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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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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5: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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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5号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1月28日经建设部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蓝线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五条 编制各类城市规划,应当划定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时划定。
  城市蓝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第六条 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
  (二)与同阶段城市规划的深度保持一致; 
  (三)控制范围界定清晰;
  (四)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当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明确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第八条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规定城市蓝线范围内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并附有明确的城市蓝线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第九条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第十条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二)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三)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四)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五)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一条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蓝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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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5: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线的管理办法也出台了

在这个网站有:http://www.cein.gov.cn/news/show.asp?rec_no=13630

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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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6: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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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17: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友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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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21: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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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4 23: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的文件!一定会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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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5 08: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我也想好好学习,争取今年把实务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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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0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东西,应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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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11: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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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18: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一定有用,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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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23: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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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9 10: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友好贡献,现在的规划管理越来越有依据,这是种好现象,但城市蓝线是不是水务局管理的,这样的管理模式估计会对规划编制和执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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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0 14: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优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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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2 08: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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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4 16: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还需大家一起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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