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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2003年法规23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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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0 16: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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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新成立的规划设计单位,拟申请暂定乙级设计资质,应由下列哪个机关批准()
A.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批准。
B.省建设厅批准。
C.市规划局初审,报省建设厅批准。
D.市规划局批准。
书上的答案是D.但现实情况好象是C.我有点拿不准,愿听听各位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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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1 20: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


应该是C吧。
申请暂定资质等级也没有明确说明是哪一级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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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1 20: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了 我明白了!不过参考书上的表述确实有问题,希望不要误导大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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