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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办公与住宅楼梯是否可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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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 09: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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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工程:一层为铺面,二层为某单位办公用房,三层到七层为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请问各位大虾,二层办公与三层的住宅能否合用楼梯,有没有规范限制?希望知道的敬请在此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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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 12: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疏散楼梯不能共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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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3 13: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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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4 1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只说不能合用,有没有哪条规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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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12: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商 店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第4.1.4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注:多层住宅底层商店的顶楼板耐火极限可不低于1h。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中
第2.2.2条 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另《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上述规范中虽没有明确指出疏散楼梯不能共用的问题,但从上面节选的部分可以看出共用楼梯肯定是不合理的。第一,作为商业建筑,应该有其独立的安全疏散口,并且不能混用。第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中也指出,作为办公建筑其功能分区布局方面应考虑互不干扰,所以疏散口也应单独考虑。第三,作为“商品住宅”,开发商应考虑到业主的财产安全等方面诸多因素,假设疏散口共用的话,给楼上住宅的安全性带来负面影响,势必会影响到销售。

个人观点,希望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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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4 16: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分析有道理,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中
第2.2.2条 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注意“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本工程只二层为办公性质,不是以办公为主,此规范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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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18: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部分说的是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后面用了“或”,所以这是两中情况。
其实你所说的应该叫某个建筑的办公区更合适吧
不如在图纸中不体现办公性质(如:标明为戊类库房),但功能分区还是按办公考虑,等建成后让具体的使用方再改应该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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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5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一开始也是这么想来的,可是规划局报建一定是办公性质,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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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5 17: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规范》4.5.4强条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七层地面距室外地面超过16m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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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5 17: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案阶段估计可以这样做,,但是甲方应该不同意你用一个楼梯的,否则到时候人家没有敢买上面的住宅的,,太不安全了,除非在三楼入户的地方放个防盗门也是可以考虑的,住宅商铺是肯定不能共用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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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5 23: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曾经有这么个例子,下面办公被一家银行买去了。然后所有的住户每次上下楼都要登记身份证。后来打官司,不知道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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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13: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现在的买家在购买住宅时考虑都很周到的,如果合用楼梯的话,估计会嫌鱼龙混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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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13: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规范不规范的问题了
如果是你,你会做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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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00: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上通不过,我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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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00: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由 2000leelee 发布
[B]消防上通不过,我遇到过。 [/B]


当年作中城·名仕汇的时候,8#楼1~5F为商业,6~12为小公寓,消防电梯兼公寓客梯,商业部分另有独立的楼梯和电梯。考虑到5层商业<24m高,就将消防电梯1~5F封闭——甲方也希望碰碰消防,如果可行,还能省下前室面积,这可是商业,钱啊。但消防审查二话不说,要求所有的消防前室保留,消防电梯要到达每层,而且写入纪要。出施工图后,在省院审查,中了一条强规,就是这个电梯,说是住宅和商业交通混杂。我解释这可以用控制停靠站方式解决,还出示消防审查的纪要,但没用,说是要么改,要么叫消防部门为此事专项出函,盖公章+审批人个人签名——可能吗?都是大爷,都拽,只好俺们当孙子,回去马上出了一份修改通知,把电梯门封了。施工的时候再说了。
几个项目在省院审查,和老总的关系都还不错,审查意见大部分还可以,但有的时候也很不近情理。也是中城项目,阳台玻璃栏杆,外钢管装饰+安全玻璃,审查后要求再加钢丝网防护,说是安全玻璃也会破,呵呵,解释不通时间要紧,加了,谁要晕谁晕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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