构件若有楼层者,设计无规定时,则按自然层数增加搭接;
(4)箍筋长度,一般的双肢箍筋长度按构件断面周长计算,弯钩不加;在同一断面上由二个双肢箍筋组成的四肢箍筋长度,按构件断面的4H加2.7B
计算,弯钩不加(H为构件高度,B为宽度);其他异型箍筋,均按设计长度加弯钩计算;
(5)元宝钢筋长度,不分起弯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0.40计算;
(6)双层钢筋的撑脚,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基础底板的钢筋撑脚按主筋规格,每平方米一只,长度为板厚乘2再加1米计算;墙、板的撑脚,按主筋规格每0.25平方米1只,长度为墙(板)的厚度乘2再加0.1米计算。
3、钢筋接头以手工绑扎、电焊及点焊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不同时,钢筋接头不扣,其他费用不加。
4、定额中除预应力粗钢筋采用低合金螺纹圆钢外,其余均为普通钢筋,包括冷拔钢丝、圆钢,其实用比例与定额取定的比例不同时,仍按定额执行。实际使用钢种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价差,用低合金螺纹圆钢代替预应力冷拔钢丝者,其价差应以低合金螺纹圆钢单减去冷拔钢丝单价;用低合金螺纹圆钢时,其价差应以低合金螺纹圆钢单价减去圆钢单价。调整钢筋价差时,应按定额取定的规格比例为准,其中冷拔钢丝的单价己包括冷拔丝加工费(每吨150元),但未包括冷拔钢丝加工损耗(3‰)
5、施工图注直径6毫米的圆钢,如实际供应(采购)的是6.5毫米时,按6.5毫米直径的圆钢理论重量计算。
6、低合金螺纹钢的理论重量差,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安拆费和塔吊的轨道铺设费,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打桩、吊装的枕木铺设(或路基箱)费己列入定额,不另计算。
七、定额内有两种带括号的情况:一是不完全基价,基价和无价材料都打括号;二是完全基价,基价不打括号,打括号的材料是用于设计不同时换算用的。
一   土石方工程
说明
1、本分部定额分人工挖土方和机械挖土方、石方。
2、同一工程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目计算。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3、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每平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立方米,石方为0.7立方米。
4、机械挖土石方,如单位工程量少于2000立方米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0。人工挖土及用人工凿眼的石方不乘系数。
5、土石方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运输)的费用(包括处置费)按各市、地区的有关规定计算。
(一)人工土方
(1)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200米以内弃土运土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地下室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土方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2)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厘米以内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厘米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3)本分部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为干土为准。如挖运湿土应按规定乘系数,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
(4)如采用井点排水(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定额。定额每套有效范围按60米、井管深度按6米计算。设备场外运输费另计。
(5)干湿土以地下静止水位为分界线。如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划分,仍以地下静止水位为准。
(6)人工挖土方遇下列因素时,按相应定额乘下表系数:
项     目 综合定额 单项定额
挖土一、二类和三类湿土(四类湿土不乘系数) 1.06 1.18
挖土深度超过4.5米每超过1米 1.05 1.15
挖桩承台土方 1.08 1.25
(二)机械土方
(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包括机械挖不到的土方(但不包括地下室底板下翻梁的土方)及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
(2)推土机、铲土机如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下表系数:
坡度(%) 10以内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 数  1.75 2.00 2.25 2.50
(3)推土机、铲运机在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厘米的挖土区施工时,推土机定额乘系数1.25,铲运机定额乘系数1.17,
(4)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工作时,定额乘系数1.25,铺设垫板用的材料、人工、辅助机械按每1000立方米增加220元计算。
(5)挖掘机挖含石子的粘质砂土按一、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松散、风化的片岩、页岩或砂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铲运机铲运堆积土或砂时,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推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推一二、类土乘系数0.87。
(6)本分部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定额乘系数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湿土排水费用另计。
(7)机械推土或铲运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积的砂砾以及层石质时,推土机套用机械明挖出碴定额,铲运机按四类土定额乘系数1.25。
(三)石方
(1)石方类别如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
  (3)爆破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紒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
  (4)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兩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的绝缘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安全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7)基坑开挖深度以5米为准,深度超过5米,定额乘系数1.09。
  (8)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20平方米时,套用沟槽底宽7米以内定额,沟槽底宽大于7米时,套用一般开挖定额。
  (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米计算。
3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厘米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4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身净长线乘0.97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份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和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5、挖地槽、坑如基础或者垫层为砼时,按垫层宽度每边各增加工作面30厘米计算;挖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1米(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扫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厘米。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厘米。
6、地槽坑全深如超过下表时,应计算放坡工程量。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米) 放坡系数(K) 说 明
一、二类土  1.2 0.5 1、 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以数量多者为放坡标准2、 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3、 如遇淤、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三类土 1.5 0.33
四类土 2.0 0.25
  7、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1)地槽:V=(B+KH+2C)HL
  (2)地坑:(方形)V=(B+KH+2C)(L+KH+2C)H+
       (圆形)V=∏H/3[(R+C)2+(R+C)(R+C+KH)+(R+C+KH)2]
  式中:V――挖土体积(立方米)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米)
     C――工作面宽度(米)
     R――坑底半径(米)
     H――槽坑深度(米)
     L――槽坑底长度(米)
     K2H3/3―地坑四角的角锥体体积(立方米)见第八页附表
  8、回填土及弃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砖、石、砼或钢筋砼构件及基础、垫层工程量。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方法与楼地面同)乘室内土填土厚度。即设计室内外高差减地坪的垫层及面层厚度之和。底层为架空层时,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主墙间的净面积乘设计规定的室内土填土厚度。
  (3)弃土工程量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减回填土工程量。
  9、桩承台基础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头外露部分体积。
  10、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湿土工程量。
11、井点排水工程量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按延长米计算。以60米为一套,不足60米按一套计算,以此类推。井点排水台班使用日历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的基础施工期另增加30日历天计算。
(二)、机械土方
1、 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再运回;或只运出填后的余土地,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
2、 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运土: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取土运输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系指挖土少于回填土)
  注: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产生的余土或取土应另行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面积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乘以系数1.1。
  4、机械上下工作面的工程量,并入挖土总工程量内计算。
  5、机械运土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铲土按铲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重心至弃土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三)石方
1、一般开挖,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槽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厚度:软石、次坚石20厘米;普坚石、特坚石15厘米。
    3.机械明挖出碴运距的计算方法与机械运土运距同。
地坑放坡时每个坑内四只角的角锥体体积表(K2H3/3)
放坡系数(K) 地  坑  深  度  (米)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0.25 0.19 0.22
0.33 0.15 0.18 0.21 0.25 0.29 0.34 0.39
0.5 0.18 0.23 0.28 0.34 0.41 0.49 0.57 0.67 0.77 0.89
(续)
放坡系数(K) 地  坑  深  度    (米)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0.25 0.25 0.29 0.33 0.37 0.41 0.46 0.51 0.56 0.62 0.68
0.33 0.44 0.5 0.57 0.64 0.71 0.8 0.89 0.98 1.08 1.19
0.5 1.01 1.15 1.3 1.46 1.64 1.83 2.03 2.25 2.48 2.73
(续)
放坡系数(K) 地  坑  深  度  (米)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0.25 0.75 0.82 0.9 0.97 1.06 1.14 1.24 1.33 1.44
0.33 1.3 1.43 1.56 1.69 1.84 1.99 2.15 2.32 2.5
0.5 2.99 3.28 3.57 3.89 4.22 4.57 4.94 5.33 5.74
注:挖土深度介于表列深度之间用插入法计算。
二 打桩工程
说 明
1、本定额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综合机械考虑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2、打预制钢筋砼方桩、板桩、锤击式灌注桩及圆木桩定额已综合了一、二级土,定额不分土壤级别,统一执行。
  3、打桩定额中已综合了人工探桩位及场地设枕木(或路基箱)的摊销费用,发生时不得另行计算。
  4、打桩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5、定额中所列的砼强度等级,如设计不同或采用卵石砼者,应作换算。
  6、打钢筋砼预制方桩定额中已综合了接桩所需的打桩机台 班,但未包括接桩本身费用,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另列项目计算。
  7、打预制钢筋砼方桩单节长度超过20米时,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2。
  8、打钢筋砼预制空心方桩,均套用打预制方桩相应定额。
  9、钻孔灌注桩定额中的砂土层成孔定额已考虑了穿越砂砾夹层及强风化岩层的因素,除设计要求进入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30MPa的中等风化或微风化的基岩时,可按入岩部分的实际深度套用岩石层成孔定额外,其余均按砂土层计算,不得套用岩石层定额。
10、泥浆池建造和拆除的费用按钻孔桩每10立方米成桩砼14.2元计算(其中:人工0.39工日、水泥4KG)。
11、钻孔桩的泥浆及废渣外运堆置费未包括在定额内,按实际运距另行计算。
12、桩孔回填(空打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填土者按土方工程松填定额计算,填碎石者按基础工程碎石垫层定额计算。
13、深层水泥搅拌桩适用于桩长16米内,桩径800毫米内,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的13%考虑的,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定额计算。
14、灌注桩的砼充盈量已包括在定额内,实际灌入量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15、打试、锚桩按相应定额成系数1.5;打加桩或补桩按相应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5;地坑或地槽中打桩、室内或支架上打桩可另行补充。
16、本定额以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时,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5。
17、打圆木桩如许表面防腐处理,套用油漆工程相应定额,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18、打圆木桩如用桩靴时,桩靴用粮按时计算,套用铁件定额。
19、每个单位工程的打桩量少于下列数量者,打桩人工及机械台班乘系数1.5。
预制钢筋砼方桩、空心桩100立方米,预制钢筋砼板桩50立方米,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100立方米,冲抓桩、深层水泥搅拌桩50立方米,钢板桩30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砼桩:
(1)打预制钢筋砼方桩、静力压桩工程量按设计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2)打预制钢筋砼空心方桩与预制方桩相同,不扣除空心部分的体积。
(3)送桩按送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计算。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设计室外地面另加50厘米。
2、钻孔灌注桩:
(1)成孔桩长是自自然地面至设计持力层的长度。成孔工程量:砂土层=桩全长-岩石层长度,岩石层以入岩实际长度计算,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成孔桩工程量按设计断面乘桩长计算。桩长=设计有效桩长+设计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时,加灌长度分别为有地下室2米;无地下室1米)
(3)泥浆及废渣体积按成桩砼工程量乘3计算。泥浆容重按1.3吨/立方米计算。
3、沉管灌注桩:
(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砼灌注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50厘米计算,如设计规定加灌长度朝过50厘米时,加灌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2)夯扩桩工程量=桩管外经径截面×(夯扩部分高度+桩长+加灌长度)式中夯扩部分高度及桩长按设计规定(不包括桩尖),加灌长度按50厘米计算,如设计规定加灌长度超过50厘米时,加灌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其复打部分工程量乘以系数0.85。
4、桩孔回填土工程量按加灌长度顶面至自然地面的长度乘以桩孔截面积计算。
5、钢筋笼的钢筋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工程量按图纸净用量加接头搭接用量计算,搭接长度安分册说明规定计算。
钢筋笼的加强箍及吊勾的重量并入钢筋笼计算。
6、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钢板桩的重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钢板桩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7、深层水泥搅拌桩工程量按桩全长乘以桩径截面面积计算。桩全长=设计桩长+50厘米(如设计超过50厘米时,加灌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8、圆木桩材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接桩)及梢径,按木材材积表计算,其预留长度的材积已考虑在定额内。送桩按大头直径的断面积乘入土深度计算。
三 基础及垫层
说明
1、 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砼、钢筋砼墙、柱以基础上表面为界。
2、舞台地龙墙套用砖基础定额。
3、基础与垫层的划分,如图纸不明确时,砼厚在15厘米以上为基础,15厘米以下为垫层;块石;砌筑者为基础,铺排者为垫层。
4、钢筋砼带形基础有梁式和无梁式的划分,如图:
5、基础梁凸出板面(上凸或下凸)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不凸出板面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满堂基础的墩柱并入满堂基础计算。单位工程内如仅楼(电)梯间、浴厕、厨房等少量满堂基础与带形基础相连时,工程量并入带形基础计算。
6、箱形基础的地板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墙板、顶板分别套用砼分部墙与平板定额;边缘加厚部分按底板计算。
7、地梁不分有、无底模均套用基础梁定额
8、折板基础定额中包括砖模及灌砂子,实际施工不同时,定额不调整。
9、框架式设备基础,其地板套用块体定额,其余柱、梁、板分别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10、钢筋砼地圈梁、防潮带套用钢筋砼分部圈梁定额
11、毛石砼中毛石投入量,系按一般情况考虑,设计不同时不作换算。
12、砖石基础有多种砂浆砌筑时,以多者为准。
13、墙基防潮按石油沥青玛蹄脂、石油沥青卷材编制的。卷材防潮定额已包括砂浆找平层。
14、钢板止水带如设计钢板厚度超过0.3厘米,宽度超过40厘米,钢板用量调整。用其他金属的止水带,止水带与电焊条应作换算,其余不变。
15、本部分除以上说明外,均与相应部分的有关规定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垫层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墙身净长线乘系数0.97计算。柱基垫层工程量按垫层面积乘厚计算。柱网结构的带基垫层按断面积乘基底净长计算,挖土加宽的工作面不得计算垫层工程量。
2、带形基础、砖基础、块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积乘长计算。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内墙:砖基础安内墙墙身净长线计算;带形基础、块石基础按内墙净长线乘0.97计算,不扣除重叠搭接部分体积。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折板基础及网柱结构的柱基按图示尺寸计算。
3、计算基础与垫层长度时,附墙垛凸出部分按附表三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计算基础高度,如底层地面为架空板时,内墙基础应扣除板厚:板厚12厘米以内扣9厘米板厚12厘米以上扣14厘米;外墙基础不扣。
4、弧形砖基础按断面积乘弧形中心线长度计算。工程量并入砖石部分,套弧形墙定额。
5、地下室顶板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6、嵌入地下室墙的柱并入地下室墙内,工程量包括突出墙面的柱,套地下室墙定额。
7、防水、防潮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8、基础与垫层工程量均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防潮层、钢筋砼、基础梁、柱、砼防潮带等所占的体积。
9、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二计算,砖柱四边大放脚体积按附表四计算。
四 砖石工程
说明
1、砖墙不分清混水和艺术形式,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同一定额。
2、定额中砖的用量时按标准规格计算的,如实际砖的规格不符标准时,定额不作调整。
3、砖、石墙身和墙基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剧院、会堂等室内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
4、本定额中砌筑砂浆与设计不同时,应作换算。
5、砖垛、钢筋砖过梁、砖、䃠附墙烟囱、通风洞及垃圾道等的工程量,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工程量内,砖过梁、砖宣支模费用已列入其他材料费内。
6、洗涤池、污水池、垃圾箱、水槽基座及花台等砌体套零星砌体定额。
7.、夹心保温墙(包括两侧)套用墙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15。保温填充料另套耐酸保温分部定额。
8定额未包括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平璇及钢筋砖过梁等砌体,发生时应另列项目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9、硅酸盐砌块、煤屑空心砖砌体定额已包括了镶砌标准砖。砼小型砌块墙定额已包括填灌细石砼。
10、砌体内钢筋按砌体钢筋加固定额,另列项目计算。
11、立门窗矿不分木框和钢筋砼框。
12、墙身防潮定额均按石油沥青玛蹄脂、石油沥青卷材编制的。卷材防潮定额已包括砂浆找平层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        单位:厘米
项目 砖规格(长×宽×厚) 墙      厚      (砖)
1/4 1/2 3/4 1 1.5 2 1.25
标准砖 24×11.5×5.3 5.3 11.5 17.8 24 36.5 49
土青砖 22×10.5×4.2 4.2 10.5 15.7 22 33.5 45
煤屑空心砖 39×19×19 19
砼小型砌块 39×19×19 19
承重多孔砖 24×11.5×9 11.5 24
大仑砖 25×7.5×5 5 7.5 25 34 31
2.墙身高度:
(1)外墙: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顶。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室内外有天棚者,算至天棚面加高10厘米。
(2).内墙:无天棚者,平屋面算至面板或楼板顶面;双面有天棚不起到顶着,按天棚面加10厘米,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
(3).框架墙高度: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4).建筑物屋、楼面为钢筋砼板时,内墙(包括3/4、1/2及1/4砖墙)应扣板厚:板厚12厘米以内每层扣9厘米,板厚12厘米以上每层扣14厘米;外墙一律不扣。
3、墙身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墙身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原弧形墙按弧形中心线长度计算。
4、计算墙身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和钢筋砼梁、柱等嵌入而平行墙身的构件所占体积;但屋架、檩条等伸入墙内的头子、钢筋砼过梁板(厚7厘米内)、砼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突出墙身的窗台、门窗套,二出沿以内的挑沿等的体积,亦不增加。突出墙身的统腰线、二出沿以上的挑沿等突出部分,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
5、砖柱:柱基和柱身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6、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7、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8、空斗墙的门窗洞口立边、墙角、砖旋、梁支座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入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
9、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1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体积,但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平方米的孔洞体积,孔洞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以及垃圾道带有垃圾门、垃圾斗、通风百叶窗、铁篦子、钢筋砼顶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10、 楼梯下砖墙的净面积,单梯每座按4.5平方米,双梯每座按8平方米计算。
11、石墙及加气砼墙按图示尺寸计算。
12、硅酸盐砌块、煤屑空心砖、砼小型砌块墙按图示尺寸计算,门窗洞口镶砌标准砖部分应合并计算。
13、夹心保温墙砌体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
14、砌体钢筋加固工程量按净用量计算。钢筋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砼及钢筋砼工程
说明
1、本定额分现捣构件、预制构件和预应力构件。
2、本定额现捣预制构件模板分别按工具式钢模板、大钢模板、定型钢模板、木模板及砖地(胎)模、砼地(胎)模综合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采用先张法有预应力构件,如在现场集中预制者,其地(胎)模定额按实调整(其中预应力折板不调整),其余用量不变。
3、现捣构件柱、墙、梁、板按层高6米以内编制的,层高超过6米时,每增加3米(包括3米以内),每10立方米构件另按下表增加恭恭敬敬工料:
项目 基价 木工 木模 钢支撑 其他材料费 回庫维修费 机械费 说明
单位 元 工日 M3 ㎏ 元 元 元
单价 16.5 907 4.62
柱墙 钢木模综合 272 8.80 0.05 9.40 7.30 3.20 30.5 工程量包括6米以下部分
木模 371 5.50 0.24 36.30 26.0
梁板 钢木模综合 420 8.80 0.07 30.10 6.20 10.20 66.5 圈、过梁不增加工料
木模 461 5.80 0.33 30.20 36.1
附注:木模的工料增加适用于圆弧形构件。
4、预应力粗钢筋按20锰硅普通低合金钢编制,后张预应力钢筋束按45锰硅矾普通低合金钢编制,实际钢种不同时,其差价应作调整。
5、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费未列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者,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138元。
6、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等定额中凡未编列起重机、垫木、成品堆放费的项目,是按现场就地预制考虑的,如实际发生构件运输时,按构件运输及安装分部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砼及钢筋砼构件工程量,除另有说明外,均按图示尺寸按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等所占体积。
二、计算砼及钢筋砼各类墙、板工程量,应扣除门窗洞口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体积,留洞所需的工料,定额已综合考虑,均不另增加。柱的断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时,板应扣除与柱重叠部分的体积(不含无梁板)。
三.现捣构件
1.柱:
(1)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或上层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3)框架柱的柱高,有楼隔层者,自柱基或楼面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4)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计算。
(5)异型柱按设计断面计算。
(6)构造柱按图示尺寸计算,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的体积(咬接部分的深度,平均每边加3厘米,统长计算)。
(7)预制钢筋砼框架柱的现捣接头(包括梁接头)按实捣体积计算,套框架柱接头定额
2.梁:
(1)梁与柱交接时,梁长按柱间净距计算,次梁与柱或柱或主梁交接时,长度按柱或主梁间净距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和捣制梁垫的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工程量为圈梁与过梁之和,套用圈梁定额。
(3)预制圈梁的现捣接头,按实捣体积计算,套基础分部二次灌浆定额。
(4)异形梁指十、T、L形梁及搁置预制楼梯踏步的现捣斜梁,但梯形及变截面矩形梁,按单梁计算。
(5)依附于柱或单独现捣的悬臂梁(包括拖梁)套单梁定额。
(6)叠合梁按设计图示二次现捣部分的体积合并计算。如在预制梁上浇捣者,应分别计算体积。
3.板:
(1)带有主梁、次梁的板为有梁板,包括肋形板、密肋板和井字形板,工程量为梁与板之和;板的次梁中距小于1米或井字形板每个井字面积在5平方米以内者,套密肋、井字形板定额。
(2)无梁板指不带梁而直接用柱支承的板,工程量为板与柱帽之和。
(3)平板指无柱、梁支承直接搁在墙上或预制梁上的板。
(4)圆弧形板套板的相应定额,另按弧形曲线长度,套用圆弧形板增加定额。
(5)凡不同类型的板交接时,无心无心均以墙中心线为分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和板垫的体积,应并入相连的板内计算。
(6)板与框架结构连接时,板按主梁和柱间的净距计算;如板内有次梁者,按有梁板计算;列次梁者,按平板计算。
(7)浴厕楼板设计有翻口者,其体积并入板内,套平板定额。
(8)现捣屋面的平挑沿、板垫和带屋面检查孔的,应并入相应屋面板工程量内计算。现捣屋面板挑出的沿沟(带翻边)及预制屋面板挑出的现捣平挑沿或沿沟,均套用挑沿沿沟定额,嵌入墙内的梁按圈梁定额计算。
(9)预制板之间的现捣嵌板,板宽8厘米以上套平板定额,板宽8厘米以内已包括在预制板安装定额内,不另列项目计算。
(10)薄壳:
筒形薄壳指一个方向弧线状的钢筋砼薄结构,不分长筒壳、平波、多波均按定额执行;双曲形薄壳指两个方向为弧形状壳体;球形薄壳包括球状或削球状。
凡依附于薄壳中的边缘构件,如圈梁、过梁、横隔拱架、挑沿等工程量均并入壳体内计算。
带有天窗的薄壳,其天窗架、天窗壳体的工程量均并入壳体内计算。
4、墙:
计算各种墙(包括电梯井墙)工程量,应扣除伸入墙内的板头体积;伸入墙内的圈梁、过梁及八字角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5、楼梯:
整体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平台、平台梁、斜梁、楼梯与楼梯板连接的梁,无梁连接时,算至最上一级踏步30厘米处。不扣除宽度小于50厘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不另增加。但中包括楼梯基础、楼梯柱、栏板、扶手、,应另列项目,套相应定额。
楼梯以底板厚度为基础,整体楼梯超过18厘米、螺旋形楼梯超过30厘米时,定额比例换算。
6、雨篷、阳台:
雨篷、阳台均按挑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牛腿(阳台包括台口梁)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伸入墙内的拖梁按圈梁计算。雨篷砼折实厚度超过10厘米,阳台砼折实厚度14超过厘米者,雨篷以10厘米为基数,超过定额规定的厚度,定额按比例换算。雨篷翻口高度(从板顶面起算)在25厘米以上者,其超过部分另按每增设10厘米定额计算。水平遮阳板套雨篷定额。现浇凹阳台套阳台定额。带弧形的阳台,工程量包括非弧形部分。
7.栏板、栏杆
阳台栏板、栏杆按阳台外围长度计算;斜形栏板、栏杆按按水平长度乘1.15计算。计算栏板、栏杆工程量均不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阳台栏板分板式、花式及带花槽、不带花槽、板式与花式组合者以多者为准套用定额;带花槽的阳台栏板,套用带花槽定额,其工程量包括中带花槽部分;带弧形的阳台栏板,套用弧形栏板定额,工程量包括相连的非弧形栏板。
栏板高度以1.20米为准,超过1.20米时,定额按比例增加。厚度以8厘米为准,超过8厘米时,定额中砼部分的工、料、机按比例增加。
8.现捣池槽:
现捣池槽指小型池槽构件,按实体积计算;工业大型池槽按构筑物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9.零星构件:
零星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其他构件。
10.屋顶水箱:
屋顶水箱按溢水口以下的容积以座计算,套用相应定额,水箱底座砌体及钢筋砼柱等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水箱容积超过20立方米时,以20立方米为基数,定额按比例增加。水箱容积40立方米为限,如超过40立方米按有关分部相应定额分别计算。
四.预制构件及预应力构件:
1.空心构件工程量均按实体积计算,应扣除空心部分的体积。
2.预制方桩按设计断面乘桩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空心桩按设计断面乘桩长。扣除空心部分体积,桩尖虚体积不扣。
3.预制桩上的钢牛腿,胺钢筋铁件增减表中铁件计算。
4.异型梁指截面为十、T、L形梁。矩形变截面的挑梁,按矩形梁计算,楼梯平台梁按其截面分别套用矩形梁或异型梁。
5.除注明者外,平板厚度在4厘米以内者为薄板,以上者为平板。窗台板、遮阳板套薄板定额;双T板、单T板套大型屋面板定额;L形板、屋面检查孔板套槽、肋形板定额。
6.矩形变截面的屋面梁,套用薄腹屋面梁定额,但模板部分定额乘系数0.50,石子粒径改为(40),其余用量不变。
7.花格窗、花式栏杆按杠外围面积计算。定额以折实厚度4厘米以内为准,超过者按比例换算。
8.楼梯踏步平板工程量并入踏步内计算。
9.垃圾门框、空调机框套用垃圾道、通风道定额。
10.后张预应力构件不扣除灌浆孔洞体积,孔道灌浆也不另计算。
11.预制砼及钢筋砼零星构件指每件体积在0.5立方米以内的其他构件,如间壁墙压槛、立柱,道路侧石,压顶,垫块等。
六钢木结构
说明
1.钢结构
(1)本定额的制作是按焊接编制的。
(2)构件制作包括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的工料及机械台班,整体预装配及锚固零星构件使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3)钢管柱制作定额只适用于简易棚架结构,简易棚架的屋架套屋架定额。
(4)钢管铁丝网大门,铁栅平开门的五金铁件(包括折页、门轴、门闩、插销等)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铁栅推拉门的滑轨、滑轮、阻偏轮或轴承等零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5)定额中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6)定额中型钢、钢板、圆钢、钢管、机械加工件、铁件所组成的比例与设计不同时,不作换算。
(7)构件制作如由外单位加工者,按专业厂出厂价格加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及采购保管费计算。
(8)金属构件从加工地点到现场安装地点的场外运输费,另按金属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9)现场制作用的台座,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10)门钢骨架:平开门按J616;推拉门按J626图集编制。
(11)钢栏杆、钢管扶手定额与钢平台、钢走道板配套使用。其余砼楼梯、走廊、阳台上的钢栏杆、扶手应套用下册相应定额。
2.木结构
(1)本定额中的木材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2)圆木材积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木材积表计算。
(3)定额所注的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椽子以7直径厘米对开,一面板厚1.5厘米,如设计为净料时,应另加刨光损耗;屋面板单面加2毫米、圆木直径加5毫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结构
(1)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全部钢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包括电焊条重量,计算钢板重量时,多边形按外接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
(2)钢管铁丝网门、铁栅平开门,按门扇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重量应并入钢平台重量内计算;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重量,应按相应的制作定额另行列项目计算。钢吊车制动梁及走道板套钢板钢平台定额。
(4)钢扶梯的重量,应包括梯梁、踏步及依附于楼梯上的扶手、栏杆重量。
(5)型钢栏杆、钢管扶手工程量应合并计算,套钢管栏杆定额。型钢围墙套栏杆定额,其基础、垫层、挖土等项目应另行计算,套有关分部相应定额。
(6)垃圾出灰门与翻斗门工程量合并计算,垃圾出灰门按只计套翻斗门定额。
2.木结构
(1)计算木材材积,均不扣除孔眼,开榫,切肢、切边的体积。
(2)屋架材积包括剪刀撑、挑沿木、上弦与下弦之间的覆木、拉杆、夹木等,不包括中立人在下弦上的硬木垫块。气楼屋架、马尾屋架、半屋架均按正屋架计算。檩条垫木包括在檩木定额中,不另计算材积。问题多单独挑沿木,每根材积按0.018立方米计算,套用檩木定额。
(3)屋面木基层的工程量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气楼挑沿重叠部分面积应另加)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和斜沟等所占的面积。
(4)封沿板按延长米计算,木楼地楞材积按立方米计算。木楼地楞定额已包括平撑、剪刀撑、沿油木的材积。
七预制钢筋砼构件、金属构件运输及安装
说明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运输道路按三级路面考虑。
2.本定额不包括改装车辆、搭设特殊专用支架、桥梁、涵洞、道路加固及管线,路灯迁移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构件运输由专业运输单位运输者,按专业运输部门规定价格计算。
4.钢筋砼桩场内运输,按打桩分部场内供运桩相应定额计算,如实际用汽车运输时运距在500米以内者,按本分部桩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5.小型构件包括桩尖。窗台板、压顶、踏步、过梁、围墙柱、地坪砼板、地沟盖板、地槽、浴厕隔断、窨井圈盖、垃圾道、通风道、烟道、花格窗、花格栏杆(每平方米折0.1立方米)、碗柜、壁龛(每只折0.1立方米)及单件体积0.05小于立方米的构件。
(二)构件安装
1.定额中列的场内运输旨的构件,是按加工厂预制考虑的,不论实际发生与否均按定额计算,如为现场集中预制,运距在500米以内者,场内运输费不扣,场外运输费不加;运距超过500米应扣除场内运输费,另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2.定额中未列场内运输费的构件,是按安装机械回转半径内预制考虑的,如受现场条件限制,就位预制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米须用起重机械移动就位时,运距在50米以内者按每立方米构件增加移位费31.8元计算,运距50超过米,按构件运输相应定额计算。
3.构件安装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类起重机械台班,除定额规定中明确的机械可乘系数外,其余均不调整。
4.构件安装如实际采用双机抬吊者,按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乘1.20系数,(包括影响涉及的构件)。
5..构件安装如须采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定额乘1.15系数。塔吊不乘系数。
6.凡预制柱、梁通过焊接而组成的框架结构,柱套柱接柱定额,梁套框架梁定额。
7.构件安装高度定额以20米为准,如檐高在20米以内,构件安装高度20超过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20。塔吊不乘系数。
8.小型构件系指地沟盖板,通风道、垃圾道、楼梯踏步、隔断板、花格窗、花式栏杆(每平方米折合0.1立方米)、碗柜、壁龛(每只折合0.1立方米)以及除本定额列出项目名称外,其他体积小于0.05立方米的构件。
9.构件安装脚手费已列入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0.钢筋砼构件灌浆所需费用已列入相应安装定额内。灌浆定额参考分析见附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钢筋砼构件及金属构件运输发施工图构件工程量计算。
2.组合屋架系指上弦为钢筋砼,下弦为型钢或钢筋,计算工程量时应以屋架砼数量为准。
八屋面工程
说明
1.本定额中找平层度可按调整,但砂浆配合比,是按国家现行规范结合本省情况综合考虑的,除定神另有检定外,不得换算或调整。
2.钢筋网细石砼刚性屋面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沿滴水线加厚和伸缩缝翻边加高的砼用量,但伸缩缝应另列项目计算。
3.本定额粘土瓦午休规格为38~40×24、小青瓦规格为20×18~20、石棉瓦、玻璃钢瓦规格为180×72~73,钢丝网水泥波形瓦规格为200×80×1.10厘米,规格不同除瓦的数量按比例换算外,其他用量不作换算。
4.屋面防水定额的沥青、玛蹄脂、卷材,分别按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蹄脂、石油沥青卷材编制的。
5.防水卷材的定额含量已包括正常的损耗和搭接,如使用其他卷材时,卷材价格调整,用量不变。
6.卷材防潮层定额中已包括了冷底子油及附加层工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网细石砼刚性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滴水线、伸缩缝翻边的加厚加高不展开计算。屋面检查洞所占面积不扣,洞翻边不加。屋面检查洞盖项目计算。
2.瓦屋面工程量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有气楼时挑沿重叠部分的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和斜沟等所占的面积。
3.屋面防水卷材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上人孔、管道及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孔洞侧壁翻高也中增加。天沟、挑沿按展开面积计算。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25厘米,天窗的弯起部分50厘米计算,工程量并入屋面部分。
4.屋面白铁排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其长度方向的咬已包括在定额内,宽度方向的咬口应展开计入宽度内。白铁水斗不分规格大水以只计算。
5.白铁沿沟长度按沿口外围长度计算;落水管长度按沿口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另加30厘米计算。
九耐酸、保温
说明
1.保温及酸耐酸材料配合比,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作换算。
2.水玻璃面层及结合层定额中,均已包括涂稀胶泥工料,树脂类及沥青均未包括树脂打底及冷子油工料,发生时应另列项目计算。
3.耐酸定额是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加需特殊养护者,费用另计。
4.耐酸面层均未包括踢脚线,如设计有踢脚线时,套用相应面层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耐酸工程量以平方米或立方米计算。整体面层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扣除地沟、大水便槽、凸出地面的基础发、室内铁道等所占面积,不扣除壁墙(包括半砖墙)、柱、垛、烟囱及每个面积乘厚度计算。
2.踢脚线按墙身长度乘高计算,不扣除门洞和空圈的长度,洞和洞和垛的侧壁也不增加。
3.平面砌双层耐酸块料,工程量按单层面积乘2。
4.硫磺胶泥二次灌缝按实体积计算。
5.保温隔热工程量:
(1)保温隔热体的厚度,按隔热材料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尺寸计算。
(2)地坪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及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
(3)隔热材料外墙长度,垵围护结构的隔热体中心线长度计算,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如未注明尺寸时,则下部可由地坪隔热体算起,带接种楼时算至搁楼板顶面止,无搁楼者则算至檐口为止。
(4).隔热材料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高度由地坪面算至楼板底或顶棚面止。
(5).计算夹心保温砖墙保温填充料工程量时,应扣除冷藏门洞口、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
(6.)软木、泡沫塑料板、沥青稻壳板包柱子,长度按隔热材料展开长度的中心线计算,工程量按长度乘图示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7)杴木、泡沫塑料板铺贴天棚,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8)柱帽贴杴木、泡沫塑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并入天棚。
十构筑物
说明
1.本分部包括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支架、地沟及沉井。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垫层、抹灰、防水等按的关分部相应定额计算,但抹灰定额人工乘系数1.25。
2.定额中钢筋砼烟囱筒身及圆形贮仓筒壁是采用钢滑模编制的,并考虑了下段翻模因素。其他项目的按木模编制,实际采用不同模板时,仍按定额执行。
3.钢筋按手工绑扎、部分焊接编制,如实际施工不同者,不作调整。
4.本定额钢筋砼构件中与铁件用量及有关钢种调整,按分册说明规定执行。
5.构筑物脚手架按脚手架分部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6.用钢滑模施工的钢筋砼烟囱筒身、贮仓筒壁是按井架施工考虑的,编制预算时,不得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架,钢滑模施工中的操作平台,其工料已计入钢模定额内,不另计算。
7.滑升钢模板定额内,已包括提升支承杆用量,并按不拨出考虑,如需拨出者,其收回率和拨杆费另行计算。
8.钢砼倒锥形水塔筒式塔身,采用滑模施工的,套用10~14烟囱滑升模定额。
9.本分部除以上说明外,均与相应分部的有关规定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
1.烟囱基础: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工程量以实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孔洞,砖烟囱应扣除钢筋砼圈、过梁等所占体积。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按抹灰分部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3)砖烟囱的钢筋砼圈、过梁按实体积计算,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4)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轻质砼填充以及砼地面,套用屋面、楼地面分部相应定额。
(5)砖烟囱、砖内衬如设计采用楔形砖时,其加工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
(6)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套用砖石分部砌体钢筋加固定额。(7)烟囱扫灰门、烟囱帽铁件及由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铁件等,安装人工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铁件应另行计算。
3.烟囱内衬及内表涂抹隔绝层:
(1)烟囱内衬应按不同种类以实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为使内衬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防沉带,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防沉带(连接横砖)的体积,填料所需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
(3)为防止酸性凝液掺入,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面积计算,扣除每个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4.烟道:
(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并入炉体工程量内。
(2)烟道中钢筋砼构件,按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3)钢筋砼烟道,套用本分部地沟定额,但架空烟道除外。
5.烟囱的铁梯、栏杆及砖烟囱紧箍圈的制作、安装,套用钢木结构分部相应定额。刷油套用油漆分部相应定额。
(二)水塔:
1.基础:
(1)定额是按钢筋砼基础考虑的,砼基础及毛石砼基础均套用烟囱基础相应定额。
(2)钢筋砼基础以实体积计算。砖水塔以及钢筋砼基础与砖砌体交接处为分界线,钢筋砼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中梁交接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塔身:
(1)钢筋砼筒式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洞所占的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不,沿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直柱、斜柱和梁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2)塔身与槽底以与槽底相连的梁为分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塔身。
(3)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孔洞砼构件所占的体积(垂直伸入砖内的钢筋砼梁头及梁垫除外)。砖 砖出沿等并入筒壁体积内,砖支模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砖塔身中已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抹灰分部相应定额计算,不扣除原浆勾缝的工料。
(5)钢筋砼倒锥形水塔不分塔顶、槽底、水槽内壁、均套用钢筋砼倒锥形水塔定额。
3.塔顶及槽底:
(1)钢筋砼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 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2)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定额执行。
(3)塔顶铺保温材料,套用耐酸、保温分部相应定额。
4.水槽内、外壁:
(1)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壁;非保温水塔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依附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壁体积内计算。
(3)砖水槽不分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5.其他:
铁件、铁梯、砖砌体钢筋加固等,套用定额与烟囱相同。
(三)贮水(油)池:
1.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如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按坡底定额计算。
2.锥形底体积算至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3.壁基梁系指池壁基础梁,其高度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如与锥形底连接时,算至梁的底面。
4.无梁池盖柱的柱高,自池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墩座、柱帽的体积。
5.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不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
6.无梁盖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及盖的体积;球形盖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
7.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8.砖石池的独立柱,套用砖石分部相应定额。如独立柱带有砼或钢筋砼结构者,其体积分别并入池底及池盖中,不另列项目计算。
9.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秀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四)贮仓:
1.矩形仓: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連系梁分别套用基础与垫层和钢筋砼分部的相应定额。
2.圆形仓:
(1)适用于高度在30米以下,仓壁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庫等。
(2)圆形仓工程量应按基础板、底板、顶板、仓壁等分别计算。
(3)基础板与底板之间的钢筋砼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用钢筋砼分部的相应定额。
(4)顶板的梁,并入板内计算,套顶板定额。
(5)基础板,套用基础及垫层分部满堂基础相应定额。
(6)仓壁高度自基础板大面算至仓顶板底面,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孔洞体积,留洞所需的工料不另增加。(砖砌圆形仓筒壁计算同)
(五)支架及地沟:
1.支架:
(1)支架均以实体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如框架形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
(2)支架基础套用基础及垫层分部相应定额。
(3)支运输与安装,套用构件运输及安装分部的相应定额。
2.地沟:
(1)本定额适用于砼及钢筋砼现捣无肋地沟的底、壁、顶,(指沟的底、壁、顶无凸出墙板面的梁或柱),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执行本定额,但内孔净断面面积在0.40平方米以内的钢筋砼地沟,应套用钢筋砼分部的相应定额,有肋地沟应分别套用基础砼及钢筋分部相应定额。
(2)沟壁与底板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板以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并入沟壁工程量计算。
(3)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六)沉井
1.井壁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2.井壁的墙垛、砼刃脚及止沉板体积并入壁体积计算。
3.钢筋砼梁及悬挑板套用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
4.井壁防水层面积按实计算,扣除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套用相应分部定额。
5.挖土深度自自然地面至刃脚底的平均深度,挖土面积按刃脚底外壁面积计算。
6.沉井封底工程量按刃脚或井壁内壁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7.软土地基在下沉时发生土方下陷,另行处理。
十一 附属工程
说明
1.道路、围墙、排水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及房屋附属的道路、围墙、排水工程。
(2)本定额中未包括的土方、垫层可套用有关分部的相应定额。
(3)预制钢筋砼围墙的基础、钢筋砼柱及薄板的制作、运输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定额计算。
(4)砼管每只长度按1米计算,如实际长度不同不得换算。
(5)带土方、垫层的管道铺设、窨井、化粪池、隔油池,不分土类及干土湿土、人工或机械开挖均执行本定额。
(6)化粪池、按浙S1—91、S2—91图集编制的,如设计标准图不同可按照容积套用相应定额。
(7)砖砌窨井按S1—91图集编制。设计不同,另行补充。
(8)隔油池按93S217图集编制。化粪池、隔油池、池顶均按不覆土考虑。
(9)水池水盆包括砖砌踏脚及排水找坡,但踏脚面层抹灰应另列项目,套下册相应定额。
2.水池、水槽
(1)水池、水槽定额按浙江省建标准设计《水池、水槽图集》浙J602和《水池、水盆》85J703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刺铁丝围墙按图示长度计算。围墙上刺铁丝按图示长度乘高计算,其高度自墙顶至金属柱顶。
2.计算管道工程量时,不扣除窨井的长度。
3.管道沟槽挖土和回填土工程量,其深度按分段间平均记时计地面标高减去管底(包括管壁厚度)或基础底的平均标高计算。管径在450毫米以内者回填土工程量不扣除其所占的体积;管径在530~610毫米者,每100米砼管应扣除回填土工程量33立方米。
4.水池、水槽:各类水池以只计算工程量,双池乘2计算。附属于洗菜池、淘米池下的池脚,定额已综合,不另计算。洗涤槽以延长米计算,双面洗涤槽工程量以单面长度乘2计算。
5.砖砌窨井按内径财长套用定额。
6.明沟长度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墙脚护坡按外墙中心线宽度计算,不扣除每个长度在5以内的踏步或斜坡。
7.台阶及防滑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相连时,平台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时按台阶计算,平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时,平台套用楼地面相应定额,工程量以最上一级30厘米处为分界。
8.砖砌翼墙,单面为一座,双面为两座计算。
十二 脚手架工程
1.本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的脚手架。
2.本定额脚手架不分搭设方法,均执行同一定额。
3.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应套用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
(2)本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抹灰脚手架及斜道和上料平台。
(3)本定额房屋层高以6米以内为准,层高6超过米,另按每1增加米以内定额计算。
(4)本定额未包括高度在3.6米以上的天棚抹灰或安装脚手架、基础深度超过2米(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砼运输脚手架及满挂围护脚手板、安全网等,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5)房屋沿高超过20时,除套用20米以内定额外,其应增加的围护设施费及脚手架加固费用已包括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内。
4.单项脚手架
(1)外墙脚手架定额未综合斜道和上料平台,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2)高度3.6超过米至5.2米内的天棚抹灰或吊顶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0米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者,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30。满堂脚手架在同一操作地点进行多种操作时(不另行搭设),只可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3)外墙抹灰利用外墙砌筑脚手架,如不能利用须另行搭设时,按外墙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5。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乘系数0.3。
(4)高度在3.60米以上的内墙抹灰脚手架,如不能利用满堂脚手架,须另行搭设时,按内墙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5。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者,乘系数0.3。
(5)砖墙厚度在一砖半以上,石墙厚度在40厘米以上,应计算双面脚手架,外面套外墙脚手架,内面套内墙脚手架定额。
(6)房上烟囱高度超过屋面2米者,套砖柱脚手架定额。
(7)围墙高度在2米以上者,套砖柱脚手架定额。
(8)钢筋砼基础深度超过2米时(自设计室外地坪起)应计算砼运输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系数0.6。深度超过3.6米时,另按增加层定额乘系数0.6。
(9)构筑物钢筋砼贮仓(非圆形的)漏斗、风道支架、通廊、水(油)池等,高度在2米以上者,每10立方米砼(不论有无抹灰)的脚手架费按75元(其中人工费20元)计算。
(10)网架安装脚手架高度(指网架最低支点的高度)按6米以内为准,超过6米按每增加1米定额计算。
(11)钢筋砼倒锥形水塔的脚手架,按水塔脚手架的相应定额乘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层高2.20米以下的技术层,按技术层外围面积的1/2计算,穿过建筑物,过街楼下属市政建设的公共通道,按过街楼投影面积另行增加。
2.砌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内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洞等面积)。外墙乘系数1.15,内墙乘系数1.1。
3.围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围墙顶,长度按围墙中心线计算,洞口面积不扣,砖垛(柱),也不折加长度。砖墙厚度在一砖半或石墙厚度在40厘米以上者,工程量按双面计算。
4.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天棚面积计算,工作面高度按房屋层高;斜屋面按房屋平均层高计算;局部层高超过3.6以上的房屋,按层高超过3.6米以上部分面积计算。
5.砖(石)柱脚手架按柱高以米计算。
6.基础深度超过2米的砼运输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局部加深时,按加深部分基础宽度每边各增加50厘米计算。
7.砼、钢筋砼构筑物高度在2米以上,砼工程量包括2米以下部分。
8.烟囱、水塔脚手架分别高度,按座计算。
9.脚手架垂直面围护、安全网纺织袋布满挂围护,按外墙中心线长度乘房屋高度计算。
10.网架安装脚手架按网架柱内净面积计算。
十三 楼地面工程
说明
1.本章面层厚度和砂浆配合比,除定额另有规定外,不得换算或调整。水泥白石子浆、白水泥白石子浆、白水泥彩色石子浆的配合比以及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定额中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均包括抹踢脚线,如设计不做踢脚线,定额不予扣除。其余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均不包括抹踢脚线、如设计要求做踢脚线者,按相应单独踢脚线定额执行。
3.水泥砂浆踢脚线、水磨石踢脚线高度均按30厘米以内综合,高度超过30厘米者按第十四章墙裙相应定额执行。
4.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用量乘系数1.05。
5.楼梯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6.现浇水磨石楼地面定额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不要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材料及人工5.06工日。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相应定额执行。
7.第三节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砼或砖栏杆、栏板砂浆、抹灰执行第十四章墙柱面零星抹灰相应定额。
8.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扶手、遮阳板、池槽、阳台、雨篷周边等。本章未列“零星项目”的项目按第十四章墙柱面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面层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大小便槽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间壁墙(包括半砖墙)以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2.楼梯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计算,有楼面梁时,算至楼面梁外侧,无楼面梁时以楼梯踏步最上级30厘米处为分界,不扣除宽度小于50厘米的楼梯井。楼梯侧面及底面抹灰均已包括在定额内,梯底刷石灰水或涂料等,按第十七章抹灰面相应定额另列项目计算。
3.水泥砂浆单独踢脚线及水磨石踢脚线工程量按延长米乘高度计算,不扣除门洞、空圈的长度、门洞、空圈和垛的侧壁也不增加。块料面层单独踢脚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4.扶手扶手带栏板、板材按扶手延长米计算。斜扶手、斜栏杆按水平长度乘1.15计算。
十四 墙柱面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的抹灰厚度和砂浆配合比,除定额另有规定及设计有特殊要求者外,不得换算或调整。
2.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或调整,但人工、机械除有规定者外,数量不变。
3.内墙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4.阳台、雨篷、沿沟抹灰,包括底面和侧板抹灰;沿沟包括细石砼找坡。水平遮阳板套用雨篷定额。
5.雨篷翻口高以250毫米以内为准,(从板顶面起算)如高度超过250毫米其超过部分另按每增高100毫米定额计算。
6.沿沟宽以500毫米以内为准,如宽度超过500毫米,定额按比例换算,沿沟侧板高度以300毫米以内为准,如高度超过300毫米,其超过部分另按每增高100毫米定额计算。
7.雨篷、沿沟、栏板、栏杆等抹灰,如局部抹灰各类不同时,另按相应“腰线项目”计算差价,如局部镶贴块料时,按相应“零星项目”计算差价。
8.水泥白石屑、干粘石、水刷石、斩假石、水磨石等抹灰,如设计采用白水泥、彩色石子,材料单价换算、量不变;如掺色时,费用按实计算。
9.外墙贴块料分灰缝10毫米以内和20毫米以内项目,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宽度在20毫米以上者,其块料、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10.圆弧形、锯齿形、复杂形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人工乘1.15系数计算。
11.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材单价调整。人工:隔墙乘系数1.20;木墙裙等项目乘系数1.40。
12.幕墙、间壁、隔断定额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允许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13.隔墙立楞(木筋)所需的垫木、木砖及预留门洞口加楞均包括在定额内。
14.半玻璃墙定额系指上部为玻璃隔墙,下部为砖墙或其他隔墙的项目,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15.饰面、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凡未包括压条、下部收边、装饰线(板)的如设计要求者,应按第十八章“其他工程”套用相应定额。
16.定额所列的木基层(面层)均未含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者,应按第十七章“油漆工程”套用相应定额。
17.玻璃幕墙如设计有平、推拉窗者,玻璃幕墙面积不扣,平、推拉窗面积不加。
18.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杆、栏板、扶手、池槽等。
19.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入洞、池槽、花台以及一平方米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
20.门窗套、窗台线、窗台板、扶手、挑沿、压顶、垂直遮阳板、女儿墙内面等的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其他砂浆等的抹灰套一般抹灰的腰线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内墙抹灰面积按附表一计算,遇有不同种类抹灰时,抹灰总数不变,其中不同种类的抹灰面积按实计算,套相应定额。抹灰总数应扣除这部分工程量。
2.附墙柱、砼梁与墙面相连的抹灰,如抹灰砂浆相同又在同一平面时,其工程量并入墙面抹灰计算;抹灰砂浆不同或凸出墙面时,其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另套相应的梁柱面抹灰定额。
3外墙抹灰不扣除外墙裙面积。如外墙裙高度至底层窗台时,应扣除室内地坪至底层窗台的面积,但设计无外墙裙时,墙面抹灰面积应另加室内地坪至记时计室外地平间的面积。
4.外墙裙碸,按外墙中心线长乘高计算,不扣除门洞面积,洞口侧壁亦不增加。
5.内墙裙面积按墙身净长减去门洞宽乘高计算,不扣除窗洞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亦不增加。
6.柱面镶贴块料面积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其他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面积计算,
7.柱帽、柱墩工程量并入相应柱面积内,套单独梁柱面定额;每10个另增加人工:抹灰2.5工日、块料3.8工日、饿面5工日。
8.阳台、雨篷、水平遮阳板抹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沿沟抹灰长度按沿沟中心线长计算。
9.“零星项目”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其中,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下坎)按外立面垂直投影面积(扣除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洞口面积)乘系数2.20。
10.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实贴面积计算,
11.木隔墙、墙裙、护壁板的面积墙身净长乘掐高计算,应扣除门窗面积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玻璃隔墙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12.门窗套、窗台线、窗台板、圈梁、扶手、挑沿、压顶抹灰面积按附表二展开面积计算。
13.铝合金墙、幕墙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14.一般抹灰的腰线面积按附表二展开面积计算。
附表一      墙面抹灰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 外墙 内墙
外墙内面 内墙、间壁墙双面
计算基础 外墙面积 外、内墙面积(减去不抹灰的面积)
系数 抹灰 1.11 1.0 2.0
勾缝 1.35 1.2 2.4
附注:
1.外、内墙面积扣除门窗面积及每个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洞口,不扣除圈过梁面积。
2. 天棚以上不抹灰面积的高度底面向上200毫米起算。
附表二  门窗套、窗台线、窗台板、压顶等抹灰面积
项目 门窗套、窗台线、窗台板、扶手、挑沿、圈梁 压顶
计算基础 每延长米计
展开面积(平方) 0.3 0.7
附注:
1.圈梁展开面积适用于抹灰砂浆与墙面不同
2.空圈门窗如双面抹灰时,长度双面计算。
十五 天棚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中凡注明规格尺寸的,实际使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材料均不予换算。
2.木龙骨天棚中,大龙骨规格为50×70毫米,中小龙骨规格为50×50毫米,吊木筋规格为50×50毫米。
3.轻钢龙骨及铝合金材料以半成品平方米为单位。实际使用的材料与定额不同时,不予调整。
4.天棚骨架及面层,应列项目,套用相应定额。
5.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般天棚,不在同一标高者为二、三级天棚。定额以一级天棚为准,二、三级天棚面层人工乘系数1.30。
6.天棚抹灰遍数详见第十四章说明第3条。天棚抹灰定额,石灰砂浆分有梁(包括梁板)、无梁,应分别套用定额;水泥砂浆不分有梁、无梁,定额已综合考虑。
7.吊筋安装:
(1)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改预埋为射钉固定者,每100平方米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3.8千克;增加钢板27.6千克、射钉585个。
(2)不上人型天棚骨架改全预埋时,每100平方米增加人工0.97工日、吊筋30千克;减去定额中射钉含量。
8.木龙骨天棚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面层时:圆木楞天棚龙骨每100平方米扣除定额中杉枋,减少铁钉4.30千克;方木楞天棚龙骨吊在砼梁或板下,每100平方米扣除定额中杉枋0.6立方米,增加铁钉8.63千克;吊在人字屋架或砖墙上每100平方米扣除杉枋0.904立方米,增加铁钉8.63千克。
9.胶合板如钻吸音孔时,每100平方米增加人工6.67工日。
10.木质骨架及面层的防火处理,按第十七章油漆、涂料工程相应定额执行。11.木质风口及回风口:
(1) 方形风口在380×380毫米以上、矩形风口周长在1280毫米以上时,人工均乘系数1.25。)
(2) 条形风口周长在1400~1800毫米之间时,人工乘系数1.25;周长在1810~2600毫米之间时,人工乘系数1.5;周长在2600毫米以上时,人工乘系数1.7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面积中,以主墙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包括半砖墙)、垛、柱、附墙囱、垃圾道、管道、检查孔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及面积在0.30平方米以上的灯饰面积。檐口天棚抹灰发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抹灰天棚面积内。
2.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级带灯槽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带有装饰线者,分别按三道或五道线以内以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十六 门窗工程
说明
1.本定额木材种类详见总说明。
2.本章定额采用木材木种,除另有注明外,均以一、二为类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材单价调整,木门窗制作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30;安装人工乘系数1.16;其他项目的人工和木工机械乘系数1.35。
3.本定额板、枋木材规格分类如下表:
项目 按宽厚尺寸比例分类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板材 宽≥3×厚 名称 薄板 中板 厚板
厚度(mm) ≤18 19~35 36~65
方材 宽<3×厚 名称 小方 中方 大方
厚度(mm) ≤54 55~100 101~225
4.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时,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木材一面加3毫米,二面加5毫米。
5.下列项目的木材断面、厚度如设计不同时,木材用量按比例换算,其余用量不变。
门 窗 名 称 门 窗 框  门窗扇立挺 纱门窗扇立挺 门板
普通门 镶板门 5.5*10+4.5*3.7 5.5*10 4.5*8 3.5*8 1.5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 3.9*3.9 胶合板、纤维板
半玻门 4.5*10 1.5
门窗名称 门  窗  框 门窗扇立挺 纱门窗扇立挺 门板
带 纱 不带纱
自由门 全玻门 5.5*12 5*10.5
半玻胶合板 5.5*10 4.5*6.5 胶合板
厂房木板大门 平开门 5.5*12 5*10.5 1.8
推拉门 5.5*12.5
单玻窗 平开窗 5.5*8+4.5*3.7 4.5*6
翻窗 5.5*9.55.5*8
6.非标准普通木门窗套用定额时,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2,其余用量不变。如门窗木材断面与门窗断面取定表不同,另按第5条规定进行调整。
7.木门窗一般小五金,如普通折页、蝴蝶折页、铁插销、风钩、铁拉手(定额包括单面一只)、木螺丝等已综合在五金材料费内,不另计算。但下列五金的工料费应另行计算:
项  目 执手锁 弹子锁 门碰珠 上下暗插销 大门金属踢脚板 管子接手推板接手
单  位 10把 10把 10付 10付 10块 10付
增加木工(工日) 1.85 0.92 0.61 1.22 2.78 1.11
项  目 铁拉手 铁搭扣 门窗扇 门 碰 头
角铁 砼及砖墙上 木材面上
单  位 10付 10付 10块 10付 10付
增加木工(工日) 0.09 0.24 0.24 0.61 0.24
项  目 自  由  门  (折 页)
单弹簧 双弹簧 地弹簧 门顶弹簧
单  位 10付 10付 10付 10付
增加木工(工日) 1.27 3.21 9.25 0.69
8.厂庫平开钢木大门按浙J-3-93图集编制,如采用其他图型,另行补充。
9.厂庫房钢木大门及木板大门的平开门、推拉门定额所列铁件为门扇铁件,伸入砖墙或钢筋砼框上的铁门臼、推拉门上轨、地槽铁工料应另行计算。
10.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制定。
11.铝合金门窗安装时密封油膏按塑料油膏计列;软填料按沥青玻璃棉毡计列,如设计与定额不符时可另作调整
12.门窗定额所列玻璃:木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及普通钢门窗为普通平板玻璃;铝合金门窗为浮法玻璃。如玻璃实际厚度和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单价应作换算。定额中采用的3毫米或5毫米玻璃,如实际使用5~6毫米或8~12毫米玻璃时,除单价调整外,另按定额玻璃面积每10平方米增加玻璃工0.73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钢门窗安装的工程量,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无框门按扇外围面积的计算。
2.带窗门(蝴蝶门)门和窗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的门窗定额,门的宽度算至门框外边线。
3.浴厕木隔断的面积,按楼(地)面至上槛顶高度乘外围长度,扣除门洞口面积计算。胶合板断中的门扇工程量拼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4.木窗台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如设计未注明时,板长按窗洞宽两边共加100毫米,板挑出墙面的宽度按5厘米计算。筒子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5.窗帘盒、明式铝合金轨按设计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尺寸时,可按窗洞口尺寸两边共加300毫米,钢筋窗帘杆两边共加600毫米以延长米计算。
6.卷闸门按(门洞口高度+600mm)*(卷闸门实际宽度)的面积计算。电动装置以套计算,小门以个计算。
7.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8.不锈片包门框按外表面积计算。
十八其他工程
说明
1.本章定额除铁件外,均不包括不油漆、防火漆,如需做油漆、防火漆的项目,按第十七章油漆、涂料相应定额执行。
2.本章安装项目,除定额规定可以调整、换算外,均不调整、换算。
3.招牌基层分钢结构基层与木结构基层;其他材料结构基层,另行补充。
4.招牌面层套用天棚或墙柱面相应项目,招牌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另行计算。
5.美术字安装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其他面系指铝合金扣板面、玻璃面及钙塑板面等。
6.压条、装饰条定额以成品安装为准,如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单价允许调整,其余工料不变。
7.如在木基层天棚上订压条、装饰条者,人工乘系数1.34,在轻钢龙骨天棚板面钉压条、装饰条者,人工乘系数1.68,木装饰条做图案者,人工乘系数1.80。
8.暖气罩挂板式是指用钩挂在暖气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套用明式项目。
9.柜类材料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结构招牌基层按外围展开面积计算,钢结构招牌基层按图示型钢的净用量计算。
2.压条、装饰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3.美术字安装,长边一米以内的字按长边的平方计算,长边超过一米的美术字,按实际尺寸计算。
4.其它安装项目,按所示计量单位计算。
5.楼梯表面铲除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40系数,套楼地面定额。
6.货架、高货柜、收银台按正面面积计算,包括脚的高度在内。其他柜类项目均按米计算。
附录(一)砂浆、砼强度等级配合比说明
一.本配合比是按《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普通砼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GBJ55-81)等有关规范结合我省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只编列材料消耗量,配制所需的人工、机械费已包括在各章相应定额子目中。
三.定额中材料用量均以干硬收缩压实后密实体积计算的。并考虑了编制损耗。
四.本定额的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预算时,确定预算价值使用,不能作为实际施工用料的配合比。在实际施工中的各种材料需用量,应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及试验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用量配制,其材料用量与本定额不同时,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可按实际试验资料进行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五.本定额砼配合比是按中、细砂综合,粗骨料按碎石编制的。
六.防水砼设计要求抗渗S0.6砼强度等级≥C25及抗渗S0.8砼强度等级≥C40时,均套用普通砼配合比定额。如设计要求抗渗S0.8砼强度等级为C20时,可套用S0.8C25砼配合比定额。
设计要求掺用UEA膨胀剂(或同型掺合剂)时,应按掺入量等量减扣相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
机械的停置台班费如何计取?
答:机械台班定额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临时性机械定置时间,包括在机械幅度差内,不另计算。但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机械停置时,施工单位应收取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按停置机械的折旧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计取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是否不分起重量大小,执行同一定额基价?
答:应根据起重量大小分别处理,起重力矩在 20t·m以内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其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按起重量2t以内的塔式起重机标准收取;起重力矩在40t·m以内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其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按起重量6t以内的塔式起重机标准收取;其余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一次费用及场外运输费,仍按原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标准执行。
地下室底板(3-33)定额,对下翻梁的下翻深度有何规定?砖胎模含量与实际施工差距较大时,定额可否调整?
答:地下室底板,梁的下翻深度达到或超过300毫米时,定额中的砖胎模含量,分别按不同板厚,乘下表系数,其余不变。
 砖胎膜系数表
        300         500         800         1000
        毫米         毫米以内
300毫米以内         2         4         6         /
500毫米以内         /         2         4         6
800毫米以内         /         /         1.5         2.5

例:某地下室底板厚度为500毫米,梁下翻,凸出底板深度为700毫米。
则3-33定额中的砖胎模含量调整为1.16×4=4.64m2/10m3砼,其余不变。
注:胎模壁厚按半砖考虑,如设计规定砖壁厚度为1砖时,上述系数乘2计算。
圆弧形空斗墙套何定额?
答:圆弧形空斗墙每10立方米砌体增加人工1.7工日、标准砖0.17千块、M2.5披刀灰0.03立方米。
现浇钢筋砼板有坡度时,定额可否调整?
答:现浇钢筋砼板的坡度在10°以内时,按定额执行;当板的坡度在30°以内时,相应定额中的钢支撑乘系数1.3,合计人工乘系数1.1,其余不变;板的坡度在30°以上时,相应定额中的钢支撑含量乘系数1.5,合计人工乘系数1.2,其余不变。
檐高在20米以内的脚手架垂直面围护设施费如何计算??
答:檐高在20m以内的脚手架垂直面需铺设围护设施时,每100平方米实铺面积增加212元(其中架子工2工、竹脚手板摊销15平方米)。
檐高在20米以上的建筑物,其20米以下的脚手架垂直围护设施费可否另行计算?
答:该项费用已包括在20米以上的超高增加费中,不得另行计取。
螺旋形楼梯装饰与整体面层有何关系?
答:第4点所说的"整体面层"是指螺旋形楼梯上做"水泥砂浆"或"现浇水磨石"等的面层。实际发生时,可套用整体面层楼梯相应定额,但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10,材料用量乘系数1.05。
做块料饰面的螺旋形楼梯,按相应楼梯定额套用时,其块料用量可否调整?
答:按定额用量乘系数1.10。
圆弧形栏杆扶手如何套用定额?
答:圆弧形栏杆扶手按螺旋形楼梯装饰的相应规定执行,即人工、机械乘系数1.1,材料用量乘系数1.05。
水泥花格栏杆仅扶手及栏杆柱抹灰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仅扶手或栏杆柱的一般抹灰套用相应"腰线"定额;装饰抹灰或镶贴块料项目套用相应"零星项目"定额
在计算门窗套、窗台线等工程量时,其长度如何确定?
答:门窗套、窗台线、窗台板长度按门窗洞口尺寸:窗套共加40厘米,门套、窗台线、窗台板各共加20厘米计算。
沿沟、阳台、雨篷底的油漆、涂料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定额已列有相应项目的子目,其工程量按投影面积计算。定额未列相应项目的油漆、涂料工程,其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套用抹灰面油漆、涂料定额。
? ①阳台、雨篷、遮阳板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0.8;
? ②砼沿沟按延长米乘展开面积系数0.5;
? ③砼栏杆、花格窗按投影面积乘展开面积系数2.5
建设单位将铝合金门窗、花岗岩地面、屋面防水等分部基工程分割发包,总包单位如何向建设单位结算?
答:⑴、非中标价内的分部项目工程如打桩工程,建设单位单独分包分割发包者,总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造价的3%,作为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经费。   
⑵、中标价内的分部项工程,建设单位无权另行分割发包。如铝合金门窗等分部项工程,经与总包单位商量同意分割发包者,仍按原中标价内的工程内容结算,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商量同意发包的分部项工程造价的3%的现场经费。   
⑶、中标价内的分部项工程,总包单位自行发包者,仍按原中标价工程内容结算,不另收取现场经费。   
⑷、安装工程:工业建筑的设备安装工程,是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单独发包者,承包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现场经费;民用建筑的安装工程,是建筑单位工程的分部项工程,若建设单位分割发包者,其现场经费参照上述⑴、⑵条意见处理。
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其比例各占多少?
答:不同工程类别,间接费的三项费用比例略有差别,以建筑二类工程为例:间接费为5.8%,其中:企业管理费为4.52%,占77.93%,财务费用为0.93%,占16.9%,其他费用为0.3%,占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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