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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2004 注册规划师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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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8 13: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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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城市与城市发展)
作者:张敬淦  [2002-7-5]
          城市与城市发展
    编者按   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本刊自本期起开设“注册规划师知识辅导讲座”。讲稿将由建设部认定的曾为参加注册规划师考试人员进行考前辅导的几位专家撰写,以方便大家复习应考。
1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1. 1  城市的形成
    在原始社会,人们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三五成群地生活在洞穴里。人类在同自然界的长期斗争中,在狩猎的同时学会了栽培植物,发明了工具,提高了生产力,农业开始从畜牧业中分离出来。人们选择适于耕作的土地,并在这些土地上定居下来,形成固定居民点。这就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剩余的农产品用于交换,以满足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人口的需要。农业的发展对生产工具、农业技术都提出更高的要求,附属于农业的手工业者成为独立的手工业生产者。同时,交换成为经常性的行为,且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集市,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他们需要原料和销售产品,于是出现了商业和商人。这就是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有学者把商业的形成称为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的发展要求生产、生活地点相对固定,居民点应运而生,成为城市的雏形。
    城市化是于1760年工业革命后出现的。人类社会的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紧密相关。工业化对于城市化的促进作用表现为:一方面是“农村的推力”,工业技术使生产力空前提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另一方面是“城市的引力”,为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使其成为人类聚居地的主要形式。
1.2  城市的发展规律
    城市的兴衰存亡有其一定的规律,其中影响因素有经济(如经济发达的城市发展快于经济落后城市)、地理(如沿海城市发展快于内地城市)、气候(如沙漠地带古代城市的消失)、政治(如首都城市的加速发展)、文化(如当代城市中文化产业对城市的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等等。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经济因素,因此,有必要了解影响城市发展的一些相关经济理论。
1.2.1  城市经济基础理论
    该理论认为城市有两种经济部类。一类是基本经济部类,即满足城市外部需求、以出口为主的经济。因为城市只有超越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有了积累,才能发展起来。另一类是从属经济部类,即满足城市内部需求的经济。基本经济带动从属经济。这是由于基本经济的劳动力本身也要消费,需有相应的从属经济为其服务。因而,增加了总就业人口和总人口。为此,又要增加相应的从属经济,形成一个循环和积累的过程,并称之为“乘数效应”。
1.2.2  城市进化理论      
    城市化从工业化到后工业化经过以下几个发展过程:“绝对集中”阶段一一 为工业化初期,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相对集中”阶段 —— 为工业化成熟期,人口在向城市集中的同时开始向郊区扩散,但城市人口的增长仍大于郊区;“相对分散”阶段一一 为后工业化初期,郊区人口的增长大于城市;“绝对分散”阶段一一  为后工业化成熟期,城市人口下降,郊区人口上升。
1.2.3  增长极核理论            
    区域中各个城市发展的不均衡性产生了“极”,即中心城市。这些城市的资本、技术向区域内的其他城市扩散,形成“辐射”作用,从而带动相关城市的发展。
1.2.4  经济全球化理论      
    在新一轮国际劳动分工中,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发展中国家不再只是原材料产地,而成为西方跨国公司的生产装配基地。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经历了产业结构的转型,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经济中心城市。80年代以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受到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和跨国资本的外部控制。
2  城市的物质、社会和产业构成
2.1  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城市物质环境存在于公共(社会共享)和非公共(私有)两种领域,其中公共领域起主导作用,两者的开发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应保持协调。
    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具有空间属性,表现为可达性(指空间联系的便利程度,它影响地价,决定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布)和外部效应(如地铁和公共绿地建成后使周边物业升值,而环境污染则反之)两个方面。物质环境的演化方式,在城市的发展阶段表现为向外扩展,新开发是满足城市空间需求的主要形式。而在城市进入成熟期后,尽管新开发仍有发生,但由于城市物质老化和结构性、功能性的衰退,城市物质环境的演化转变为以内部重组为主。
2. 2  城市社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城市社会的本质表现为社会的异质性(复杂的劳动分工、人们高度分化)远高于乡村社会。这种异质性往往表现在空间分布上,即不同经济收入、不同人口结构、不同种族的家庭居住在不同的地域。
    城市社会的演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人口老龄化(按联合国的有关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以上属老年型人口)、家庭核心化(由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生活闲暇化(反映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例的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而用于教育、文化、娱乐和旅游方面的消费比重逐年递增)。
2. 3  城市产业结构及其演化趋势
    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和克拉克把经济活动分为三种部类,即产品直接来源于自然界的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第二产业及为生产和消费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美国社会学家贝尔把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划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个时期,经济结构分别以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导。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第三产业成为经济结构的主导部分。
    自70年代以来,城市产业结构的演化趋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第二产业为主导到第三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占城市经济的比重大幅上升,而第二产业的比重显著下降;二是从传统制造业为主导到高科技产业为主导,在第二产业中高科技产业正在取代传统制造业;三是从水平空间经济结构(按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分类)到垂直空间经济结构(经济活动层面分为全球性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作为制造、装配基地的大批从属城市等)。
3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
3.1  城市化的含义和度量
    不同学科对城市化有不同的理解。社会学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城市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人们不断被吸收到城市中,并被纳入生活组织中,城市生活方式不断强化。人口学则认为 ,城市化就是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表现为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经济学认为, 城市化是由于经济专业化发展和技术进步,人们放弃农业经济开始向非农业经济转移并产生空间集聚的过程。地理学认为  ,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向城市的集中就是非农业部门的经济向城市的集中,人口向城市的集中也是劳动力和消费区位向城市的集中。
    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变化过程。它既有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市集中、强化、分异,以及城市景观的地域推进等看得见的实体变化过程,也包括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变革的扩散并进入乡村地区,甚至还包括城市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抽象的精神上的变化过程。
    城市化的度量现在一般用单一指标,即城市化水平等于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仍尚未确定反映综合水平的指标体系。
3. 2  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城市化初期,城市化水平小于30%,生产力水平较低,城市化速度缓慢。中期城市化水平提高到30%~70%,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后期城市化水平达70%~90%,农村人口转化趋于停滞,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城镇内部的职业构成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世界范围内的城市化进程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 1760~1851年,为城市化兴起、验证和示范阶段。当时英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50%以上,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与此同时,欧美等其他国家也选择了与英国同样的产业革命和城市化道路。
    (2)  1851~1950年,为城市化在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国家推广、普及和基本实现阶段。这一阶段,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人口也在增加。
    (3)  1950年至今,为城市化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普及和加快阶段。世界城市人口比重大幅上升,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
    世界城市化的进程有以下特点:城市化增长势头猛烈而持续;城市化发展的主流已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人口向大城市迅速集中,大城市在现代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
    我国的城市化有以下特点:总人口基数庞大;城市化发展速度较缓慢,水平较低;城镇人口变化剧烈,与经济、社会、政治状况关系密切。
    在城市化的动力机制上,农业发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动力,为城市人口提供商品粮,为工业提供资金原始积累及原料、市场和劳动力;工业化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导致人口与资本向城市集聚;第三产业是城市化的后续动力,表现在生产和消费性服务增加,并带来就业机会和人口的增加。
    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是一种线性关系,即经济发展推动了城市化的进
程,城市化过程又会促进经济的发展。
3. 3  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城市化进程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过程。城市化过程除了其经济意义之外,城市也成了社会和文化交往的中心。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的现代化,都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的。
4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
4. 1  城市与区域的相互关系
    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城市是区域经济、文化的集中点,每一个城市都可以其中的某一项或若干项职能,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发挥其中心作用。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区域条件对城市发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是城市发展的方向。要进行区域资源与经济发展条件的评价,研究区域经济结构与经济的联系,要明确整个区域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的具体方向,再分析区域内各主要城镇之间的职能分工。
    其次,是城市发展的规模。对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进行分析预测,合理布局生产力,明确各城镇分工,协调各相关城镇的发展规模,最后确定中心城市及相关城市的合理人口和用地规模。
    再次,是城市布局的区域空间结构。研究区域内城市的总结构、总布局、各类城镇的布局,以及对区域基础设施的总体考虑。
4.2  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
    城镇体系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职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城镇体系有三层含义:城镇体系属于一定区域,城镇是个群体,群体之间有职能、等级、空间网络的联系。
    城镇体系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群体性,即城镇具有一定数量;二是关联性,城镇之间和城镇体系内外相互关系密切;三是层次性,其规模、功能、作用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四是开放性,城镇和城镇体系在发挥功能作用的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作用扩散特征;五是动态牲,城镇体系内部各城镇的规模、地位、作用及城镇体系的整体状况和整体作用,随内外部因素和时间因素呈现出不断变化的动态特征;六是整体性,城镇体系内所有城镇共同担负着区域经济运行和区域发展的任务,并形成了统一体。分析与研究城镇体系特征的目的,首先要明确城镇体系在区域中的发展水平,明了其所处的地位与作用;其次是明确城镇体系今后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以扬长避短。
    城镇的发展取决于以下一些建设条件:城镇自然条件、资源开发与工业布局条件、交通运输与区位条件、城镇水源与能源条件、城镇旅游发展条件、城镇社会经济基础条件、城镇地区的农业发展条件、城镇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城镇科技实力及城镇生态环境。分析与研究这些建设条件的目的,是要弄清城镇体系内每个城镇具备什么条件、适宜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什么、发展潜力有多大等,以正确确定城镇发展的方向和前景。
    影响城镇体系发展有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国家或区域的发展状况)与微观(城镇体系内部因素)、结构与功能(职能、规模、空间网络结构,以及城镇体系功能的发挥程度)、物质(自然地理、交通条件、人口分布、工农业发展、生产力布局、科技发展水平等)与非物质(文化、社会心理、习俗、政策等)、自力(城镇体系形成后的自身发展)与人为(对城镇体系的人为控制行为、管理、行政区划等)。
    城镇体系在其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中,集聚与辐射作用无不发挥着关键作用,并成为城镇体系发展变化的机制所在。城镇体系内城镇之间集聚与辐射是一个对立、统一体。为使城镇体系得到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有必要对其未来发展作出合理、科学的调控,即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其目的在于协调城镇体系发展中集聚力与辐射力之间的关系,以求得城市与区域的同步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注册规划师知识辅导讲座”第二讲
作者:张敬淦  [2002-7-5]
1  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1.1 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政治体制背景
    从发掘出来的殷商城遗址来看,说明它已是一个拥有相当人口和手工业发达的城市。到了奴隶制末期,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在黄淮下游和长江以北出现了规模不等的大小城市。在当时奴隶制社会等级制度和宗教礼法的统治下,城市形制也有严格规则。《周礼•考工记》记载为“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但现在还没有考古发现证实西周城制是否遵循了《周礼•考工记》。
    到了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时代,也是我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多元化时代,既有符合《周礼•考工记》的儒家思想,也有道家的和以管子为代表的要求变革、强调“因天才,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的自然至上理念,出现齐临淄城那样不规则的城市形态。
唐长安城较典型地体现了《周礼•考工记》的城市形制规则:中轴线对称的格局,规整的方格路网,居住分布采用里坊制。到了宋代,商品经济和世俗生活的发展开始冲破《周礼•考工记》的礼制约束,在东京汴梁城出现了“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熙熙攘攘的商业大街。
    元大都继承发展了古代都城的传统形制,三套方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布局,并经明、清两代继续发展,成为至今存留的北京城。
1.2  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政治体制背景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经历了奴隶制的民主政体。当时的城市(如米立都城)广场和公共建筑(如神庙、市场厅、露天剧场等)取代了宫殿,市民集会场所形成了城市核心。
    古罗马时代是西方奴隶制发展的繁荣阶段,城市得到了大规模发展。当时,除了道路、桥梁、城墙和输水道等城市设施以及公共浴池、斗兽场、宫殿等供奴隶主享受的设施外,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大量建造宣扬帝王功绩的设施。广场、铜像、凯旋门和纪功柱,成了城市空间的核心和焦点。
    罗马帝国的灭亡标志着欧洲进入封建社会的中世纪,宗教是这个时期的精神主宰。教堂成了城市的中心,街道和广场很不规则。中世纪后期,市政厅、关税厅和行业会所等公共建筑占据了城市空间的中心地位。
14世纪后的文艺复兴是欧洲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艺术、技术和科学都得到飞速发展,城市修建了不少古典风格和构图严谨的广场和街道。到17世纪后半叶的巴洛克时期,欧洲城市出现了轴线放射的街道、宏伟壮观的宫殿花园和规整对称的公共广场。
2  现代城市规划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2.1  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1760年英国发生产业革命后,城市不断集中,出现了工业城市。由于城市人口飞速增长,旧的居住区沦为贫民窟,导致了传染病的流行。到19世纪中叶,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大讨论,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形成和发展,在理论上、思想上、制度上都作了充分准备。
    现代城市规划的形成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历史原因:一是历史上曾出现过“空想社会主义”,如莫尔的“乌托邦”,欧文提出的“协和村”方案,傅里叶则主张建设由1500一2000人组成的社区,以社会大生产替代家庭小生产。这形成了现代城市规划的思想基础。二是英国针对当时出现的肺结核及霍乱等疾病的大面积流行和恶劣的住房条件,进行了一系列关于城市卫生和工人住房的立法,成为现代城市规划的法律基础。三是1853年巴黎长官豪斯曼针对住区肮脏、交通拥挤、公园和空地缺乏等问题,通过政府对巴黎进行全面改建,成为欧美城市改建的样板。这实质上是现代城市规划实施的行政权力实验。四是18世纪兴起的英国公园运动和美国以纽约中央公园为代表的公园、公共绿地建设所形成的城市美化的两股潮流,成为现代城市规划所继承的空间景观与建筑艺术传统。五是资本家为解决工人居住建的公司城,为以后田园城市的设计提供基础。
2.2  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现代城市规划早期思想有两个理论体系:一是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另一是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设想。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包括城市和乡村两部分,城市边缘设有工厂企业,人口限为3万人以防止大城市病。霍华德主张城市应分散发展,若干个田园城市围绕中心城市布置。
    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思想主张城市应集中发展,提高市中心的密度,所引起的城市问题可通过建高层建筑和高效交通系统等技术手段来解决,在高层建筑之间保持较大比例的空旷地。他强调阳光、空间和绿地。
霍华德认为花园应在城市之中(分散):而柯布西埃则认为城市应在花园之中(集中)。
    其他探索还有索里亚•玛塔的线型城市(沿交通运输线布置的长条形建筑地带)、戈涅的工业城市(各类用地功能非常明确,各得其所)、西谛的城市形态研究(通过对广场、街道、建筑、小品等城市空间要素相互关系的研究,提高城市空间艺术)和格迪斯学说(把自然地区作为规划研究的基本框架,后被芒福德等人发展为对区域的综合研究和区域规划)。
2.3  现代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理论发展
(1)在城市发展模式理论的发展方面
    首先从田园城市发展到卫星城,强化了对中心城市的依赖关系,在功能上强调中心城市的疏解,因此卫星城往往被视作中心城市某一功能疏解的接受地。其次从卫星城发展到新城,成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城市,更强调了城市的相对独立性。其他还有:有机疏散理论,把已形成的大城市分解成若干个集中单元,使之成为“在活动上相互关联的有功能的集中点”,彼此之间用绿化带隔离。广亩城理论,认为在汽车、电力极发达的时代里,没有必要把一切活动都集中在城市,主张分散布局,每户一英亩土地,生产供自己消费的食物。
(2)在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方面
    提出城市体系的三个关系: 区域内所有城市在功能上的相互关系(根据经济学的地域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学说)、城市规模上的相互关系(依据等级一规模分布关系)、城市在地域空间分布上的关系(根据地理学的中心地理论)。
(3)在城市规划方法的发展方面
    综合规划一一包括了城市和区域的社会经济因素,而这些在传统的总体规划中是并不包括的。它运用了系统论,并以综合性、总体性和长期性为其特点。分离渐进规划一一分解问题,就事论事地解决,适合于对付规模较小或局部性的问题解答;对较大规模或全局性问题,则将问题分解成若干小问题后再逐一解决。混合审视规划——基本决策时采用综合规划,但只关注最重要的目标而不是整体的所有目标;只注意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研究其中所有的要素。在项目诀策时则采用分离渐进规划,但这是在基本决策的整体构架之下进行的,保证项目决策是为实现基本决策服务的。连续性城市规划一一否定传统城市总体规划注重的终极状态,强调城市规划的过程,认为城市规划不应是制定出一个终极状态的蓝图,应是从现状出发的不断推进的过程。同时认为不同城市规划要素有不同的时效,如修建公路或供水干管,规划期限至少应50年,而对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由于变化相当快就不要规划得太久远。
(4)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
    城市规划思想需要从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去探讨。这里仅围绕着《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这两部在现代城市规划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的文献来予以认识。
    1933年在雅典召开的主题为“功能城市”的第四次国际现代建筑会议(CIAM),对当时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最后会议发表了《雅典宪章》。它强调“对于从事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其最突出的内容是针对当时大多数城市无计划、无秩序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和居住混杂导致的严重的卫生、交通和居往环境问题,据此提出了居住、工作、交通和游憩四大城市功能分区,对传统的城市规划思想和方法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突破了过去城市规划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城市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1977年国际建协在秘鲁首都利马的马丘比丘山召开国际学术会议,总结了1933年以来尤其是二次大战后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思想、理论和方法的演变,最后发表了《马丘比丘宪章》。该宪章提出:“与《雅典宪章》相反,我们深信人的相互作用和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必须反映这一现实”;认为功能分区没有考虑城市居民的人际关系,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它提出“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马丘比丘宪章》强调城市规划的过程性和动态性,提出“区域和城市规划是个动态过程,不仅要包括规划的制定,而且也要包括规划的实施,这一过程应当能适应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物质和文化的不断变化。”该宪章还提出公众参与规划的问题。
3 当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和实践
3.1 现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
    尽管各国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不同的,但城市规划所面临的全球性议题仍然是很明显的,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以及在此背景下的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
    可持续发展概念可概括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以实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在经济与环境方面,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必须有环境的可持续性,即最少地消耗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以及环境影响绝对不能危及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在社会与环境方面,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社群享受平等的发展机会,而不是以牺牲——部分国家、地区和社群利益为代价。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发表了《全球21世纪议程》,标志着可持续发展开始成为人类的共同行动纲领。1994年我国政府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阐述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两个文件都强调了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把人类住区的发展目标归纳为改善人类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以及所有人特别是城市和乡村贫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随着知识和技术对经济的主导作用日益显著,90年代初出现了“知识经济”的概念。知识经济以生产、分配和利用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知识又能被编码成信息,以极快的速度、极低的成本和极大的容量进行传送,大大缩短了知识产生到应用的周期,因而现代社会被称为“信息社会”。与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密切关联的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经济全球化是指各国之间在经济上越来越相互依存,各种发展资源(如信息、技术、资金和人力)的跨国流动越来越扩大。
3.2 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1)从城乡规划到环境规划: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考
    1990年英国城乡规划协会成立可持续发展研究小组,于1993年发表了《可持续环境的规划对策》,提出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城市规划的实践,这就是要编制环境规划。环境规划有三个特征:预警性,即防止任何人类行为有可能导致不可逆转的环境后果;整合性,由于空气、土壤和水体的污染可相互渗透,因此要求改变环境管理部门的各自为政,推行横向整合的环境规划;战略性,要求建立战略性的环境目标框架,每年发布环境状况报告,观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环境可持续性。环境规划要遵行以下基本原则:尽量就近居住和工作,缩短通勤和日常出行距离,采取以公交为主;提高生物多样性程度,增加城乡地区的生物量,保护地面、地下水源和土壤,更多使用和生产可再生材料,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更多地采用可再生能源,减少能源浪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更多地采用“闭合循环”的生产工艺,提高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程度。
(2) 经济全球化与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体系的结构重组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随着空间经济结构重组,城市体系也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上,城市体系的结构特征是水平的。工业经济时代的城市产业结构都是建立在制造业的基础上,只是每个城市的主导产业不同,即所谓的“钢铁城市”、“纺织城市”等,因为每个产业的管理/控制、研究/开发和制造/装配层面往往都集中在同一城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空间经济结构重组,管理/控制层面集聚在大城市占据主导地位,形成经济中心城市:而制造/装配层面扩散在几个从属城市,处于被支配地位,由此构成城市体系的垂直结构。
经济中心城市有几个基本特点:它是金融中心,是跨国公司的集中地,又是知识创新的基地和市场以及信息/通讯/交通的枢纽,还有发达的生产性服务业。
3.3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美国规划师提出了一种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住区模式,称为都市村落。其特点为形态紧凑(住区半径约400米、到公交站步行时距5分钟),密度适当(住宅为二、三层公寓),居住、就业、服务混合用地,都市村落之间以轨道交通为主,住宅区内为步行街道,建筑内部空间能适应不同的用途。二是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规划实践,主要是发达国家的高科技园区(如美国的“硅谷”和日本的筑波)和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加工区,特别是我国大规模的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国城市规划的一项重要实践。

注册规划师知识辅导讲座 (第三讲)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其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作者:张敬淦  [2002-7-6]
1   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城市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各类设施,包括经济设施(工业、仓库、农田水利、商业、旅游等设施),社会设施(住宅、办公楼、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体育、娱乐等设施),以及基础设施(道路、公交、供水、排水、煤气、热力、园林绿化等设施)所做的发展计划和综合部署,使其有机联系,各得其所。因此,城市规划实际上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在城市空间上的“物化”规划,其任务是解决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在城市空间上的协调发展问题。
    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龙头”作用,这是由城市规划的特性及其在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决定的。
    首先,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它不仅要解决单项工程建设的合理性问题,而且又要解决各个单项工程之间相互关系的合理性问题。要运用综合的、全局的观点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关系。由此可见,城市规划代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最高利益,自然成为城市建设的“龙头”。
    其次,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它表明政府对特定地区建设和发展所要采取的行动,也是国家对城市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它一方面提供城市社会发展的保障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又以政府干预的方式克服市场的消极因素,保证土地分配符合城市总体利益,保证其使用符合社区利益,并将规划政策告知公众,实现全社会对国家政策和规划策略的认同。
    第三,城市规划具有很强的先期性。它既要解决城市当前建设中的问题,做好各项基本建设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又要高瞻远瞩,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需要,超前研究建设中即将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并对城市建设加以引导和控制,实现对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架构,保持城市发展的整体连续性。
    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查明城市区域范围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经济地理条件、城市建设条件、现有经济基础和历史发展的特点,确定本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及长远发展方向,拟定城市发展的合理规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其三,选择城市各功能组成部分的建设用地,并进行合理组织和布局,确定城市规划空间结构;其四,拟订旧城改建的原则、方式、步骤及有关政策;其五,为保持城市特色拟定城市艺术布局和城市设计方案;其六,确定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和工程规划方案;其七,与城市国民经济计划部门相结合,安排近期城市的各项建设项目。
2  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念
    直到20世纪初叶,城市规划才逐渐做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职能,它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规划体系包括规划法规、规划运作和规划行政三个基本方面,规划法规是核心。当前城市规划体系的发展趋势,一是加强民主和公正意识。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实行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成为确保城市规划民主性的重要环节。二是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即把环境保护法规作为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在规划法规中增加环境保护条款或制定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已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
2.1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包括主干法及其从属法、专项法和相关法。
    (1)主干法及其从属法。城市规划法是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被称为主干法。其主要内容是有关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的法律条款。主干法需要有相应的从属法规来阐明有关条款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在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从属法规由规划法授权相应的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制订,并报国家立法机构备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作为主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作为从属法,由国家建设部制定。
    (2)专项法。专项法(如英国《新城法》、《国家公园法》)是针对规划中某些特定议题的立法。由于主干法要有普遍适用性和相对稳定性,而有些议题不宜由主干法来提供法定依据,故需要制定某些专项法。
    (3)相关法。某些法规虽然不是特别针对城市规划的,但与城市规划关系非常密切,对城市规划有着重要影响,被称为相关法(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等)。
2.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1)规划编制。城市的发展规划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战略性发展规划,制定城市中长期战略目标,包括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准则和空间策略,为城市各分区和各系统的实施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二是实施性发展规划,它以战略性发展规划为依据,是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又称为法定规划。在我国,城市总体规划为战略性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实施性发展规划。
    (2)开发控制。开发控制可分为通则式和判例式两种方式。前者以法定规划作为开发控制的唯一依据,具有透明和确定的优点,但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美国、德国和日本等一些国家采用这种方式。后者将法定规划仅作为开发控制的主要依据,规划部门有权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附加特定的规划条件,以至必要时修改法定规划的某些规定,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但存在不透明和不确定的问题。英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采用这种方式。我国的开发控制基本上属于判例方式。鉴于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很多国家正在寻求两者相结合的更为完善的开发控制体系。
2.3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规划行政体系分为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种型制。大多数国家都在两者之间寻求适当的行政体系。我国直辖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城市人口大于100万的及由国务院指定的某些城市,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报省、自治区政府审批;市辖县所在镇的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批。而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一般由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  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1  区域规划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区域规划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总体战略部署。区域规划与国土规划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其相同点为,两者都是以国土开发利用和建设布局为中心,从战略高度上进行的地域性综合规划。其不同点为,国土规划主要是依据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的战略布局,所考虑的问题更为宏观和长远,往往不涉及具体的建设方案和计划安排;而区域规划则受国民经济计划的影响,侧重于地区各项建设的空间部署。
    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为:一是确定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二是合理进行生产力布局;三是拟定区域人口和城镇居民点体系的发展规划;四是统一规划区域性基础设施;五是建立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六是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以达到最优的社会经济效果。
    区域规划有以下两种类型:一类是按地区划分的,包括大城市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苏锡常地区等)、工矿区(攀枝花冶金工业地区、大庆和胜利油田等)、农业区(黑龙江三江平原地区、汉江平原地区等)、风景旅游区(峨眉山旅游区等)、河流流域(海河、淮河流域等);另一类是按行政划分的,包括省域规划、市域规划、县域规划。这两类都是地域概念,但前者是按地域的类型划分,为了解决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需要而编制;后者是按行政辖区划分,考虑整个地区综合发展,解决整个地区的生产力综合配置而编制。
3.2  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城市与区域是“点”与“面”的关系。城市不可能孤立地发展,不能就城市论城市。城市的发展要建立在区域发展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区域的资源、交通、能源、市场、人文以及与区域内其他城市的协作等条件。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区域内一些中心城市的发展,也会促进和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区域规划是战略性、政策性规划,应作为下一层次操作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并且通过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得到进一步的修改和充实。区域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互配合协同进行。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计划、五年计划、中长期计划。其中,国民经济发展包括从生产、流通、消费到积累,从发展指标到基本建设投资,从部门到地区发展,从资源开发利用到生产力布局等内容。社会发展包括人口、就业、住宅、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内容。
4.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指标和分项指标的主要内涵
    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人均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中三大产业的比例、社会劳动力中三大产业就业者的比例、各主要产业部门的产值、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地方财政收支额与收支平衡、零售物价指数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指标,包括人口自然增长率、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每万人口在校大专学生数、每万人口科技人员数、每万人口拥有医务人员数、每万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森林覆盖率、三废处理率、每万人口刑事案件发案率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与城市规划关系密切的是生产力布局、人口、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发展计划。
4.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50年代曾批判过“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的说法,目前又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城市规划的依据”的提法,都是不全面的。因为,城市规划、特别是城市总体规划是宏观的长期战略性规划,所考虑的期限至少要20年(甚至更长),远远超过年度、五年或中长期计划的期限。不能用短期的计划来确定须经长远考虑才能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战略方针、发展规模、区域发展等。而城市近期规划需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把计划建设项目落实到空间上加以综合部署。再者,在制定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时,除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外,很重要的是要以经过国家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所以,国民经济计划与城市规划是互为依据的关系,不存在层次和程序上的关系。
5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5.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用地划分标准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级、地级、乡级几个层次。国家、省级和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规划期内辖区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协调部门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重点确定城镇规模控制指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重要土地用途区的布局;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本地土地利用特点,分解落实土地利用的各项指标;划分土地用途区,重点划定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农业用地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按县级规划要求和本地土地资源特点,将各类用地指标、规模和布局落实到地块,并将农田保护、村镇建设、土地整理等规划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
    国家、省级、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供需分析,确定土地利用长远规划目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编制规划供选方案进行可行性的分析比较,并拟定实施措施。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各类用地指标,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护的分阶段任务;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将全县土地利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在分析乡域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阐明落实县级规划指标和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途径和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镇体系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对土地利用规划起着指导作用,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建立耕地保护观念,珍惜和节约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重视城镇发展的用地需要,为城市总体规划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5.2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环境保护规划是用以指导和规范环境保护行为,有效地实行预期环境目标的专项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环境污染防治,即进行环境背景调查、污染源调查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综合分析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应控制的主要污染因素,最后提出对策。
    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实现总体规划中规定的近、远期环境要求和各项指标为目标,并与各项专项规划相协调。城市规划要确立环境保护观念,提出各规划期限内对城市的环境要求。各项专项规划要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并在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中安排和预留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设施的用地。

“注册规划师知识辅导讲座”(第四讲)
  [2002-7-6]
1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
    城市用地评价主要包括自然条件、建设条件及用地的经济性评价三个方面。其中,每一方面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进行城市用地评价必须用综合的思想和方法。
1.1  自然条件评价
    自然环境条件与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它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必需的用地条件,同时也对城市布局、结构、形式、功能的充分发挥有着很大的影响。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主要包括工程地质、水文、气候和地形等方面的内容。
    (1)工程地质  。一是土质与地基承载力。由于地质构造和土质的差异,以及受地下水的影响,地基承载力相差悬殊,故需全面了解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种地基的承载能力。特别要注意有些地基土在一定条件下常常因改变其物理性质和形状而出现问题,如湿陷性黄土受湿后结构下陷,易导致建筑的损坏;膨胀土受水膨胀、失水收缩都会带来危害;沼泽地处于水饱和状态,地基承载力较低。二是地形。包括山地、丘陵和平原三类。平原和低丘地带较好,山地问题较多。三是冲沟。为自然形成的排洪沟,形成切割用地,增加工程量,造成水土流失。四是滑坡与崩塌。滑坡是指在斜坡上大量土石沿坡滑下;崩塌是指山坡岩层和土层的层面雨后相对滑动,造成山坡体失去稳定而塌落。五是岩溶。即喀斯特现象,多数为石灰岩,在地下水的溶解和侵蚀下,岩石内部形成空洞。六是地震。地震的突然爆发不仅造成地表建筑物的破坏和倒塌,而且还会引起地裂缝、喷水、冒砂等现象。
    (2)水文与水文地质。需获得江河流量、水质、流速、最高洪水位、地下水储量和可开采量、地下水质、地下水位等资料。
    (3)日照。包括全年太阳照射的天数,以及邻近建筑物是否对用地造成阳光遮挡等。
    (4)风象。由风向与风速表示。风向一般用风向频率(某一时期内观测、累计某一风向发生的次数/同一时期内观测、累计风向的总次数)表示;风速一般用平均风速(按每个风向的风速累计平均值)表示。
    (5)气温。日温差较大的地区(尤其在冬天),夜间城市地面散热、冷却快,大气层中下冷上热,在城市上空会出现“逆温层”现象,污浊空气和有害废气难以扩散,将加剧大气污染。此外,要防止因建筑密集而可能出现的“热岛效应”。
    (6)降水与湿度。降水量和降水强度对城市排水设施影响很大。而湿度则对城市某些工业生产工艺和生活居住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域差异的存在,自然环境要素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影响有所不同。例如,有些情况下气候条件影响比较突出,而有些条件下则可能地质条件比较重要。且一项环境要素往往对城市规划和建设有着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如地下水位高,虽有利于开采地下水源,但不利于施工)。因此,应着重分析主导因素,研究其作用规律及影响程度。
城市用地的适用性评价一般分为三类(有时也可分为四类、五类)。
    (1)一类用地。即适于建设的用地,地形坡度在10%以下;土质的地基承载力大于15吨/平方米;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基础,一般埋深1.5~2米;未被洪水淹没过;无沼泽;无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
    (2)二类用地。即基本可以建设的用地,介于一类与三类用地之间(地基承载力为10~15吨/平方米,地形坡度为10%~20%,地下水位埋深为1~1.5米)。
    (3)三类用地。即不适于建设的用地,地基承载力小于10吨/平方米,泥炭层或流沙层大于2米;地形坡度大于20%;洪水淹没经常超过1~1.5米;有冲沟、滑坡;占丰产田;地下水位埋深小于1米。
1.2  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1)布局结构。包括城市各功能部分的组合与构成是否合理,对城市生态环境是否有影响;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能否适应今后发展的要求;现有环境污染源对用地布局结构会有什么影响;城市内外交通布局结构是否协调;城市用地结构和各项用地指标比例是否体现城市性质的要求等。
    (2)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煤气等管网、厂站及公共绿地的分布和容量是否合理,对城市环境有无影响,是否有利于城市防灾;商业服务、文化教育、邮电、医疗卫生设施分布、配套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合格等。
    (3)社会经济构成。包括人口结构及分布、各项城市设施的分布及容量,应与居民需求之间互相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相应的就业结构,都将影响城市用地的功能组织和各种用地的数量结构。此外,在选择城市用地时还要考虑有较好的工程准备条件(如平整土地、防洪、改良土壤、降低地下水位、制止侵蚀、防止滑坡和冲沟的形成等)和外部环境条件(如与周围城镇的经济联系、资源的开发利用、交通运输条件、供电和供水条件等)。
1.3  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
    城市用地经济评价的基础是对城市土地基本特征的分析。城市土地除具有土地资源的共性以外,还有其特殊性。一是承载性。城市土地是接纳城市生产、生活各项活动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载体,为城市各项建设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场所。这是城市土地最基本的自然属性。二是区位。除包括以座标表示的几何位置外,更重要的是其经济地理位置,即与周围经济环境的相互关系,包括有形的区位(如就业中心、交通线路、基础设施条件等)和无形的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环境等)。
    从影响范围看,城市土地区位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宏观区位—— 城市在较大地域范围内的位置,如沿海城市、铁路交叉枢纽城市等,往往对区域城市间的级差地租和地价水平有决定作用;中观区位—— 指城市内部不同地段的相对位置及其相互关系,是影响土地和基准地价的主要因素;微观区位—— 指某块具体使用的土地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其周边条件,不同的微观区位其地租和地价相差悬殊。
    (1)地租与地价。地租是土地供给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土地需求者让渡土地使用权时所索取的利润;地价是土地供给者向土地需求者让渡所有权时获得的一次性货币收入。在我国,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因而,地价一般指土地一定年限内使用权的价格,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时获得的一次性货币收入。
    (2)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是指不同土地或同一块土地上,由于土地肥力、相对位置及开发程度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地租。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级差地租I,是等量资本和等量劳动投在不同肥沃程度和位置的土地上所产生的不同级差生产力带来的级差超额利润的转化形态;级差地租II,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入资本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所转化的地租形态。例如,在某一块土地上先建起了一座仓库,赔了钱。后来,该地区繁荣起来,土地所有者拆掉仓库改建一个超级市场,赚了钱。这时,土地的地租就会大幅度上升。
    (3)区位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在评价方法和评价层次上。如根据区位条件对土地的作用方式,采用土地分等定级测算级差收益的方法,进行城市土地评价;从分析对各类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的区位因素入手,取得土地评价的因素/因子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因素层、派生因素层和因子层。比如,基本因素土地区位可派生出繁华度、交通通达度等派生因素,而繁华度又可分出商业服务中心等级和集贸市场等因子,交通通达度又可分出道路功能与宽度、道路网密度和公交便捷度等因子。
2  城市用地的构成和空间布局
2.1  城市用地的构成
    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10大类城市用地及代号表示如下。
    (1)居住用地(R)按市政设施配套程度、布局完整程度、环境质量、住宅状况分成4个中类(R1~R4),每个中类下又分成住宅、公共、道路、绿化4小类。
    (2)公共设施用地(C)分成8个中类(居住区级和居住区级以上的公共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文物古迹和其他),此外,另设综合用地1个中类。
    (3)工业用地(M)按照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影响程度,分为3个中类。
    (4)仓储用地(W)分成普通、危险品、堆场3个中类。
    (5)对外交通用地(T)分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机场5个中类。
    (6)道路广场用地(S)是指市级、区级、居住区级道路广场用地,下分道路、广场、社会停车场库3个中类。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指居住区级以上、不包括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下分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7个中类。
    (8)绿地(G)指居住区级以上不包括小区级的绿地,下分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2个中类。
    (9)特殊用地(D) 分为军事、外事、保安3个中类。
    (10)水域和其他用地(E)下分水域、耕地、园地、林地和村镇建设用地5个中类。
2.2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和布局的主要原则
    (1)点面结合,城乡统一安排。必须把城市作为一个点,而其所在的地区或更大的范围作为一个面,点面结合,分析研究城市在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市区与郊区才能统一考虑,全面安排。
    (2)功能明确,重点安排城市工业用地。要合理布置好对城市发展及其方向有重要制约作用的工业用地。并考虑其与居住生活、交通运输、公共绿地等用地的关系。要防止出现“一厂一电”、“一厂一路”等现象。要处理好工业区与市中心区、居住区、水陆交通设施等的关系。
    (3)兼顾旧区改造与新区的发展需要。 新区与旧区要融为一体,协调发展,相辅相成,使新区为转移旧区某些不适合功能提供可能,为调整、充实和完善旧区功能和结构创造条件。处理好开发区与中心城市的关系,使之有利于城市布局结构。
    (4)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要合理划分功能分区,使功能明确,面积适当,避免将不同功能用地混淆在一起,造成相互干扰,但也要避免划分得过于分散零乱。旧区的各项功能往往混杂在一起,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消防、卫生等情况下可设置综合区 ,不片面追求单纯的功能分区。要构成多层次、多功能道路网,与对外交通有方便的衔接。
    (5)各阶段配合协调,留有发展余地。城市需要不断发展、改造、更新、完善和提高。研究城市用地功能组织,保证城市在开始阶段有一个良好开端,在建设发展各个阶段都能互相衔接,配合协调。特别要合理确定首期建设方案,加强预见性,在布局中留有发展余地(有足够的“弹性”主要表现为:在定向、定性上具有可补充性;在定量上具有可伸缩性;在空间定位上具有可变移性)。
2.3  城市用地布局的空间结构形态
    城市用地布局有多种空间结构形态,最基本的形态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集中式又可分为单中心块聚式和多中心组团式;分散式又可分为带状、星状、放射状和环状等。采取何种布局形态,需根据各地区的地理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类城镇的性质与规模等进行具体的论证。
采取单中心块聚式布局的城市,如果城市发展到较大规模,仍然采取这种布局形态,不断向外“摊大饼”,不断蚕食近郊菜地,势必要出现人口过密、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一系列严重的“大城市病”。多中心组团式布局由相距不远、互相分隔的几片用地组成,每片用地内生产生活配套,相对独立(如武汉三镇)。另一种组团式布局方式是分散集团式布局,在市中心区外围发展相对独立的工作、居住配套的集团,集团之间、集团与中心市区之间保留菜地、绿化隔离带,使楔形绿地得以向中心延伸。集团规模不能太小,服务设施要完善配置,与中心区有便捷交通(如北京)。带状布局受自然条件限制,城市沿河谷、公路等交通走廊发展,纵向交通组织较困难,有过境交通穿越城市。可利用山坡地或公路两侧土地横向发展,把纵向用地分为若干段,分段安排服务设施(如兰州)。星状(或掌状)布局,为集中式布局与带状布局的结合,把土地使用与交通发展结合起来,沿放射状交通干线每隔一定距离形成一个卫星城,如同手指的关节。卫星城之间保持横向联系,“手指”之间保留森林、农业、绿带和娱乐用地(如哥本哈根)。放射状和环状则不太多见。
2.4   城市空间布局的艺术问题
    城市规划不仅要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要创造优美的城市 形态、结构。同时,城市空间布局也是一项艺术创造活动。因此,在选择城市用地时,要充分利用好城市独特的自然环境,创造出城市的特色。例如,对用地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名胜古迹、花草林木、有保留价值的建筑等进行分析,以便组织到城市总体艺术布局中去。
    要讲究城市美学,做好城市设计,探索适宜于本城市性质、规模的城市艺术风貌。通过点、线、面景观(节点景观、通道景观、外缘景观、鸟瞰形象)的组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在形式、风格、色彩、尺度、空间组织等方面的协调,反映城市整体景观的艺术要求。在轴线上要组织布置好主要建筑群的广场和干道,使之具有严谨的空间规律。此外,要保护好有历史传统和地方特色的建筑、建筑群或文物古迹,创造独特的城市环境特色、建筑形象和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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